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保证公正司法,健全司法体制和机制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上)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二0一四年十一月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我就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关于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讲一讲个人的学习体会,也就算是给大家做一次辅导报告。就这个问题我今天准备讲四个问题。一、司法公正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一)司法公正的内涵第一个问题就讲司法公正的问题内涵和重要意义,也就是说首先要讲一下什么是司法公正,讲什么是司法公正首先又得讲什么是司法,我们讲司法实际上是一种国家的职能活动,也就是说我们一个国家它进行多方面的活动,大的方面活动比如讲立法活动、行政活动,还有就是司法活动,还有军事行动等等。什么是司法活动呢?也就是国家一定的专门机关,为了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或者是为了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它的刑事责任问题,也就是是否犯罪,如何来惩罚这样的刑事责任问题,这样就是要进行专门的活动。我们通俗的讲就是办理案件,就国家专门机关办理案件就是一种司法活动,或者是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就是打官司。或这说我们的专门名词就是诉讼,司法就是诉讼活动,它是不同于行政活动或者社会活动,它是国家专门的一种诉讼活动。比如讲政府要解决拆迁问题,或者要进行环境保护,这些都是行政活动,它不是什么活动。还有一些社会上的活动,比如像人民调解,它好像也是纠纷,但是是一种社会的活动,它也不叫司法,司法一定是国家的专门机关来解决一定的纠纷才叫司法,所以说司法活动,或者叫诉讼。现在我们国家分三大诉讼,三种司法活动。一个就是刑事诉讼,也就是刑事司法,是解决某某人是不是犯罪,是不是要加以惩罚,这个就是刑事司法,刑事诉讼活动。第二类,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解决当事人之间权利纠纷,比如财产纠纷、婚姻、名誉、债务纠纷这些是属于民事纠纷,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民事司法。第三类,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就是解决国家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与公民或者其他的法人组织发生了权利纠纷,也就是说公民、老百姓认为你这个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权利,然后他就向法院告政府,我们通常讲行政诉讼就是民高官的行为,这就是行政诉讼,也就是行政司法。所以说司法活动是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也就是三大司法种类。再一个就是什么叫司法做一个解释,什么叫司法公正?司法我们经常讲,司法就是以法院为主,这个司法活动是要讲究公正,我们讲的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这次十八大四中全会讲,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制怎么体现公正?这里更重要的就是司法公正更重要,也就是把这个案件公正的解决。什么叫公正的解决?公正本身就是不偏,然后就按照法律合理的解决这么一种状态。具体来说,现在我们讲司法公正,通常就讲两个公正。一个是过程的公正,也就是司法是打官司,办法刑事案件它有个过程,过程的公正我们叫做程序公正。比如讲刑事案件,过程公正首先要求你追究犯罪人,询问犯罪嫌疑人中你不能搞行政逼供,你不能用行政逼供的办法来审问,这就是询问犯罪嫌疑人,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的权利,这就是属于程序公正。程序公正还有许多其他的,比如审判要公开进行,被告人要有辩护权,特别是法院、检察院要依法独立刑事职权,这些都是属于过程公正中很重要的标准,这就是过程公正,也就是程序公正。再一个就是结果要公正,因为打官司最后要有结果,一般就是法院的判决,这就是结果,判决下面还要讲到判决,先由一审,一审不行在上诉,有二审,二审就是终审,这个人就逐渐打官司,或者办理案件,最后总要有个结果,这个结果需要公正,我们也就是叫做实体公正。实体公正就刑事法律来说,实体公正指哪些内容?首先是案件的事实要按照证据加以认定,同时认定的案件事实要准确认定,事实不能搞错。抢劫案件是张三犯罪,然后你定下来就是张三,而不是李四,这就是事实要搞准确,定下的事实要符合客观真相,事实准确这是首先的第一条。