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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小常识参团旅游手续及注意事项经过思前想后地定路线、选旅行社,不少人的耐性已经所剩无几了。于是,有的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马马虎虎、心急求快。殊不知,这一大意,可能就给自己带来了大麻烦。要想玩得开心,那点儿工夫可省不得。耐心报名益处多一、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报名参团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办理;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行程安排;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签定旅游合同;交付团费及索取发票、行程表、参团须知、赔偿细则等;落实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消费者在报名时,还应尽可能地了解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如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标准、游览线路及景点、导游服务、自费旅游项目、购物次数,出境游还包括兑换外汇、办理护照签证等内容。这样,万一遇上“货不对板”的旅游服务,也不会被蒙在鼓里了。二、签好合同,玩得轻松参团出游,一般在报名时都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构件包括:由广东省旅游质监所制订的标准合同、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旅游行程表、发票等。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若发生旅游纠纷,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有的旅行社为欺骗游客、逃避责任,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将合同中的某些内容删去,以为钻了法律的“空子”。其实,发生旅游纠纷时,只要证据充足、要求合理,旅游质监部门依然按照标准合同的条款来界定旅行社与游客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签不签合同都无所谓。签了合同,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更加明确,可以避免不少小摩擦。此外,大家在出游,尤其是出境游时,应该遵守游客守则。要知道,对于因违反游客守则而造成的个人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如A先生在游泰国时,尽管经导游多次提醒,仍不注意保管个人财物,导致在客房内被偷去一批首饰。经旅游质监部门裁定,旅行社已提供了合乎标准的服务,事故责任在于A先生没有按照守则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因此其损失由他本人承担。如果游客故意不守纪律,干扰团队正常运作,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费。总之,大家不要怕麻烦,签好合同,明确责权,自然玩得更轻松。三、保险,你清楚吗?大部分人都知道旅行社有责任为游客购买保险,但对于投保金额的最低标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范围等问题就“蒙查查”。根据规定,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最低标准为:出、入境旅游30万元/人,国内旅游10万元/人、一日游3万元/人。游客可从旅游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一栏得知旅行社的投保情况。如果旅行社的投保标准低于上述规定要求,发生事故后,旅行社须按最高赔偿金额给事主补足赔款。曾有一旅行社在组织国内旅游时主动提出按30万元的标准为每位游客购买保险,实际上并无投保。一位游客在旅途中遇溺身亡,为此,旅行社只得“自掏腰包”,赔给死者家属30万元。《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中明确了旅游保险的赔偿范围。在行李当中,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邮票、首饰、文件、电脑资料、动植物标本、机船票、护照、古玩、字画、化妆品、药品等都不在赔偿范围内,大家要小心保管。如上述A先生的个案,由于他丢失的是首饰,因此保险公司不作赔偿。四.遭遇调价、延团报了名,就“万事俱备,只等出团”?非也。“天有不测风云”,不少人在出发前会遇上延迟出发、退团、国家政策性调价等意外。有关游客或旅行社要求延、退团的处理办法,国内、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据了解,旅游监督部门将对该细则进行修改,加大对旅游者的保障力度。至于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导致的旅行社调整收费的问题,现在有了更清晰、合理的处理方法。根据《合同法》第63条的原则,旅行社按期出团而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价格调高则游客补缴团费,价格调低则旅行社退还差额团费;应旅行社要求延期出团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团费不足部分由旅行社承担,若团费有余则退还差额给游客;应游客要求延期出团遭遇国家政策性调价的,若团费不足,游客应补缴,团费有余则归旅行社所有。国家内河旅游船服务质量标准前言本标准为旅游船服务质量标准。制定本标准,目的在于通过对旅游船的服务质量进行等级评定,确立旅游船的服务形象,促进我国旅游船服务质量稳步提高。旅游船按本标准进行星级评定时,必须持有国家交通主管机关或授权机构(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全部有效证书。本标准是在参考了国际有关旅游船等级评定的资料,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的。是对我国内河旅游船实行等级划分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北省旅游局。参加起草单位: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武汉船舶检验局、长江船舶设计院、扬子江游船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江、肖铜川、彭炎祥、龚昌时、陈小平、陈修海、张少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5731—1995Star-ratingstandardforcruiseshipsoninlandriver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内河旅游船的星级划分和评定原则、方法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内河水域,具有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营运能力的旅游船。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4-88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88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88理发店、美容院(店)卫生标准GB9673-88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0001-1995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GB/T19004.2-1995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二部分:服务指南JT78-94内河豪华旅游船卫生标准WH0201-94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性标准3定义3.1星级star-ratingsystem表示内河旅游船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的等级。3.2阳光甲板sundeck供旅游者室外观光或开展其他室外活动的甲板。4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和依据4.1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内河旅游船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船的服务等级越高。