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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整理规范一、堆泥、平整、清除建筑垃圾1、按设计要求打标高,回填土方并达到设计初步要求。清除现场直径=3CM的建筑垃圾。顺应地形和周围环境平整场地成龟背形、或斜坡形等,一般未特殊设计之地形,坡度可定在2.5%~3.0%之间以利排水。2、所有靠路边或路牙沿线50~100cm宽内的绿地地面应低于路边或路牙沿线3cm,并在地面处理时将地面水引至市政排水管井。3、绿地地形处理除满足景观要求外,还应考虑将地面水最终集水至市政管网排走。二、回水、拖平,完成沉降、定形用水龙头对回填区喷灌水,达到表面湿润的程度(喷水时间应选择在太阳下山后),通过2~3天的沉降,稳定土层。并且整理拖平。复查设计标高,达到设计要求。三、改土、换土1、种植土要求是PH值为5.5~7.5(即酸性土)的疏松壤土。2、土质粘性过大时应进行改土,方法是:将表面30~40CM厚土层按5:3:2的比例混入中沙、泥炭土进行改土。3、在耕翻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必须换合格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洼。
本文标题:地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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