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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关于中国上访现象的分析上访,是指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上访是群众反映意见、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上访的本意是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意见,是群众对上级政府信任的一种表达行为,也是我国特有的政治表达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现在的上访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涵义,而专指人民群众向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活动。根据上访的事件起因,上访分为有理上访和无理上访,但上访大多是因相关问题在当地政府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合理而引起的,也有很多是针对权力和资本结合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所进行的投诉或情况反映,例如贪污腐败、黑恶势力与政府勾结等等。因此,地方政府或被投诉人针对上访者的暴力事件或以行政方式控制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对上访者予以相应的行政制裁或处罚。涉诉上访,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服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检举、投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和违法乱纪行为而采用书信、电话、电传、互联网络、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由人民法院处理的活动。各级法院每年都要接待大量公民的上访活动,而各级政府接待的很多上访活动中也有大量的涉诉上访。一、上访活动具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可见,上访权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人民群众以上访方式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各级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审判机关,依法接待上访就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根据宪法,上访权包括批评建议的权利和控告、申诉、检举的权利。上访权是重要的公权利,同时又具有保障私权的性质,公民通过上访权的行使主张私权利的存在并寻求司法救济。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保护人民群众的上访权是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路线的主要内容,我党基本工作原则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强调党应该如何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而群众路线则是党的基本工作如何落实的保障。群众路线的实质在于强调任何领导干部,无论级别高低都应当依靠群众,与群众密切联系。走群众路线就是让党的一切工作依靠人民、便利人民、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工作的正确与否,只能由人民群众来评价,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则正确,违背人民群众利益的则错误。人民群众对党政领导的工作或司法工作发现了错误,通过上访程序予以投诉,那么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就应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详细调查,有错必纠。所以,上访活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群众正当权利的行使方式。二、上访现象产生的原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政府、企业和居民的根本利益原则上是一致的,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存在着矛盾甚至是冲突。由于政府和企业在资源和信息上具有较大的优势而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他们的利益不容易受到侵犯,即便受到侵犯时,其利益也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得到有效维护。城乡居民由于缺乏有效组织,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可以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也很有限,上访行为大多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居民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引起上访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1、因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人们用上访手段表达自己的诉求具有相应的历史传统。“上访”在古代叫“告御状”,人民群众将伸冤的希望寄托于清官,是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结构所产生的特定现象。在封建社会里,行政与司法不分,民刑合一,重刑轻民的思想致使人们“唯上、唯官”,并形成了有冤找青天的官本位文化。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时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很多公民认为法律不如政策权威大,迷信领导的权力可以解决许多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老百姓有事或有困难就找政府解决,而不管这些问题是否属于政府管辖的范围。而有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件时,因不正当地使用领导权力,导致了对立和矛盾,并使人民群众产生了许多错误认识,从而造成上访活动越来越多。2、社会改革新旧矛盾对立,导致上访活动日益增多。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新旧两种政治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崩析不断形成激烈的碰撞,并催生了大量社会矛盾。在改革旧体制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一些涉及基层群众切身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利益的问题,没有及时给予解决,造成了一些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与冲突。如,城市旧房拆迁、国企改革、职工下岗分流、劳动争议、养老低保、农民工欠薪、环保与生存、各类造假事件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等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激化了人民群众与党政领导的矛盾。而一些地方政府领导没有及时转变观念,反而滥用行政权力对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予以压制,引发了一系列上访案件。其中,因地方政府领导腐败并滥用行政权力所导致的上访活动越来越多,应该引起警惕。3、司法体制不健全,行政干预司法引发的上访行为增多。我国长期处于一种行政与司法高度合一的职权模式,这就造成了司法与行政始终不能真正分立。在现实中可以经常看到上级党委文件或领导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快侦快破,检、法两院快审快判。