4.2内河旅游船星级划分的依据星级的划分以内河旅游船的装饰、设施、设备及管理、服务水平、旅游者满意程度为依据,具体的评定办法按旅游船设施设备评定细则、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评定细则、清洁卫生的评定细则、服务质量的评定细则及宾客意见评定细则执行。5标志星级用五角星表示,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二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本标准标志按有关标志的标准执行。辽宁省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管理办法【注】(1992年2月10日辽宁省旅游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游涉外定点出租汽车、游船(游艇)公司(队)的管理,维护我省旅游业的信誉,保护乘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旅游团(者)旅行游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审查批准的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市、县(区)旅游局是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旅游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二章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第四条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是为来我省旅游的海外旅游团(者),提供迎送旅行游览交通的机动车辆和游船(游艇)的出租车、船公司(队)。第五条申请定点经营旅游涉外业务的车、船公司(队),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一)经营单位持上级主管机关证明,向所在市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省旅游局统一印制的《辽宁省旅游涉外车、船公司定点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二)经所在市旅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持《登记表》到外汇管理部门申办外汇帐户和收取外汇兑换券许可证,(其中省属单位须经省旅游局审核后再行办理)同时报请旅游和物价部门核定所经营车、船的租价标准,并向公安机关有关管理部门备案。(三)凭《登记表》、外汇兑换券许可证,领取旅游涉外定点标志牌。《登记表》、定点标志牌由省旅游局统一制作,各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颁发。第六条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必须是国营、中外合资或旅游涉外经营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二)出租车辆、游船、游艇符合涉外接待标准。(三)经营思想端正,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按照“安全第一、优质服务”的原则,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各项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五)经营单位有熟悉涉外旅游接待业务、保证服务质量、能进行正常营运业务活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第三章管理和服务第七条经营单位必须接受当地旅游、交通、公安、物价等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八条各项管理和服务须符合《辽宁省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第九条出租汽车(船)除应当符合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船的统一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各种车辆应具有空调设备。(二)各种车辆应安装由计量部门鉴定合格的计价器。(三)大、中型客车和船、艇应有音响和导游专用设备。(四)船、艇配有救生员、救生设备和通讯设备。(五)车、船技术性能完好,车、船容整洁。第十条车辆驾驶员应具有三万公里的驾驶经历,游船游艇驾驶员应具有二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经涉外接待业务培训合格,方能上岗。第十一条驾驶员在运营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国家治安、交通法规及有关各项规章制度。(二)仪表端庄、服装整洁。携带佩戴准运证和服务标志。(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变相多收车费。不得索要、收受小费和回扣,接待海外旅游者不得用人民币结算。(四)按“辽宁省旅游涉外定点车、船公司(队)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第四章奖罚第十二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涉外旅游接待服务中成绩显著的经营单位和工作人员,由省或所在市旅游局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三条各市旅游主管部门每年对定点车、船公司(队)复审一次,经复审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取消定点资格。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罚外,其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有权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顿、取消定点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各市旅游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旅游局备案。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金秋京郊一日游”活动讲解稿秋风开道,红叶迎宾,在这金秋时节,欢迎各位宾朋来我潭柘寺镇参观旅游,相信您在此游览,不仅能欣赏到如画的风景,更能感受到生态山城的巨变!今年,我镇充分利用全国重点小城镇的有利条件,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城镇化的进程,提高了小城镇品位,加快了建设小城镇的步伐,使小城镇的建设进入崭新的历史阶段。潭柘寺镇是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物资源、观光旅游资源丰富。著名的潭柘寺、戒台寺就座落在潭柘寺镇的南北两端,周围还有广慧寺、高桥寺、洪恩寺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风景秀丽的窟窿山上天然长城、奇峰怪石比比皆是。镇域内各种矿产资源丰富,尤其是生产金刚石的主要辅助材料叶腊石,无论是矿藏,还是品质都是全国唯一的;此外我镇素有“林果之乡”的美誉,主要盛产红果、核桃、大桃、苹果、白杏及香椿等,其中“京西大盖柿”以皮薄、果肉清甜而闻名北京市场。采正逢时,放眼望去,漫山黄澄澄的大盖柿,正洋溢着笑脸迎接您的到来,并且满怀诚意地祝福您五谷丰登,财源广进,万事如意!近两年,我镇按照生态旅游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全面优化投资环境,以优美的环境吸引人,完善的设施留住人,全面搭建小城镇招商引资平台。沿中心大道两侧科学规划布局,以房地产业开发建设为重点,以美化绿化为亮点,逐步完善了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了小城镇服务功能和品位,使潭柘寺镇成为环境优美,配套基础设施齐全的理想休闲居住区----中心大道长3公里、宽27米,是潭柘寺镇经济发展的纽带和展示全镇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精神创建活动的一个载体,近两年镇里的各种文化活动都在大道两侧举行;小城镇标志
本文标题:旅游小常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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