第二条就是在适用法律上要正确,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里面你最后是不是要定罪,这个事实是不是符合定罪的标准,如果要构成犯罪,然后定什么样的罪,是杀害人,还是抢劫罪,还是伤害罪等等,而且如果要定罪还要处罚,我们叫做处刑,处刑也有个公正问题,你是判十年,还是判五年,还是判更重的,甚至无期徒刑、死刑,这个就是要按照犯罪人他严重的程度,犯罪的严重程度同判刑要相适应,这就是量刑上的公正,这些都属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就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加上实体公正两者相结合就构成了司法公正,所以司法公正是程序公正,也就是过程公正与结果公正、实体公正的相结合,相统一,这个就是说我们讲的司法公正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二)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我们已经知道司法公正是什么,那么我们进一步研究一下,看一看司法公正它重要意义是什么。在四中全会的《决定》里面关于这一部分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说的是非常突出的,它讲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且如果司法不公正,那么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性的破坏作用,不是严重破坏,而是致命性的破坏作用,也就是司法如果公正,对实现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体现它,而且社会的公正它可以在前面起引导的作用,表率的作用,体现的作用,引领。所谓司法不公,特别是发生的冤假错案,这就起了致命的破坏作用。为什么叫致命的破坏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做说明的时候,引了外国一个指明的哲学家,叫培根的一段话,他来说明这个问题。培根他这个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放纵了十个犯罪,但是比起一个司法不公,你放纵十个犯罪,它起的危害性还要大,为什么呢?因为放纵了十个犯罪,也就是破坏了法律的尊严,那么它从污染水来说,污染水的水流,把水流污染了。但如果是司法不公,审判不公,造成的冤假错案,那么污染的是整个河流的水源,源头被污染了,他借培根的一段话来解决为什么我们中央《决定》里面讲司法不公,起了致命的破坏作用,他是引用了培根,而且他特别讲培根的这段话,含义非常深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司法公正不仅是一般的体现社会公正,而且对整个社会公正起了一个重要的引领作用,正因为这样四中全会这次《决定》里,从如何保障司法公正,如何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推出了许多重要的举措,也就是在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的基础上,四会时间从依法治国这个角度推出了更重要的一些举措。我们下面从举措这个方面来做一些讲解,这个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产生背景第二个问题我想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这个提法也是这次新提出来的,什么为中心?什么意思?这个指的是刑事案件里面的,法院、检察院、公安,三机关的关系,结合这方面来说的,因为我们的宪法,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法刑事案件,或者说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讲这个关系是这么来讲的。这样三机关的提法,它是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里面的一些惨痛的,反面的教训,当时文化大革命实际上三机关没有分工负责,实际上就是搞作案组联合办案,甚至检查机关被取消。针对这样的情况,后来我们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1982年的宪法规定了三机关办案的关系,首先要分工负责,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既要配合又要制约,但是这个原则在实践上做的并不是很理想,在操作的层面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司法不公。主要的问题,公安机关的侦查处于一种权力优势的地位。在三机关里,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并不是很高,但是公安机关实际却处于更重要的地位。然后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侦查的结论往往就是检查机关审查监察结论,就是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侦查发生了问题,比如说刑事逼供,或者是侦查的结论,认定事实,有错误,检查机关往往难以纠正,不能纠正他的错误。