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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为什么说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伟大旗帜,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19.为什么要强调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一、党的历史,是一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历史我们党从成立那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谋利益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几代共产党人都为此倾注了毕生心血;我们党一直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几代共产党人都以此为坚强后盾。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根本保证。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每个共产党员无论做什么工作,无论职务高低,都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都能够克服,任何强敌都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邓小平同志一生都在身体力行“凡是于人民有利的事情,无不尽力提倡与实行”的诺言。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章总纲中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该好,这是我们党执政以来一条重要经验。失去民心是古今中外无数政权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所在,关注民心向背是古今中外政治家的治国之道。如果我们对个别发生的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不加以坚决纠正,任其发展,那么最终就不会被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原谅,如果我们放松了自身建设,忘记了党章中规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权力就容易和腐化联系起来,腐化就容易和脱离群众联系起来,就会最终丧失执政地位。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一个共产党人有所作为的根本保证对人民群众充满深厚感情,心里始终装着人民、想着人民、爱着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既是党的领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也是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这些优秀共产党员身上的一个共同特点。这正是他们能够为人民群众所爱戴和拥护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所要努力学习党章,深刻理解党章的关键所在。邓小平同志曾满怀深情地说:“我们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来说,他的命运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相关。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个人只有将自身的发展与党的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为人民的幸福和利益努力奋斗,他的路才能越走越宽,才能越走越稳,才能有所作为;否则,路只能越走越窄,甚至走向歧途。这一点是被反复验证的一条规律。没有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的意识,权不为民所用,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情不为民所系,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利不为民所谋,就不会有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就不配为人民执掌权力,就会最终被党和人民所抛弃。正所谓“虽民心如海,滥取一滴,就起波澜;纵权重如山,错施一寸,即无威信”。四、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必须围绕人民群众的利益来落实“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是一句用来喊的口号,而是要用实际行动来干的事业。邓小平同志曾讲,“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这里的干事业,就是既要有苦,还要能干、会干。苦干,就是要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能干,就是要在工作中能够自觉的将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否受益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作为决策的基本取向和基本依据,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都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会干,就是要能够在工作中以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干群众许迫切解决的事,干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干长远起作用的事。特别是要善于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点,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改变。如果对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改变不能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是过多的考虑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那么“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只能是句空话,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不会得到维护。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方面体现在我们认认真真办理每一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具体事情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我们制定的各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政策上,体现在我们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上。在政策、法规中体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至关重要。通过纠风工作,我们发现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想方设法地钻法规制度的空子。有的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制定的规章制度打政策的“擦边球”,有的规章制度甚至默许了不正之风的存在。这样的规章制度比起个别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危害不知要大多少倍。当然这是个别现象,不是普遍问题。但是,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警示我们,维护群众的利益不仅要看解决了多少具体事情,还要看我们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不是在体现着群众的利益。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责任重大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还是要归结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结到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如果我们用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来仔细分析党章规定纪检机关承担的三项主要任务及五项经常性工作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行政监察机关承担的五项职责,就会发现这些任务和职责,无一例外都体现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要求,都体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这些职责,我们理解,实质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解决如何通过纪检监察工作来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从检察工作实际来说,如何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这一根本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工作中去,不仅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全党全国工作的共性,思考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检察工作的“个性”,找准检察工作“执法为民”的角色定位。只有这样才能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通过检察工作的实践,联系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要做好检察工作,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必须努力在以下四方面下工夫:一是要在探索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现象,根本原因往往在于体制、机制和制度。“纠风”是治标、“防风”是治本,在坚决纠风的同时,我们应当更加注重防止不正之风,特别是要注意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抑制各类不正之风的产生、形成和发展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靠上级领导推动向日常性工作转变。只有这样,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要在不断探索依靠人民群众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的有效途径上下工夫。纠风工作的开展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这是纠风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些成绩的重要经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就是一个最鲜明的例子。这些年来全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成效很明显,成为纠风工作的一项最有效的举措之一,切实解决了很多不正之风问题。这项工作为什么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效?根本原因在于这项工作的根在人民群众那里。它充分发挥了我们党依靠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优势,将政风行风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把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今后,我们要在这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拿出能够让人民群众能够更深入、更直接的参与到各项纠风工作当中来的有效措施。三、要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下工夫。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开展纠风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有人说“纠风不办案,就像高压线不带电”,没有案件查处,纠风工作就会变为单纯的说服教育工作纠风工作就,没有力度,违法违纪分子就得不到惩处,报有侥幸心理试图以身试法的人就得不到震慑,人民群众就会对纠风工作失去信心。四是要在扎扎实实搞好调查研究这一基础性工作上下工夫。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们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如果不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周密的思考,不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群众智慧的结晶,而是文人笔杆子的“创造”,那就是毫无用处的一纸空文,就会像老百姓嘲讽的那样“出上一个题儿,找上一帮人儿,关上窗户门儿,做上一篇文儿,念起来挺顺嘴儿,就是不解决问题儿。”特别是做好纠风工作更来不得半点虚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我们以虚对实,坐在办公室空想人民群众需要什么,那是永远也想不出来的,这样空对空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还不如不干。我们只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及时摸清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高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所在,才能与人民心意相通,才能了解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才能知道如何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知道如何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做好纠风工作。今后,我们要在搞好调查研究上下大力气,认认真真的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和恪守的工作准则、人生信条我是个共产党员,我必须把党和人民事业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忘我工作。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襟怀坦荡,一心为公,凡事出于公心,以是否符合党的事业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统一起来,把为人民服务和向人民群众学习统一起来,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始终真抓实干、清正廉洁,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先进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20.党章对共产党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章》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既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根本目标,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衡量标准。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强化为民执政意识,牢固树立“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21.怎样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第二条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工人阶级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具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等品格。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不但应当
本文标题:党课作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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