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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升本科高校核算及确定合理生师比的思考——以黄淮学院为例刘金荣(黄淮学院经济管理系河南驻马店463000)摘要:生师比是评价高校办学水平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之一,确定合理的生师比不仅是学校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也是高校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及办学效益的必要前提。新建本科高校面对新一轮的“合格评估”,不应根据评估指标的限制性要求,主观的确定一个生师比,应该在保证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下,依据学校现有的学生、专业规模的多少,科学地测算学校各类教师的需求量,从而确定体现自身特点的、合理的生师比。关键词:高校;生师比;教师需求量;教学工作量;合格评估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内涵发展”时期,强调“质量立校”和“特色兴校”成为各高校追求的目标。合理的生师比不仅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也是高校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及办学效益的必要前提,更是衡量一个高校办学水平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之一。生师比的高低是教育的内外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受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政策、教育投资、人口基数、学校类型、在校生规模、班级规模、教师人数、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程度、教育理念、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1]。因此,从宏观层面上看,难以用统一的生师比来衡量所有高校。同样,在高校内部的微观层面上,各个学科、二级院系(部)在学校发展中承担的角色和任务不同,对教师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异,在生师比例上也应该有所区别。本轮的新建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教育部考虑到新建本科高校的实际,确定了生师比的上限要求,即生师比不高于22:1。在迎评促建中,如何确定本校的生师比、如何确定各个院系生师比,如何确定外聘教师数量、如何确定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数量、比例等,成为困扰许多新升本科高校难题。由于对上述问题缺乏科学的认识,在我们交流学习中发现不少高校是根据教育部的上限要求,主观确定“生师比”的情况。新建本科高校如何来核算和确定本校的生师比,以及各类教师的数量、比例,本文以我校为例进行分析,以期对新建本科高校的评建工作有所帮助。一、测算和确定合理生师比的基本思路生师比受在校学生和教师数量两个因素影响。客观上讲,每个高校每年均会存在一个实际的生师比,但这一生师比是否合理值得商榷。1999年以后,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2扩张,新建本科高校的生师比一再上升。例如浙江省,1999年是11.55;2005年达到17.6的历史最高水平[2]。为了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和保障教学质量,2004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规定,生师比的合格标准上限为18:1,限制招生的上限为22:1。从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新建本科高校的生师比短期内达不到教育部规定的合格标准,教育部考虑的这一实际,在本轮合格评估中将这一指标合格的标准确定为不高于22:1。那些实际生师比大于22:1的高校,要想在本轮评估中使这一指标合格,从理论上来说,要么压缩招生规模,减少在校生的数量;要么通过引进或外聘兼职教师来提高教师数量。事实上,新建本科高校多为地方高校和一部分独立学院,由于受办学经费的制约,大多存在扩招的本能冲动,在校生短期内难以下降或下降幅度有限,降低生师比的可行路径只有通过引进和外聘教师来实现。一个高校到底需要引进或外聘多少教师哪?当然不能主观地确定一个低于教育部要求上限的生师比来倒推教师的数量,虽然这是许多高校的做法,但它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在保证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下,依据学校现有的学生、专业规模的多少,科学地测算学校各类每年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的需求量,从而确定体现自身特点的、合理的生师比。二、高校教师需求量的确定方法综合现有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一些高校的做法,我国高等学校教师需求量的确定方法大致可归纳为两种:一是根据有关评估指标要求先确定生师比,然后倒推教师需求量;二是根据高校自身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标准来确定一个高校的教师需求量。(一)按有关评估指标要求倒推教师需求量根据教育部本轮合格评估生师比不高于22:1的要求,部分学校据此主观地确定生师比,然后倒推出学校教师需求总量。例如,假设我校将生师比定为21.5:1,在校生为19000人,那么我校专任教师人数应不低于884人。(二)按学校的教学工作量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标准计算教师需求量一个高校教师需求量的大小从理论上来说是由学校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标准来确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多少由学校的专业设置、专业培养方案、各专业学生数量和教学班人数等因素决定的,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的。例如,我校2011年17760名普通在校生的教学工作量是262290学时,如果按我校现行的教师工作量标准,平均每周8节计算,一个教师一年的工作量应为288学时,需要910名教师,那么生师比为19.52:1(17760:910),这一比例对于评估要求来说是比较合适的。以上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教师需求量和生师比均不同,第一种是主观确定的,是不科学的一种做法,是不可取的。第二种计算方法理论上说是科学的,但上述计算中存在两个问题一3是各类教师的数量未知,二是教学工作量是实际发生的,只能事后计算,无法事先测算,不利于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招生计划的变化制定教师年度需求量计划,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将无法科学计算一个高校的教师需求量和各类教师的数量与比例。三、高校内部各类教师数量及生师比的核算方法现在许多新建本科高校在评建工作中,对于全校生师比和院系生师比的认识比较模糊,尤其是院系在评建工作中对于自身到底需要多少专业教师、需要外聘多少教师和新增专业需要的教师数量等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上述的核算方法虽能确定一个高校教师需求总量,由于高校体制、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结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对不同类别教师的需求量是不相同的[3]。