检查机关起诉到法院还是侦查机关的结论,法院又很难,最后把关,还是按侦查的结论来做判决,这样形成了实际上三机关是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甚至三机关过去也发生联合办案,那就一起商量完了以后,侦查结论,后面就是走过场,这些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司法公正的思绪。针对这些现象,那么这次《决定》明确提出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个应该说具有针对性,而且也具有进一步来调整三机关的关系,并不是否定宪法的规定,而是在宪法三机关关系的基础上加以调整、完善,是这么一个关系。(二)内涵进一步来讲,什么叫审判中心?我认为应该从三个角度来说什么是审判中心。第一个角度意味着三机关的关系最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了审判阶段我们叫做被告人,被告人最后是不是有罪,是不是要受惩罚,究竟是受什么样的刑,也就是定罪量刑问题,最后是取决于法院。我们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没有经过法院的依法判决,任何人不能确定有罪,也就是说定罪,任何一个公民定他的罪都必须经过法院的依法判决。前面公安机关的侦查也好,检察院的审查也好,尽管做了有罪的认定,然后移送过来,但是不能最后算数,最后由法院说了算,审判权还是由法院来行使,所以审判在刑事案件,也就是刑法权最后要落到法院的判决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它必须是以审判委中心。第二个是什么意思呢?要以庭审为中心,法庭上的审理为中心,审判你是一审、二审等等,特别是一审你也可以准备工作,但是什么叫庭审呢?就是开庭公开审判,当然个别案件涉及了未成年,或者隐私,这样的国家秘密,那可以不公开。正常情况就是在法庭上要进行正式的开庭审理,一切以开庭审理作为中心,作为解决问题一个决定性的环节。也就是说有的检查机关移送过来的证据要在法庭上,既当着法官的的面前,又当着当事人,当着被告人,或者它的辩护人,以及另外一方面被害人,当着这些当事人,以及他的辩护人、代理人的面来举证,也就是把证据正式的拿出来,来举证,然后来执政,所谓执政就是对证据进行核实,证据拿出来,然后双方来对证据,一个就是证据是不是合法,另外就是证据是不是真实可靠来互相之间辩论,当着法庭上进行互相审查,也就是执政。最后,当场要认证,认证就是最后认定证据事实怎么回事,但不一定在当场都能够认证,在举证、指正的基础上最后要得出结论,合议庭要评议,最后得出结论,事实怎么认定,法律上怎么样判断,法庭上的这种,法庭调查,法庭的辩论这是整个审判中心里面一个决定性的环节,我们叫做庭审中心,这个是第二个环节。审判中心第三层含义是指法庭审判以前在侦查起诉,我们叫做庭审前的程序,它是为法院的审判做准备的,但并不是不重要,审判为中心并不意味着侦查起诉不重要。相反,审判为中心,为侦查起诉的要求更加严格,也就是说你侦查工作做的扎实,质量有保证,然后审查起诉才能够更好的有保证,所以侦查是一开始,但是这个案件头开的好不好,这是非常关键的,侦查搞错了就影响后面整个的案件质量,所以说审判为中心,强调侦查,审查起诉这个质量,要有高质量。也就是说要以审判时候定罪量刑的标准来要求侦查,要求审判起诉。侦查比如讲法院定罪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样法院才能判你有罪。侦查结束以后,你移送起诉,同样要求你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这样你才能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同样经过审查义务构成这个标准才能够提起公诉,也就是说审查起诉的标准要参照审判的标准,不能擅自降低,你一降低,后面你就会出错。所以《决定》里面就讲审查起诉的质量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什么经得起法律检验?实际上最主要的就是要经得起法庭上的检验,侦查的结论要经得起审查起诉的检验,审查起诉以后,提起公诉的这个结论要经得起法庭上的检验,这就是我认为为什么决定里头讲侦查起诉的质量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就是说你前面不能马虎,从源头上保证司法公正,保证不要出现冤假错案。我们联系实际来看,我们这些年来曝光的一些案件。比如说像近期浙江的两张杀人的案件,后来发现真凶了,两张的叔叔和侄子;又比如像最近福建给他平反念斌投毒的案件。远一点大家都知道有名的,像佘祥林案件,佘祥林杀妻案件,这个非常具有戏剧性,说把老婆杀掉了,实际上过了多年以后,他老婆从外地回来了,叫做王者归来,实际上他老婆神经有毛病,她自己跑走了,跑走了以后,在外地被另外一家收留了,和一个光棍结婚,自己结婚,然后生了孩子,后来神经病这方面也慢慢恢复,治好了,她想起来,要回家去看一看,她回来了,进而才发现佘祥林属于杀人案件完全是个冤案。但是这些案件为什么错了?就是开始错在侦查的时候不过关,侦查证据上不够,而且证据上往往都
本文标题:保证公正司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904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