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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和“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中,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反恐严打斗争、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四项重点工作,凸显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坚持能动司法,拓宽服务范围,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切实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稳控能力,努力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地司法保障。一、抓源头,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坚持能动司法,零距离地倾听群众诉求,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林长建亲自带领纪检等部门干警主动深入到矛盾较为突出的乡村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查明原因,予以协调解决,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形成了“事情有人管,问题有着落,部门有行动,群众有所盼”的良性互动局面。今年以来,共走访5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真正把“坐堂问案”变为“巡回走访”,使有碍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稳定了民心。二是主动接访化解矛盾。该院长买买提敏祖农等院领导亲自坐班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及时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同时,组织党员干警开展带案回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多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干警依法、有理有据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和宣传,及时稳控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0余人(次),带案回访当事人152人(次),解决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城市拆迁纠纷、农村用水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36件,使一些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定期对案件进行排查。该院各业务庭庭长亲自参与定期对已结案件和在审在执案件进行全面的矛盾纠纷排查,了解案件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根据案情做好矛盾化解和当事人的稳控工作,争取把矛盾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庭审前做好告知、诉讼风险释明,庭审中做好举证、质证、认证、法律适用的释法工作,庭审后宣判前做好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裁判结果的释明,裁判后,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多方听取当事人双方对审判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及时对当事人在争议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结果中存在的疑虑进行释明,使当事人明白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根据,避免当事人因法律知识匮乏而产生误解,从而促使其息诉服判,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五是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该院继续完善巡回审判、简单案件速裁等工作举措,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上门立案、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同时,院党组决定设立1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拖欠工资等案件提供必要的救助,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共减免诉讼费4.96万元,适时召开执行积案兑现大会2次,兑现执行案款34.711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6万元,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六是积极开展支农活动。该院结合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选派2名工作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警到卧里托格拉克乡2个党建联系点和帮扶村开展支农工作,深入农户与农民交谈,在做好“三秋”农业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多方了解农民生活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农民文化生活情况、社会治安情况以及重点人员的掌控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有效措施应对处理各项矛盾和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党员干警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和权利,为困难党员捐款2400元,为特困群众和职工捐款2.7万元,为党员互助基金捐款2600元,为农民购买农资12吨,用自己实际行动关心服务群众。二、强基础,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对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互赢,有效提高审判质效。一是抓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理论素质。该院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和每周组织党员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1次,不断拓展学习方式和内容,率先学习重大、创新思想和理论,准确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和内涵,并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开展活动。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从思想上解决党员干警“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新疆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关系到案件质效,甚至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干警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不信谣、不传谣,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积极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以来,党员法官干警亲自参与审结案件1463件,占全部案件的95%,一线党员法官人均结案高达86件,主动担起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任,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抓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业务能力。该院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法官教法官”和“案例讲评”活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中层领导杨世海、买买提明阿不来提、张淑琴等从事多年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委会委员负责授课,内容涵盖法律实体、司法程序、办案技巧等方面,他们从法官的司法理念、价值判断到裁判文书的结构、内容、技术规范、表达方式等方面,结合审判实践中法律文书制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并具体指导法官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司法风险,消除程序瑕疵。同时,以点带面,以案讲法,对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热点、焦点和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讨,采取案例分析法,用讲解传授知识,用案例培养思维,用训练培养技能,有针对性地解决举证责任、证据认定、法律解释与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法官法律知识更新、审判技能提高和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化,使审判工作的基础更加扎实。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12次,开展“案例讲评”活动6次。三是作承诺,不断提升干警的廉政意识。该院全体党员干警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活动,签定公正廉洁承诺书,自觉接受全体干警和社会的监督,争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实践者。同时,该院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收受礼品上缴登记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以领导干部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硬,为全院法官干警作出示范和表率。扎实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坚持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连续五年全院违法违纪案件数和人数实现了零控制,法官干警素质进一步提升。三、移端口,主动服务群众,确保社会和谐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塔建为民服务平台,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端口前移,能动司法,以热情的服务,务实的作风,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开展便民服务,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按照“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要求,将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在立案大厅内将人民法院的立案条件、立案范围、诉讼须知等材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根据群众对诉讼风险知识了解不多的实际,印发了《诉讼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谨慎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明确自己的义务,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待”的热情接待,并在立案大庭为当事人准备了饮水机、座椅、墨水、钢笔、纸和起诉书格式,以及便民服务手机充电设备和擦鞋机供当事人使用,让群众诉得明白、诉得方便。二是开展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该院发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优势,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庭院和农家。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释法”,积极组织法官到机关、农村、社区、学校、军营、企业等地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今年,该院利用巴扎集市在乡镇开展大型法律宣传13次,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该院积极组织干警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三是积极为园区援疆企业提供服务。面对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及时调整审判工作思路,专门成立了园区巡回法庭,重点审理园区企业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类诉讼,定期为园区内的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园区企业在建设经营中出现的涉及法律的投诉和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受理,现场调解,对未能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立案,快审快结,方便园区企业的诉讼,妥善解决各类纠纷,为园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组织法官干警开展园区企业走访活动,变等案上门为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培训援疆企业法律人才,强化援疆企业法律意识和员工的权益自我保护意识,以减少援疆企业经营纠纷和企业与员工的劳务纠纷,降低援疆企业诉讼风险和经营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园区巡回法庭已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十余场次,向企业提出建议12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地提升了园区企业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四是加大涉农案件的调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该院树立调解为先的审判理念,对涉农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实行“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民掌握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从根本上维护其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充分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三秋”农业生产;同时,还积极发挥社区、村委会、乡(镇)司法所等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避免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稳定。五是开展巡回审判,减轻群众诉累。该院坚持下乡巡回办案,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深入偏远农村、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自治区优秀法官、卧依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庭长吐逊艾力等法官利用晚上的农闲有利时机把巡回法庭搬到农民家庭,对龙口村某组村民吾某与买某离婚一案开庭审理,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还让群众实实在在的接受了一次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对于一些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案件不紧急等案件,错开“三秋”农忙时段,另行安排开庭时间,让当事人有充分时间应对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376次,调解结案376件,使7万余群众接受了法律宣传,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纷争,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自觉息诉罢访,杜绝了信访隐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六是以审判管理为抓手,提升审判质效。该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审判管理年为契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和问题查摆。结合近年来的涉诉上访案件、发回改判案件、检察机关抗诉改判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及瑕疵案件,认真查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制约案件质量、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以及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调研和问题查摆情况,进行问题梳理,围绕“亟待规范的司法行为”和“加强管理的重点环节”两个方面提出整改计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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