为了表述的方便,本文简单把教师分为两类,即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指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公修大学英语、公修大学体育、公修教育心理、公修计算机基础、非数学类专业的高等数学、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师,除此之外统称为专业课教师。各类教师人数确定的方法有以下三种:(一)“依规”推算法这是一种主客观混合的计算方法,也是现在许多新建本科高校使用的方法。基本做法是学校根据评估的要求,在学校首先确定生师比,计算出教师总量,然后依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出公共课教师人数,然后推算专业课教师人数。例如,假设我校将生师比确定为21.5:1,在校生19000人,教师人数应该为884人。首先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公共课教师的人数,然后计算专业课教师人数。以下七类公共课教师的计算中,前四项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后三项是我校的实际数值。1.思政课教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体系》规定:“本专科学校应按不低于1:350-400的比例配备德育教师”。按此规定,我校需配备两课教师不少于50人。2.公修体育课教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的规定:“在校生师比不高于300:1”。按此标准规定,我校公共体育课教师应不少于63人。3.公修艺术课教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的规定:“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50%。”按此规定,我校公修艺术课教师应不少于28人。4.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规定:“每校配备专职教师人数不得少于2名,同时可根据学校的实际配备兼职教师。”本轮评估指标中虽没有具体要求,但在指标的解读中要求每校原则上按5000:1配备教师。按此规定,我校应配备不少于4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45.公修英语课教师关于公修英语课教师人数,没有相应的官方规定,有研究认为大学公共英语师生比应为1:223[4];根据我校公修英语开设的实际,我校公共英语教师人数也不应少于45人。6.公修计算机课教师我校公修计算机课是非计算机类专业的公修课,根据现行的培养方案,按每位教师周工作量平均8学时计算,需要11位教师。7.公修数学课教师我校公修数学课是非数学类专业的公修课,根据现行的培养方案,按每位教师周工作量平均8学时计算,需要18位教师。除此之外还有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意等课程,由于这类课程大多有学生工作部门的人员兼任,在此不再计算。综合以上各类公修课程的教师人数,合计应不低于应不少于219人,专业课教师为665人。公共课与专业课教师的比为1:3.04,专业课教师的生师比(即院系平均生师比)为1:28.57,据此可以计算出各类公共课教师在整个教师队伍中的数量与比例(这里不在一一计算,具体可见表二)。(二)学分比例推算法根据培养方案中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学分比例,推导出公共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从而推算出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人数。例如:我校理工类、经管类本科专业的的公共课平均学分为47学分(通识教育平台课程37学分、数学8学分、公共艺术2学分),公共课与专业课学分比例为47:118。由于还有部分文科类、数学类本科专业不开设公共数学课,这一比例修订为43:122,即公共课与专业课教师比例应为1:2.84。如果我校把教师人数确定为884人,那么公共课与专业课教师人数的比例是230:654,专业课教师的生师比(即院系生师比)为1:29.05。这一方法也可根据全校所有本科培养方案各类学分的分布,推算出各类教师的比例与数量。(三)教学工作量推算法这一方法是根据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的设置情况,计算不同类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及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来计算各类教师的人数,这一方法将在第四部分详细分析。(四)三种方法的比较第一种计算方法计算的教师数量与各类教师的比例与我校实际比较接近,可以看出,这种方法推算总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面对不同的学科专业是不适合的。例如音乐系专业核心课程中部分是一对一的上课,需要的生师比较小。文学类、经济类、管理类、哲学政法类、历史类等专业要求的生师比就大一些,理工科类专业要求生师比相对小一些。另外,这一方法中教师总量是根据主观确定的21.5:1的生师比确定的,各类教师的确定标准也不一致,缺乏应用的科学性。5第二种方法计算时理念是对的,但为什么计算出的两类教师数量、比例与我校实际存在较大差距哪?原因在于我们的培养方案中很多课程的学分与教师应完成的工作量不一致造成的。拿毕业论文为例,在培养方案中毕业论文8学分,我校规定指导理工科一个学生论文按8课时,文科7学时(绝大多数学校的学时比例是11:9),以教学班70人计算,毕业论文的学时数为560或490学时(绝大多数学校为770或630学时)。按一个教师周8学时工作量计算,8学分的课程一个教师就可承担,而8学分的毕业论文确能满足70或61.25个教师一个学期的工作量。这说明该方法不能简单使用,只能修改后使用。从以上教师总量的确定原则和各类教师的计算办法来看,哪一种都会涉及教学工作量的问题,由此看出只有根据学校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来计算教师需求量是比较科学的,也即是上述的第三种方法。这种方法虽复杂,但科学合理。下面就以该方法来计算我校的教师人数和各类教师的比例。四、依据培养方案核算教学工作量、各类教师需求量及生师比新建本科高校在升本后发展较快,学科专业拓展速度快、调整力度大,要计算出每一个专业培养方案中实际的教学工作量任务较大。我们只有从一个专业培养方案出发,计算该专业的教学工作量,而后推算一个院系的的教学工作量,进而推算一个学校的教学工作量。(一)依据培养方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需求量与比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人文社科类专业中比较具有代表性,下面依据我校2011级会计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计算一个教学班(70人)的教学工作量。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大致包括六大模块: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素质拓展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第二课堂等。根据我校现行的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现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如下:表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文标题:关于新建本科高校核算及确定合理生师比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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