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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专委会第六届换届工作会议1关于我国水力资源开发程度合理表述的思考(会议讨论稿)1.水力资源总量我国幅员辽阔,蕴藏着丰富的水力资源。根据2003年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我国大陆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在10MW以上的河流共3886条,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年电量为60829亿kWh,平均功率694400MW,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541640MW,年发电量24740亿kWh,经济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401795MW,年发电量17534亿kWh。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汇总表见表1。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汇总表表1序号项目单位数值1理论蕴藏量平均功率MW694400年电量亿kWh608292技术可开发量装机容量MW541640年发电量亿kWh247403经济可开发量装机容量MW401795年发电量亿kWh17534注:表中数据统计范围为理论蕴藏量10MW及以上河流和这些河流上单机装机容量0.5MW及以上的水电站,不包含港澳台地区。2.国外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表述国际上很少采用装机容量的概念表示各国的水电资源,因为装机容量是一个不易客观确定的数值。例如,现在电力工业的发展中抽水蓄能水电站的作用极为重要,而很多抽水蓄能电站实际上只有装机容量而没有发电量(甚至是消耗电量),不能作为已开发的水电资源。因此,国际上主要采用年发电量来表示水能资源和开发程度,国外根本没有所谓可装机容量的概念可供比较。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用装机容量计算水电开发的程度,很难正确地反映出水电开发的实际情况。中国大坝委员会秘书处的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水电的平均开发度已在60%以上,其中美国水电资源已开发约82%,日本约84%,加拿大约65%,德国约73%,法国、挪威、瑞士也均在80%以上。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专委会第六届换届工作会议23.用装机容量衡量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按装机容量表述的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表1年份装机容量(万kW)按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表述按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表述199036056.668.97199137886.999.43199240687.5110.12199344898.2911.17199449069.0612.21199552189.6312.991996555810.2613.831997597311.0314.871998650712.0116.191999729713.4718.162000793514.6519.752001830115.3320.662002860715.8921.422003949017.5223.6220041082619.9926.9420051173921.6729.2220061285723.7432.0020071452626.8236.15按装机容量衡量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0510152025303540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注:测算方式一:装机容量和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的比值;测算方式二:装机容量和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的比值;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专委会第六届换届工作会议34.用年发电量衡量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按年发电量表述的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表2年份年发电量(亿kWh)按理论蕴藏年发电量表述按技术可开发年发电量表述按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表述199012632.085.117.20199112482.055.047.12199213152.165.327.50199315162.496.138.65199416682.746.749.51199518683.077.5510.65199618693.077.5510.66199719463.207.8711.10199820433.368.2611.65199921293.508.6112.14200024314.009.8313.86200126614.3710.7615.18200227464.5111.1015.66200328144.6311.3716.05200432805.3913.2618.71200539646.5216.0222.61200641676.8516.8423.77200748678.0019.6727.76按年发电量衡量我国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051015202530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测算方式一测算方式二测算方式三注:测算方式一:年发电量和理论蕴藏年电量的比值。测算方式二:年发电量和技术可开发年发电量的比值;测算方式三:年发电量和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的比值;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能规划及动能经济专委会第六届换届工作会议45、两种方式比较(1)以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为分子进行测算用水电装机容量来计算水电的开发程度。这样做的好处是数据确定、计算简单。只要某个电站建成了,不管发了多少电,就可以按照已经开发了来计算开发程度。按照年发电量计算水电开发程度不易计算且经常变化,因为发电量不像水电站的实际装机数量是确定的。水电站的年发电量是会根据每年的来水情况不断变化的,而且这个数字只有在一个年度结束之后才能统计出来。(2)以理论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和经济可开发量为分母进行测算国际上对于水电开发程度的计算,在这一点上也是比较混乱。有的国家喜欢用技术可开发资源量作为水电开发程度的依据,有的则习惯用经济可开发量计算。我国也有不同的单位和部门经常采用不同的比较方式阐述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很显然,由于经济可开发资源量是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水平决定的,所以比较容易产生变化。例如,这两年石油和煤炭的价格成倍地上涨。两年以前认为开发不够经济合理的水电站现在可能变得非常合理了。国际上很多采用经济可开发量作为计算开发程度的国家,都出现了水电开发程度大于100%的情况。例如,以2002年的发电量计算,如果照经济可开发量计算,卢森堡的开发程度达到150%,德国达到126%,瑞士达到了103%,因此用经济可开发量进行表述不尽合理。用理论蕴藏量表示则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新的变化,即分母基本上为定值,便于统计。随着水电规划工作的不断深入,水能资源的技术可开发量也在不断的调整变化,因此用水力资源复查阶段的技术可开发量作为分母,会人为造成开发利用程度偏大的情况。综上,建议以年发电量为分子,理论蕴藏年电量或者技术可开发年电量为分母计算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
本文标题:关于我国水力资源开发程度合理表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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