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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范围界定应从基本概念入手(占佳)旅游业的产业定位问题一直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由于在学术界人们关于“旅游产业”的概念一直没有统一的认识,加之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没有单列旅游业,致使旅游业一度被边缘化。要确定旅游产业的地位,首先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是合理界定旅游产业的范围。但目前对旅游产业的认识仍很模糊和混乱,这种状况突出表现在对旅游产业的概念界定和层次划分上。笔者试图就这两方面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认识。传统理论认为,旅游业是由“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组成的产业群。旅游业的主体是由分别经营这六大要素的企业来构成的。随着旅游者旅游需求的变化,旅游活动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性加强,学者们普遍认为仅以六要素来界定旅游产业不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因而将旅游产业的概念进行延伸,由此出现了“大旅游产业”、“泛旅游产业”等概念,旅游产业范围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将许多新出现的消费经济类型纳入到旅游业的范畴。多数学者是从旅游需求和旅游消费的角度对旅游产业进行界定,旅游需求和消费类型的多样性与变动性及其性质的复杂性与模糊性造成了旅游产业界定的困难。关于旅游产业的层次划分,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即二分法和三分法。世界旅游组织(1995)曾经建议用“旅游活动国际标准分类(SICTA)”将旅游活动划分为完全属于旅游业的产业部门和部分涉及旅游业的部门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方式比较模糊,很难把握“涉及”的程度。与此类似,史密斯(Smith,2000)根据企业对旅游活动的依存度将旅游产业划分为两个层次,将那些对旅游依赖不显著的行业剔除出旅游业,该分类方法较之前者范围更为明确。宋子千、廉月娟(2007)在史密斯的二分法的基础上加上一个第三层次旅游业,将与旅游产业关联不紧密但为旅游业服务的企业也纳入了旅游业的范围。世界旅游组织等建议的《旅游卫星账户:推荐方法框架》按照与旅游活动的关联程度将旅游业分为旅游特征产业、旅游相关产业和其他产业。其他采用三分法的学者也大多是根据旅游活动或旅游企业对旅游产业的影响程度或关联度进行划分。虽然他们的表述基本类似,但是每一类别所包含的企业或部门大相径庭,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第三层次旅游业的划分上。有些学者甚至将旅游产业的支持系统纳入到旅游业的范畴。综上可见,目前学术界在对旅游产业进行概念界定和层次划分时都存在将旅游产业范围无限扩大化的趋势。一味地夸大旅游产业的溢出效应,扩大旅游业的范围不但会造成产业之间界限的混乱,引起其他产业人士的质疑,也会使旅游业结构分析不具有实际操作性,从而遭遇旅游统计方面的尴尬。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产业是建立在其产出而非消费对象数据的基础上的,而旅游经济指标的统计长期以来都是从需求方开展的,统计口径的出入使得旅游统计指标难以服众。建立旅游卫星账户无疑是解决该问题的突破口。但由于理论不成熟,在统计指标的确立上仍然存在某些指标过宽而有些指标又过窄的问题。笔者认为,在进行概念界定时必须严格地将旅游活动或旅游需求与旅游产业区分开来。另外,还应尽可能地从旅游供给的角度来界定旅游产业,这样既有利于与其他产业概念界定相衔接,也有利于与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对接。在对旅游产业进行层次划分时,既要认识到旅游产业的关联性和综合性,不能把旅游产业范围界定得太窄,这样不能完全反映旅游产业的重要地位;更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对其他产业的依赖性以及旅游产业的漏损现象,不能将为旅游业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其他产业纳入到旅游产业的范畴。因此,笔者建议建立一个指标体系或设计单个指标,评价行业或部门对旅游产业的依存度,并设定标准参数,将达到该参数的行业或部门纳入到旅游产业的范畴,而未达标的行业或部门应坚决“剔除”出旅游产业的范畴。当然,这些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根据旅游产业的发展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更好地测量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以确定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感谢读者推荐!