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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选举工作基本知识问答1.什么是党代表大会?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党章第25条做了明确规定:(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3.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党的地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党章第25条做了明确规定:(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4.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党的基层按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其一致。5.党代表大会的名称及次数的排列是怎样的?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省第××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厂(所或其他基层单位)第××次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次数排列一般采取累计方法,如××省召开过九次党代表大会的,其次数排列就是“中国共产党××省第九次代表大会”。6.党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党章第20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的职权党章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原则上可参照执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主要包括: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调整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成员,其数额不得超过党代表大会选出的各自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7.党的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有哪些区别?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主要是:(1)地位作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党的代表会议只是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遇有重要问题需要及时讨论决定时,由中央委员会或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的重要会议。(2)职权不同。一是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党代表会议没有这项职权;二是党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代表会议只能调整和增选部分成员,并有一定数额限制。(3)开会的领导机构不同。党代表大会成立大会主席团,作为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党代表大会不设主席团,会议的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4)开会时限不同。党代表大会一般有时限规定。党代表会议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没有时限要求。(5)代表的产生办法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8.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是怎样的?党章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党章对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作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要少于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做法,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2)不是上述委员会成员的同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3)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前面两个方面的人员可不经选举,由党的委员会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即可。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党员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会议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分配给所属党组织,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妇女党员要有适当的比例。出席党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9.党代表会议的组织领导由谁负责?根据党章的规定,党代表会议是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的,所以召开党代表会议不必设主席团,会议的具体组织领导由党的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10.什么是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11.党员大会的职权有哪些?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3)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12.党员大会的时限如何确定?党员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作规定,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但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必须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换届选举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一年。13.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谁负责?党员大会的组织领导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支持。14.合同制工人(包括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在党内选举中,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正式党员的权利,与正式职工的党员的权利是相同的。只要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些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较多的基层组织,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时,应注意选举适当数量的这些工人中的党员的代表,但必须紧坚持代表的条件。15.合同制工人(包括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在党内选举中,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正式党员的权利,与正式职工的党员的权利是相同的。只要得到多数党员的同意,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些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较多的基层组织,在召开党代表大会时,应注意选举适当数量的这些工人中的党员的代表,但必须紧坚持代表的条件。16.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外单位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精神,因参加短期培训、学习或参与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等原因,按规定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由于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还在原工作单位,在原单位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可以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鉴于出席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要参与讨论决定党内重要问题,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所以,在提名和选举党代表时,既要充分考虑代表人选的政治素质和代表性,也要考虑选出的代表能否按期参加代表大会。对于因前面所述几种原因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确实不能按期回来参加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一般以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为好。17.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现所在单位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持临时组织关系(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因其正式组织关系尚在原工作单位,在现所在单位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能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18.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作代表候选人。19.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把党委成员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候选人?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一般不要分配到所属党组织参加代表选举,而应当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代表选举。少数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因党的委员会委员(常委)较多地集中在一个或几个党支部,不便于进行代表选举时,也可以将部分党委委员(常委)分配到所属其他党组织参加选举。至于这些委员(常委)是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或被选举为代表,应当尊重选举单位大多数和选举人的意志。20.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已调离原选举单位后其代表资格是否有效?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选出的代表在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内调动工作的,其代表资格仍然有效。如已调离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则不能作为代表出席党员大会。在这种情况下,如工作需要和条件允许,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代表。21.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视为出缺?经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般可视为出缺:死亡;患精神病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本人辞去代表资格,并经选举单位多数党员(代表)同意;由于各种原因被取消代表资格;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调到本级党组织所辖范围以外单位工作,并已将党的组织关系转出。22.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后怎么办?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出缺时,可由原选举单位补选。因时间关系来不及补选的,经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不再补选。23.代表选出后,因特殊原因推迟召开党代表大会时,是否要重新选举代表?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之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代表选出之后,要按照党的委员会所作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时间,按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如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会,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自行决定推迟召开。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之后,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推迟召开大会时,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化不大,一般可不再重新选举代表。个别代表出缺时,可由其选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补选。如果原来选出的代表变动较大,应报上级党组织同意,重新进行选举,并应向所属党组织以及原选举产生的代表说明重新选举的原因,认真做好工作。24.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或预备会议上,如有人对个别代表的资格提出质疑,问题又一时查不清的,应如何处理?党代表大会主席会议或预备会议上,如有人对个别代表的资格提出质疑,问题又一时查不清楚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属于一般性问题,虽然一时查不清楚,但不影响其代表资格的,可以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预备会议提出准予参加代表大会,会后由选举单位继续进行审查的意见,请主席团会议或以预备会议作出决定。如果问题的性质比较严重,虽没有查清全部事实,但就已清楚的问题看,已明显影响其代表资格的,可以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或预备会议提出暂不让其出席会议意见,至于是否撤销代表资格,待问题全部查清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的。确需撤销代表资格的,可按党代表大会闭会后撤销代表资格的办法处理。25.代表大会闭会后,接到揭发代表问题的信件应如何处理?代表大会闭会后,党组织接到揭发代表问题的信件,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揭发的问题发生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并已确认不具备代表资格,可以责成原选举单位党组织讨论,作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决定,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如果揭发的问题发生在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后,按揭发问题的性质,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如果问题不严重,一般可不再撤其代表资格。26.预备党员可否列席党代表大会?预备党员可以列席党代表大会。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预备党员列席党代表大会,有助于他们学习党内生活的有关知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也有利于他们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改进工作。27.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的代表如何产生?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的代表可以是换届选举时选出的代表,也可以重新选举代表。具体采用哪种办法,由召集党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从实际情况出发,
本文标题:党的选举工作基本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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