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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前言为规范和完善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不涉及《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关于外币折算、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5项准则所规范的内容,如将来涉及到以上五类业务,再进行补充完善。本办法要解决的问题是:会计人员遇到每项需要会计处理的经济业务时能够找到所遵循的相关依据、程序及方法,并准确地反映到财务报告中。会计核算程序是:确认、计量、记录、反映。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第一章会计核算基础第一节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第二节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第三节差错更正第二章采购与付款业务第一节原材料的入库与发出第二节委托加工与自制材料的核算第三节内部调拨材料的入库与发出第四节存货的期末清查第五节存货跌价准备第六节预付款项第七节应付票据第八节应付账款第三章固定资产第一节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和分类第二节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第三节工程项目第四节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第五节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第六节固定资产租赁的核算第七节固定资产清查第八节固定资产减值第九节固定资产处置第四章无形资产第一节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第二节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第三节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和处置第五章成本与费用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生产成本项目设置第三节管理费用的项目设置第四节会计核算第五节职工薪酬的核算第六节管理费用的核算第六章销售与收款业务第一节收入第二节应收票据的核算第三节坏账准备的核算第四节销售费用第七章证券投资第一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二节持有至到期投资第三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第八章长期股权投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与计量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第四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第五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第六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第七节投资收益第九章筹资第一节短期借款第二节长期借款第三节应付债券第四节借款费用第五节应付利息第六节应付股利第七节其他应付款第八节预计负债第九节财务费用第十章税费第一节流转税的核算第二节自然资源税的核算第三节财产、行为税的核算第四节收益税的核算第五节规费的核算第十一章特殊会计业务第一节债务重组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节或有事项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五节外币折算第六节政府补助第十二章所有者权益第一节股本第二节资本公积第三节留存收益第十三章财务报表列报第一节概述第二节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第三节编制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第四节编制个别财务报表第五节合并财务报表第六节关联交易第七节附注1第一章会计核算基础第一节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一、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基础及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政策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制定和变更,经董事会批准后自下一会计年度执行。各子、分公司未接到财务部的书面通知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如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或者其他客观情况等要求变更,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变更措施及帐务处理办法。我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有:以人民币作为计帐本位币,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以先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成本。对实际控制(股权比例一般在50%以上)的子公司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但在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合并。对非控制(股权比例一般在50%以下)的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以历史成本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无形项目的支出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书、证明等有公允力文函)方可确认为无形资产。采用预收款销售模式时,以货物发出(取得货物交与对方或承运方的相关证明)并开具发票作为收入的确认条件;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模式时,以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已交给对方,并得到付款承诺作为收入的确认条件。将实际控制(股权比例一般在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资产和负债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对有活跃市场并有公开报价的采用公允价计量。对于会计政策变更,除非国家发布相关的会计处理办法,否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2二、会计估计是指对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估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制定和变更,经董事会批准后自下一报告期执行。各子、分公司未接到财务部的书面通知不得随意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措施及帐务处理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如属特殊行业规定,必须报经财务部备案批准后执行。我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估计有: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参见《潞安环能固定资产目录》,经营性资金和专项借款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原值的3%预计净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不预留净残值,一次性计提折旧。根据财务部下发的《减值准备计提办法》按帐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按历史成本和可变现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按待报废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值提取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受益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产量在未分配利润中提取维简费(6元/吨)、安全费用(30元/吨)、转产基金(5元/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元/吨)和在成本中提取可持续发展基金(按煤种)。对于会计估计变更,一般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当能够确定取得并可靠计量会计要素的金额时,应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第二节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一、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计量的资源。公司现有资产按报表项目可分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及预付帐款、3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二、负债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能够可靠计量)流出的一种现时义务。公司现有负债按报表项目可分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及预收帐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三、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股东享有公司的剩余权益。公司所有者权益按报表项目可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四、收入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五、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与向股本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出。包括: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六、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第三节差错更正一、当期差错的更正当期差错是指在一个会计(对外公开披露)期内发生并发现的会计差错,采用红字冲正、蓝字补记或两种方法相结合更正会计差错,这类差错由各单独核算单位自行更正。二、前期差错,是指在上一个会计报告(对外公开披露)期内发生,在以后报告期内发现的会计差错,这类差错各单独核算单位不允许自行更改,必须将差4错形成的原因及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详细的报告给财务部,财务部据以判断是否属重要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对报表项目做出调整,差错单位根据财务部指令修改本单位财务报告。1第二章采购与付款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是指外部商品和劳务的采购与付款,包括原材料、物料用品、机器设备、辅助车间修理和维护、企业员工劳务等。此章所述采购与付款循环,仅限于原材料和物料用品的购进和价款的支付,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为:原材料、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款项、长期应付款等。公司供应部为物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潞安环保能源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目录》对二级用料单位的物资需求集中采购、调拨,对二级用料单位间的物资平衡调剂、采购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各二级单位供应科、机电科为物资采购与物资管理的辅助部门,负责二级单位物资需求计划、物资领用以及《潞安环保能源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目录》以外的辅助资采购业务。第一节原材料的入库与发出本节内容主要规范公司采供部的材料采购与发出业务的会计处理,各二级单位外购原材料的会计核算遵照执行。一、基本概念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具体到公司材料核算的特点,应注意以下几点:1、原煤生产所消耗的各种材料不构成产品的实体,但有利于产品的形成,且部分材料如:坑木、金属支架、支柱、电缆、钢管及钢丝绳等,都可以回收使用。2、煤炭企业各种专用小型设备,数量较多、流动性大且更换频繁,由于使用年限较短,按原材料的核算进行处理,但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二、原材料的确认原材料范围的确认,除应确定在性质上是否属于原材料外,还应以企业对原材料是否拥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作为判断标准:凡是在盘存日法定产权2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原材料;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原材料。关于原材料范围的确认,应注意以下几点:1、关于在途商品、估价入库材料等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如已收到货款等),而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原材料而不应再作为销货方的原材料,对于购货方已收到商品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购货方应作为其原材料处理;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如已付款等)而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购货方应将其作为原材料处理。2、关于代销商品的归属。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原材料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资产负债表的原材料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3、关于购入约定问题。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公司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公司的原材料,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4、代保管物品不作为公司的原材料进行核算。三、原材料的计价(一)原材料的初始成本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1、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企业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一般指采购成本。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①购买价款一般指发票价格。②相关税费指进口物资的进口关税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证明的也计入存货成本,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凭证证明的,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③附加费用是指外购存货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附加费用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指外购存货入库前发生的除购货价格外发生的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3发生的挑选整理费;另一部分是存货入库后至发出前所发生的储存保管费用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采购人员差旅费、专设采购机构的经费、零星的市内运输费用,应按其存货的归属计入存货成本。④按照我国税法规定,采购存货中发生的外地运输费可按93%计入存货成本,另7%作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特别需要注意的两点,一是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材料的存储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领用材料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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