作者:占佳旅游产业定义的新界定——无边界产业作者:王慧敏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7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7日1.旅游产业的理论辨析旅游是不是一个产业,或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产业在理论上一直存在不断的争论,美国旅游专家托马斯(2001)认为“旅游业根本不是产业”。至今,学术界对于旅游产业的认识有三方面的观点:一是“行、游、购、住、食、娱”六要素组合论,认为旅游是由相关产业组合而成的产业群;二是从服务业的角度界定旅游产业,把旅游业归于第三产业门类;三是系统论,认为旅游产业是一个复合的产业系统。笔者认为,对于旅游产业的认识要基于对旅游本身的定义。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旅游”指“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她)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并特别提出旅游目的包括六大类:“休闲、娱乐、度假”、“探亲访友”、“商务、专业访问”、“健康医疗”、“宗教/朝拜”、“其他”(UNWTO,1991)。该定义于1994年得到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的批准,成为国际标准分类(SICTA)的定义。目前在大多数旅游业发达国家,均采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推荐的旅游卫星账户(TourismSatelliteAccounts,简称TSA)的框架界定旅游产业的范畴,制定旅游产业的发展政策。据此,我们至少能够捕获旅游产业的两大特点:一是旅游并非仅指传统意义上的观光、休闲活动,包括了商务、会议等各类出访活动,旅游产业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外延,只要是为旅游者外出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均可归于旅游产业,即旅游产业是一个区别于传统产业的“泛产业”;二是旅游产业的动态性。由于旅游者在不同时期所进行的旅游活动在需求上是有差异的,其选择的服务性企业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换言之,组成旅游产业的相关企业是动态变化的,旅游产业是一个随着旅游者需求变化而不断更新的产业,是一个典型的与时俱进的产业。基于此,笼统地将旅游产业在现行的产业分类中进行归类,或对现有的产业进行组合,或仅简单地强调旅游产业的综合性,均难以说明旅游产业的本质特征。2.旅游产业是无边界产业无边界产业的概念源于无边界企业理论,李海舰等(2005)认为在新经济时代,由无形资源主导企业的发展,企业边界趋于无穷,企业进入无边界时代。显然,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一些以智力、品牌、网络等无形要素为主要驱动要素的产业,其边界也呈现趋于无穷的新特征,如创意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等众多新型产业。概括而言,无边界产业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与相关产业的融合。通过科学技术的嫁接,无边界产业深深地融入相关产业,并不断衍生出新产业,产业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很难划分其边界,在传统的产业分类体系中无法“对号入座”。二是软要素构成无边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与传统产业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收益递减不同,无边界产业呈现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收益递增的新经济规律。三是产业边界的动态变化。无边界产业由消费直接驱动,其产业资源、产业要素、产业运营是围绕不断变化的需求动态组合,消费需求的多元和变化导致这些新型产业边界的不确定性。(1)从产业资源的供给看,旅游产业的边界可以无限延伸。当旅游活动从传统观光向休闲度假和体验旅游发展时,旅游资源已经不局限于名山大川等自然资源,也跳出了古迹寺庙遗址等传统人文旅游资源的范畴,一些社会资源、经济成就、产业活动、民情民风等均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成为吸引游客的旅游产品,如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节庆旅游、红色旅游、会展旅游、太空旅游等新型旅游产品的涌现。从广义来看,旅游资源供给具有无限性,旅游产业的边界可以无限延伸,具有广泛的外延。(2)从产业发展的时空维度看,旅游需求的动态性和旅游供给的区域特色导致旅游产业边界的不确定性。旅游产业是一个时空性强的产业,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游客的需求不同,从过去单一的“游山玩水”、“放松身心”到现在“陶冶情操、增加阅历、寻求梦想、体验生活”的复合需求(厉无畏,2004),旅游产业发展包容了更多的内涵。