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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农民非农收入决定因素—基于天津的研究
1研究领域:发展经济学农民非农收入决定因素研究—以天津的实证分析为例任国强天津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摘要]本文探讨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定义和变动趋势,分析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决定因素,给出了农民非农收入决定的数学模型,并利用天津市2000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进行了实证分析,给出了农民非农就业模型:非农就业模型、本地企业就业模型和乡镇企业就业模型,并给出了非农收入函数、非农家庭经营收入函数和工资性收入函数。研究结果表明,地区、本村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劳动力文化程度、人均耕地面积、农业资产和非农资产、劳动力负担系数是影响农民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的重要因素。[关键词]非农就业、非农收入、Logit模型TheStudyofDeterminantsofPeasant’sNonfarmincome-AnEmpiricalAnalysisforTianjingRenguoqiangTianiingUniversityofTechonolgy,EconomicandManagementSchool[Abstract]Thispaperfirstdiscussesthedefinitionandtrendsofpeasant’sNonfarmincome,thenanalysestheDeterminationsofPeasant’sNonfarmincomeandgiveshousehold’seconomicmodel.Finally,withtheusageofthedatainthecountry-settlerinvestigationinTianjin2000weadoptLogitModeltostudythedeterminantsofnonfarmemployment,outflowemploymentandtownshipandvillageenterpriseemployment,andtheincomefunctionofnonfarmincome,nonfarmnetincomefromhouseholdbusinessandwagesincomewithpositivefact.Theresultshowstheimportantfactorsofnonfarmemploymentandincomeareregion,thelevelofTVESinvillage,education,land,farmstockandnonfarmstock,laborforce.[Keywords]nonfarmemployment,nonfarmincome,LogitModel2一、引言自1997年以来,中国的农业形势发生了不利于农民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连年下滑,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连续7年没有一年超过5%,2000年最低为1.95%,最高的年份增长4.8%,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农民收入增长减缓、停滞,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突出问题;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更为困难,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额减少,使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中国农民人均收入大概有45%来自农业,比8年前下降了18个百分点,而且连续7年来,绝对额也在下降,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但自1998年到2003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已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当明显,而且是不断扩大的,目前已经扩大到较大的程度,1997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090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两者的收入差距为1:2.47;200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为1:3.24,如果考虑到社会福利因素,这个比率将会更高1;地区间农民人均收入不平等加剧,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省份为上海市,达到6223.55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省份西藏,仅有1462.27元,前者是后者的4.26倍2。所有上述数据表明,农民收入增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由于农户土地资源限制,尽管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农民的农业收入,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一事实,必须从农业之外去想办法——减少农村人口,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增收的源泉主要来自非农收入,尽管非农收入的增长的渠道—乡镇企业就业和劳动力迁移,目前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仍然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本文的目的就是研究农民非农收入的决定因素,并根据天津市2000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在第二部分,给出农民非农收入的定义及其变动趋势;第三部分,农民非农收入决定的因素分析;第四部分,农民非农收入决定的数学模型;第五部分,基于天津市2000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的农民非农收入决定的实证分析;最后,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二、农民非农收入的定义及其变动趋势32.1农民非农收入的定义国内外很多学者给出了非农收入的定义,例如C.B.Barretta,T.Reardon,P.Webb(2001),RichardH,Adams(1999),AshokK.Mishra(2002),陈宗胜(2002),王斌(1999),张祖民(1995),朱农(2002),这些定义之间的差别主要包括两点:1、转移和财产性收入是否属于非农或离农收入;2、农业工资是否属于非农或离农收入。根据国内外相关的非农收入的定义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定义非农收入如下:非农收入,指的是户口在农村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离开本地农业领域的生产活动,从事工业、服务业或外地农业的就业活动而得到的收入,它等于工资性收入和非农家庭经营收入之和。工资性收入是指受雇于单位或个人,出卖劳动而得到的报酬收入。包括在乡村组织中劳1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国家统计局2《中国统计年鉴2003》3本节大部分数据是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年鉴》计算得到。3动得到的报酬收入、在企业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和其他单位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其中,在集体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指农村住户成员在当地县、乡、村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包括乡村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基本建设用工报酬,乡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收入。