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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争议的研究综述模块一:研究概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理论界,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没有出现争议。众多学者就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探讨和研究,精辟阐述了它的特点、优势、功能等各个方面,并结合全球化潮流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对其新世纪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但是,在如何从实质上、根本上去理解这一制度,理解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方面,理论界存在着不少分歧与争论。模块二:论点摘要一、关于如何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关于如何从实质上理解这一制度,学术界主要在是否是“一党制”或“多党制”的层面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我国八个民主党派事实上已经不具备政党应有的性质,因此我国的政党制度应该是一党制的政治制度。持此论者认为,民主党派“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党,也不是什么政治派别”,而只是一般的政治团体,甚至是社会团体、文教团体。原因在于,政党是阶级的政治代表和领导集团,自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民主党派的组成人员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已属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或者正向工人阶级转化,已经失去了作为政党存在所必需的阶级或阶层利益的基础,并且逐渐演变为主要具有决策咨询和批评监督作用的进步的社会政治团体,除其自身的成员以外,它对其他群众不能发生领导作用,所以不能称其为政党。而且,民主党派既没有争取政权、影响政治之举,也没有与共产党共同执政之意。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大都是局部的、外围的。此外,各民主党派都没有各自独立、完整的一套政治纲领,而一律以宪法和政协的共同纲领为纲领,这就进一步表明了各民主党派的隶属地位。1[1][1]有学者则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在阶级关系已经改第六七章10、关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争议的研究综述模块一:研究概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理论界,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没有出现争议。众多学者就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探讨和研究,精辟阐述了它的特点、优势、功能等各个方面,并结合全球化潮流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对其新世纪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各自的观点。但是,在如何从实质上、根本上去理解这一制度,理解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方面,理论界存在着不少分歧与争论。模块二:论点摘要一、关于如何理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关于如何从实质上理解这一制度,学术界主要在是否是“一党制”或“多党制”的层面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我国八个民主党派事实上已经不具备政党应有的性质,因此我国的政党制度应该是一党制的政治制度。持此论者认为,民主党派“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党,也不是什么政治派别”,而只是一般的政治团体,甚至是社会团体、文教团体。原因在于,政党是阶级的政治代表和领导集团,自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民主党派的组成人员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已属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或者正向工人阶级转化,已经失去了作为政党存在所必需的阶级或阶层利益的基础,并且逐渐演变为主要具有决策咨询和批评监督作用的进步的社会政治团体,除其自身的成员以外,它对其他群众不能发生领导作用,所以不能称其为政党。而且,民主党派既没有争取政权、影响政治之举,也没有与共产党共同执政之意。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大都是局部的、外围的。此外,各民主党派都没有各自独立、完整的一套政治纲领,而一律以宪法和政协的共同纲领为纲领,这就进一步表明了各民主党派的隶属地位。11[1][1]有学者则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被消灭,在阶级关系已经改变的条件下,应该用新眼光来重新看待政党。对我国各民主党派的阶级属性问题,不能再持有旧的党派观念。原先是代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分子的我国各民主党派,现在已经是代表社会主义劳动者或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党,是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已经不存在利益对立的阶级,但应看到,在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劳动者内部还存在不同的阶层或社会集团。各民主党派分别服务于各自代表的不同的阶层和社会集团。除其自身成员外,它们在各自所代表的阶层或社会集团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我国民主革命的任务早已完成,现在各民主党派的总目标都是实现社会主义,所以就其政治属性而言,它们已不是原来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而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因此它们都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和政协纲领作为自己的纲领,而无须另立自己特殊的纲领。11[2][2]也有些学者认为,可以把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称为社会主义多党制。持此论者认为,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发展为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11[3][3],而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则是社会主义多党制的一种创新形式。同时指出,肯定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多党制是在理论上对科学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政治学的发展;是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要形成一种共产党领导的,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长期的、稳定的体制;有利于打破单一的苏联模式,纠正长期以来盛行的教条主义和“左”的错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在国际上极大地提高社会主义的声誉,对于推进世界社会主义事业也是大有好处的。11[4][4]反对者则认为,如果把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表述为“多党制”,形式上似乎可行,但却无法反映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共产党一党领导的地位。“共产党领导”在这里是一个关键词。因此,作为制度来说,“多党合作、一党领导”或“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提法,较之其他提法更适宜于表达我国政党制度的本质特征。