以上海旅游产品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的旅游产品是“一街(南京路)、一江(黄浦江)、一园(豫园)、一寺(玉佛寺)”;21世纪初,上海的旅游产品则多达数百种,涵盖了“故居之旅”、“怀旧之旅”、“体育之旅”、“艺术之旅”、“建筑之旅”、“开发区之旅”、“时尚之旅”、“金融之旅”等20多个主题旅游产品(王慧敏等,2004),其中的一些资源是早已存在的,只是因为有了旅游需求之后才开发为旅游产品。因此,旅游产业的边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有差异和变化的。同样,不同的地区,由于旅游供给的区域特色不同,其产业范畴也呈现空间上的差异。如马尔代夫的旅游产业是以海滨度假为主,而纽约、巴黎、伦敦是以国际大都市为主要吸引物,两者是不同类型的旅游产业组合,旅游产业的边界在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边界。从抽象意义上来看,旅游产业的边界是不确定的。(3)从产业发展的驱动要素看,旅游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软要素主导阶段。根据国际国内相关数据的实证分析显示:旅游产业是一个由综合要素驱动的产业(王慧敏,2007),而软要素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世界经济论坛2007年的世界旅游业竞争力报告中,选取了3组计13项影响旅游竞争力的因子(见表1),从中可见,软要素占据了60%以上。若除去基础设施的因子,仅剩“自然和文化资源”一项硬指标,占8%的比例。事实上,在中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实践中,软要素主导旅游产业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以长三角16个城市为例,其拥有的世界级旅游资源仅占全国的3.2%,4A级景区仅占全国的15.9%,但长三角区域接待的入境旅游者占全国1/4,接待的国内旅游者占全国1/3;长三角在中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中占有1/4的比例;在2005年全国旅行社100强排名中,长三角的国内旅行社占据了64个席位,达64%,国际旅行社占据了24个,近1/4。这些数据折射出旅游产业发展中软要素的力量,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旅游产业的无边界特性。(4)从产业消费需求看,旅游产业的范伯伦效应拓展了旅游消费层次。在旅游消费中,存在着范伯伦(Veblen)效应,即旅游需求与价格的关系与一般的需求规律相反。即价格上升,需求量反而会增加。美国社会经济学家范伯伦研究发现,在旅游业中,存在着“挥霍消费”,即当旅游者购买能显示其地位与身份的豪华产品和服务时,被认为是得到更多的体验和享受,需求量随价格的攀升反而会上升,如图1所示。从Veblen旅游需求曲线中可见,当价格为P1时,需求量为Q1。价格增加到P2时,在一般意义的需求曲线D1上,需求量减少至Q2。在Veblen旅游需求现象中,当价格上升到P2时,反而提高购买量至Q3,需求曲线相应发生移动,从D1至D2;同样,当价格上升到P3时,曲线移至D3,需求量实际增加至Q5,而非减少至Q4。旅游产业的范伯伦效应在拓展旅游消费空间的同时也拉长了旅游产业链,一些个性化需求所衍生出的新型产品,一方面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使旅游产业的边界趋于无穷。中国旅游产业融合的障碍因素及其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中国旅游产业融合的障碍因素及其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上)中商情报网http://【大中小】核心提示:旅游产业融合的概念及其对竞争力的影响,旅游产业融合的障碍分析一、旅游产业融合的概念及其对竞争力的影响产业融合是伴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变革与扩散而产生的,并已成为新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的主题(Tapscott,1996)。信息化进程中,微处理器技术替代传统的半导体技术、开放式的技术标准取代个别技术标准、新的标准化和集成化组件开发软件取代原始的手工劳动开发方式等3种主流技术的产生和成熟统一了信息实现手段,从而增强了不同媒体形式之间的互换性和互联性。由此构成了产业融合的背景。虽然,学术界对产业融合的讨论最早是源于数字技术的出现而导致的产业交叉现象,但是不能由此认为产业融合只是一种技术现象。实际上,产业融合涵盖的范围很广,建立在具有更广外延的现象上的理论研究才更具有普适性。所以说,产业融合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涉及到服务、商业模式以及整个社会运作的一种新方式(EuropeanCommissio
本文标题:旅游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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