在企业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指农村住户成员在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企业劳动,企业直接发给的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收入。在其他单位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指除在集体组织和企业以外的单位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包括为个人劳动得到的报酬、外出打工得到报酬等。非农家庭经营收入是指家庭经营收入中,从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获得的收入。非农收入定义的说明:1)非农收入中包括农业工资收入;2)从收入性质角度来看,非农收入还等于农业工资收入加上第二产业收入,再加上第三产业收入。3)农民的非农收入从空间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本地非农就业得到的收入,和劳动者异地得到的收入。本地非农就业得到的收入又分为劳动者非农自就业得到的收入和受雇佣于乡镇企业、集体组织和其他单位得到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异地就业得到的收入,又分为劳动者城市就业得到的收入和劳动者异地农村就业得到的收入。2.2非农收入的变动趋势及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从1983年-2002年,除了个别年份外,农民实际非农收入基本上处于不断上升的态势,实际非农收入从1983年的62.66元增加到2002年341.67元,20年内增长了4.45倍,平均每年增长9.84%。农民非农收入增长率有很大的波动,在波动的同时又逐渐下降的趋势。农民非农收入增长率,1985年达到26.61%,是历年最高的,1991年为-10.97%,是历年最低。从1996年以来农民非农收入增长率基本上逐年降低,只是到了2002年才有了比较大的上升。农民非农收入表现为总体上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83年的23.16%增长到2002年的48.14%,非农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首次超过农业家庭经营收入,20年中非农收入比重上升了24.98%,平均每年增长1.25%。农户农业家庭经营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从1983年占63.89%降低到2002年的45.85%,合计下降了22.54%,平均每年下降1.13%。同期,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的比重也在逐渐下降,从9.1%下降到2002年6.01%,下降了3.09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农业家庭经营收入、转移和财产性收入对收入总额的影响在变小,而非农收入对收入总额的影响越来越大。2.3农村体制改革对农民非农收入来源格局的影响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农村最深刻的变化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变化,即以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制度被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代替。这种体制的变化对农民收入和农民收入的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农民生产自主权的扩大,使得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之余,可以自主支配时间从事家庭非农经营活动或被雇佣获得劳务收入。1985年后,家庭经营收入成了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经营收入中的非农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家庭经营的重要补充,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牧业)收入连续四年是负增长,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主要归功于非农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不仅如此,农民的劳动报酬性收入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78年以后,农民从集体组织中的劳动报酬大幅度地减少,由1978年的85.25元减少到1985年的17.45元。体制的变化使农民由原来主要依靠从集体经营中获得收入,转变为主要依靠家庭经营和从事乡镇企业就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等活动获得工资性收入。1)非农收入各种来源收入数量的变化非农家庭经营收入从1983年的人均21.51元上升到2002年的351.54元,合计增加了4330.03元,平均每年增长率和增加数量分别为14.99%和16.5元;工资性收入从1983年的人均50.24元增加到2002的840.22元,合计增加了789.98元,平均每年增长率和增加数量分别为15.12%和39.5元;两者的增长速度,都比农业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速度快得多。这表明,非农产业的增长势头一直比较强劲。如2002年农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的第二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为133.71元,比1999年净增23.37元,从第三产业获得的纯收入为306.92元,比1999年净增37.82元,这和2000年第一产业纯收入从1999年的1180.02元,下降到1125.34元形成鲜明的对比。这说明,农户自主经营非农产业活动有了一定的基础,并保持着比较旺盛的势头。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非农产业,必然会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进一步推动农村非农化进程;另一方面,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还表现为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就农民而言工资性收入绝大部分收入是从第二、三产业得到的,主要包括乡镇企业工资收入和外出打工收入,2002年,农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40.22元,占整个农民非农收入的70.5%,整个农民纯收入的33.94%。2)非农收入各种来源收入比重的变化工资性收入在非农收入的比重的变动可以分为五个阶段:1978-1985年,工资性收入呈现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从1978年的100%一直下降到1985年的58.72%,这一时期工资性收入下降的趋势,主要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农民从集体组织中得到的劳动报酬大大降低有关;1986-1988年,劳动者收入比重呈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由1986年的65.28%,下降到1988年的57.64%;1989-1992年劳动者收入比重,从1989年的61.90%,增长到1992年的68%;1993-1997年呈现比较稳定的态势,基本上在62%的上下波动;1998-2002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呈现比较明显的增长态势,从1998年的65.49%,增长到2002年的70.5%。上述数据说明,工资性收入在农民非农收入中一直
本文标题:农民非农收入决定因素—基于天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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