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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中公教育广财大学习中心地址:海珠区赤沙路18-4(广东财经大学正门斜对面)百度地图输入“广财大中公”即可搜索!-1-军转干考试政治常识: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三项建议民主集中制是军转干考试中考察的重要内容。中公教育军转网为广大军转干部整理2015年军转干考试必备政治常识: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的三项建议,供2015年军队转业干部备考。邓小平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项重要建议就完善民主集中制,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与执政方式,邓小平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主要概括为以下三项。建议一:用宪法、法律和党章,确保民主权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接受了这些思想和意见。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首次提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并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年,第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也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些内容,彰显了党要用法律和制度,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决心和立场,规范了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与权限,以及政党的活动范围与方式。建议二:用党章更加明确地规定了党委集体领导的涵义。邓小平说:“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要明确哪些问题应当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决定时,要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一人一票,每个书记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由第一书记说了算。集体决定了的事,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失职者要追究责任。”这些思想和主张也被党中央接受。十二大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党委成立的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党委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党委,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这些制度,明确并规范了什么是党委集体领导,如何实行集体领导。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任何个人及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更不得凌驾于党委领导集体之上。建议三:建立从上到下强有力的行政工作系统。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中公教育广财大学习中心地址:海珠区赤沙路18-4(广东财经大学正门斜对面)百度地图输入“广财大中公”即可搜索!-2-邓小平建议:“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决定。”“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经过试点,逐步推广、分别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负责、经理负责制。还有党委领导下的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等等,也考虑有准备有步骤地加以改革。”对于各级各类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职务任期,以及离退休,都要按照不同情况,制定各种条例,作出适当、明确的规定。党中央和全国人大接受了这些建议。在1982年修定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改变了1954年宪法的规定。此后,又据此规定的精神,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这些法律和制度,目的是克服行政系统和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一,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等问题。
本文标题:军转干考试政治常识邓小平对民主集中制三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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