然而对司法公信力破坏最大的是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直接干预司法,致使很多本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却按照党政领导的意见予以处理,从而导致了大量冤假错案。另外,在司法审判中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法官地位模糊化、审判委员会职权权威化、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一系列的问题,致使许多案件的审理不能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司法独立,致使法院审理不公或审理结果与当事人的诉求存在较大差距等情况不断发生,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司法纠纷上访案件。最近几年出现了地方党政领导禁止法院对一些案件予以立案而导致人民群众无法解决诉求被迫上访的情形越来越多。4、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法制意识薄弱,为人民服务思想缺失,造成上访越来越多。自改革开放以来,党政领导干部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越来越少,“官老爷”作风越来越严重。很多领导干部不能满腔热忱地为人民服务,反而把领导干部的权力与人民群众利益对立起来,对人民群众不是满腔热情,而是态度冷漠,不是和蔼可亲,而是蛮横生硬,不是及时处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司法人员办案拖沓,效率不高,案件迟迟不能审结,致使当事人只能通过上访要求解决。党委与政府各级部门的工件目标和原则本来是相同的,但却有人故意制造程序让应办事务兜圈圈,使得本来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化。甚至有些司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不具备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律水平,造成办案不公,案结事不了,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当事人频繁上访。5、腐败现象加剧了上访活动。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权力、特别是公权力如何使用涉及到社会的公平问题。然而有许多干部,却将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贪腐的工具而不断使用。有些领导干部信奉“有权不使过期无效”的原则,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腐败,所以有人说,“权力”也可以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目前对社会影响最大的腐败现象是权力腐败和司法腐败。权力腐败会让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成为贪腐的工具,而司法腐败就会让整个社会秩序陷入不公、不正、不义之中。腐败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引发一系列的上访案件的发生,给党委和政府造成了极大压力。6、对上访活动的不当压制,加剧了反复上访活动。上访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并给北京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所以中央有关部门不断要求各地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然而许多地方政府并不是从人民群众的诉求角度来解决上访现象,而是采取了行政制裁、法律制裁等不同方式压制上访,不仅不能有效减少上访活动,反而加剧了重复上访活动。目前各地一般采取如下方式压制上访:(1)截访,即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在进京的交通要道堵截上访人员,通过行政压力阻止上访。(2)堵访。即在北京安排专门堵访机构和工作人员,甚至雇佣社会势力对中央各接访单位进行全天监控,发现本地上访人员便采取诈骗或强制措施使其离开接访地点后再带原地。(3)采取行政压力手段,要求上访人员息访。许多地方为了减少上访活动,对本地可能发生上访的人员或经常上访的人员采取专门监控措施,一旦发现有上访迹象,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对多次上访而无力劝阻者,地方政府有时会动用行政处罚手段予以治安拘留或劳动教养,以强行中止其上访活动。(4)直接采用法律手段,对上访人员采取刑事制裁措施,以压制上访。(5)采取非人道措施,将上访人员关入精神病院予以隔离。由于这些非法措施对上访活动的压制起到相反作用,所以很多上访人只能继续上访、重复上访。7、农民利益损失严重,导致了大量农民上访活动。目前农民上访活动越来越多,其主要原因是:(1)农村财务不健全,管理混乱,债务负担沉重;(2)农民负担过重。不少地方工商税收、车船使用税等按人或者按地均摊,致使一些税种变成了“人头税”,一些行政收费和集资压力过大,致使农民不勘重负;(3)基层干部独断专行,特权思想严重,经济问题严重,干群关系紧张;(4)党政领导干部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处理事务不当,甚至引发严重后果。(5)农民生产资料被征用侵占情况严重,村民集体财产损失巨大,影响了农民的生存条件。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农民作为社会最基本生产资料的提供者,如果连温饱都无法保证的话,就会频频上访。大多数农民上访案件涉及的都是民生问题,而且所上访事项大都是真实的。三、上访活动的特点1、上访人员成分复杂,弱势群体比重大。目前参与上访的人员中下岗人员、无业人员数量多;农村困难群体人员多;年老多病、生活困难者多、低层次文化程度者多,这说明上访人员中以弱势群体为主。而弱势群体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大都是民生问题,人民群众如果不是涉及到自己的生存利益受到损害,一般是不会采取上访手段的。因此,上访中所反映的问题大都是合理的。2、集体上访频繁,且呈日益上升的趋势。目前集体上访的规模越来越大,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数百人。参与集体上访的人员不仅在上访材料中署名而且加盖手印,对所反映的问题愿意承担真实性责任。有些集体上访活动还组织集资,由所有上访成员平均承担费用。集体上访涉及大部分人的共同利益,问题比较集中,且情绪激烈,有时会发生冲击、围堵党政机关、拦堵车辆、贴横幅标语、阻断公路等过激行为。集体上访成员复杂,因为涉及共同利益极易产生共鸣,在组织者的召集下,通过集资、聚会等形式进行有目的、有组织的上访。集体上访诉求复杂,既有社会矛盾、经济利益矛盾、也有体制矛盾、思想观念矛盾,还有相互交织的复杂性矛盾,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比较困难。集体上访的组织者善于选择领导信访接待日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政治经贸活动的特殊时期组织集体持久上访,以期造成重大影响,引起上级领导机关重视。随着改革的新政策相继出台,有些政策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未能很好地统筹兼顾;或因政策体制的局限、政策制定的不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群众矛盾并引发集体上访。如:社保问题、工资问题、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土地问题、环保问题等等。3、越级上访和多头上访多越级上访是指超越有直接管辖权的国家机关而直接向上级上访的活动。而多头上方则是同时向多个国家机关进行的上访活动。越级上访的原因是上访者对底层国家机关不信任造成的,他们一般寄希望于上级国家国家机关或中央国家机关直接解决问题。多头上访与上访者中国最大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的心态有关,他们对自己要上访的问题认为多个部门都有权解决,所以通过多头同时上访,以希望能够得到解决。4、上访反映的问题集中,目的明确。我国上访现象的频频出现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一些问题发展和积累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大为增强,人们认识到自己受
本文标题:关于中国上访现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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