11[5][5]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不同于一些国家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突破了其他国家划分为执政党和反对党、在朝党和在野党相互竞争的框架,建立起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方式的改善和加强参政党建设。这既避免了因多党竞争和相互拆台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也是同国外一党制、多党制的根本区别。11[6][6]二、关于如何理解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有学者认为,所谓参政党,既不是在野党,也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合作党、议政党和资政党。而是参与执政的党。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主义政党是领导执政的党,是主要的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与执政的党,是次要执政党。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是政敌,而是政友,各民主党派不是反对党,也不是附庸党,而是挚友党、诤友党,它们协助共产党共同把国家治理好。11[7][7]也有学者认为,“参政党”这一称呼能够比较恰当地表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也能够比较恰当地指明民主党派同执政党的关系。所谓参政党,是指参加国家政权的党。具体地说,就是参加政府,在国家政权中占一定席位并适当担任公职,参加国事管理,根据宪法与执政党一道就国家大政方针、人事问题和社会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根据互相监督的原则作为诤友对执政党的活动进行监督,并且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在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专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但“参政”与“共同参与执政”有着原则的差别。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含义是掌握国家领导权并负责组织政府,根据这一点,提。共同参与执政。会被理解为参与国家领导权。因此,这种提法是不恰当、不确切的,其结果可能会使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确定,或者使共产党作为执政主体的地位不确定。这不仅对于保证国家的正确政治方向不利,而且对于建立稳定的多党合作秩序也不利。11[8][8]还有学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的作用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通过人民政协及其他途径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并就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各民主党派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建议,供执政党参考。政治协商是议政,从广义来讲也是一种参政形式。民主党派也是广义上的参政党。然而,这并不等于说,它们是执政党。因为,政治学上所指的执政党,有着特定的含义和范畴,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讲的参政议政,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内涵和外延上都不完全一样。在现代西方国家,如从执政与否划分,政党大体分为执政党和在野党,而在多党联合政府中居于次要、少数、非主导地位的党又称为参政党。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不同于西方两党轮流执政或多党联合执政的制度,各民主党派不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敌,而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协商的兄弟党。但是,也应当肯定,按照传统的、习惯的分法,我国的民主党派不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中的某些人担任人大代表、常委、副委员长和政府职务,都是以个人身份,而不是代表某个民主党派。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使民主党派人士在人大中担任职务,也不能说他们所加入的那个民主党派就是执政党。从现实情况来看,民主党派的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参政党,在这一点上含糊其辞,会削弱它们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11[9][9]模块三:教师点评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应该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政党制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明确的阐述。但是,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讲到了共产党与“其他工人政党”,也谈到了共产党与其他民主政党合作的问题。11[10][10]而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的第一个苏维埃民主模式也是以各社会主义政党的共存为其理论和实践的前提的,他还对社会主义多党制进行过精心的设计。但随后,在诸多合力的交互作用下,多党共存格局逐渐消失,才最终产生了苏俄的一党制。11[11][11]斯大林又给这种一党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可以说,苏联的一党制是由苏联的具体历史条件造成的。而欧亚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虽保留了其他党派,但在斯大林理论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没有充分发挥出这些党派的作用。今天,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关系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如何从理论上、思想上解决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推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是摆在我国理论界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需要理论界携手努力,百家争鸣,在坦诚的思想交流与激烈的思想碰撞中取得更大的进步。模块四:拓展阅读一、参考文献:(一)著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1卷吴江,牛旭光:《民主与政党》,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李景治等:《邓小平政治体制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曹维劲、魏承思:《中国80年代人文思潮》,学林出版社,1992高放:《政治学与政治体制改革》,中国书籍出版社,2002姜士林、郭德宏:《中国民主党派与国共合作论丛》,中国展望出版社,1986周淑真:《政党和政党制度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二)论文高放:《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政治学研究》,1987(4)高放:《论我国民主党派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福建论坛》,1987(9)高放:《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刍议》,《文汇报》,1988-03-3l杨淑娟:《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帛的形成、确立与发展》,《北京大学学报》,1990(3)张建国、苏建华:《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驳“一党专制论”》,《理论学刊》,1990(1)王鉴岗
本文标题:关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争议的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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