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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发挥闽台“五缘”优势,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扩大其承载能力,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两岸经贸合作,促进祖国统一进程,特制定本规划。一、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势与基础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并紧紧围绕发挥优势、合作共赢、促进发展、服务大局,在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基础上,提出把试验区扩大到全省,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构想。2005年7月9日,经中央同意,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批复同意设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对于服务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将更有效地发挥福建作为对台工作前沿的基础作用,营造一个吸引力更大、功能更强、影响面更广的对台工作新平台,为两岸经贸合作注入新动力,有利于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和部署的重大举措;将更有效地利用海峡两岸的优势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总体战略目标发挥更大作用,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内容;将更有效地推动两岸农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有利于加速构建联结东岸、呼应周边、辐射全国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新格局,是全面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客观要求。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具有明显的独特优势:(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福建是祖国大陆离台湾最近的省份。福州市平潭县东澳至台湾本岛新竹仅68海里,马尾距马祖仅35海里,泉州晋江市围头距金门只有5.6海里。福建拥有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三都澳等众多优良港湾,陆空交通设施不断完善。目前,福建省可以签发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福州、厦门受理),台湾居民到我省可以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落地签注。福州和厦门开通了高雄港的试点直航,福建沿海地区同金门、马祖、澎湖的海上直接往来日益频繁,福建正在成为对台经贸、农业交流的重要基地。(二)渊源深厚的人文优势。福建与台湾同根共祖,血缘相近,亲缘密切。福建是80%的台胞祖籍地,台湾民间习俗的主要发源地。闽南人的后裔是台湾最大的社会群体,闽南话是台湾的主要方言,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信仰在台湾具有广泛影响。两地语言相通,两岸同胞亲情、友情深厚,民间的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往来交流频繁。(三)丰富优越的资源优势。福建与台湾处于同一纬度区,同属亚热带,同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的特点,农作物类型、栽培技术、耕作制度基本相同。福建农业种质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达62.9%,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四大林区之一;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超过陆地面积,达到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324公里,可开发利用的浅海滩涂面积大;水资源充沛,小气候类型多样。(四)相得益彰的互补优势。台湾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集约化水平、外向度较高,但地价贵,劳力缺,生产成本高,产品出口竞争比较优势减弱,岛内生存发展空间有限,势必将大量资金、技术转移到岛外谋求发展,而福建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阶段,自然资源丰富,地价较低,劳力充裕,农产品价格竞争力较强,农业拓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但资金、技术相对比较缺乏,农产品外销渠道不畅,与台湾农业发展存在落差。开展两岸农业合作,可使两岸农业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农业合作源远流长。早在明清时期,福建人三次赴台大移民,把福建较进步的水利、粮食、茶叶、蔗糖等生产技术、品种引入台湾,推动了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期,福建沿海地区率先通过民间渠道,引进中小台商在农业领域进行试探性投资。到90年代后期,以引进资金、良种、管理、技术合作为重点,台商投资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发展。自1981年第一家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落户到2005年底,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783个,合同利用台资21.6亿美元,实际到资12.7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区市中位居第一;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多个,有150多个良种得到规模化的推广和应用,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5000多台套,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800多项,福建已经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特别是自1997年7月国务院台办、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福州、漳州设立全国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以来,我省按照先行探索、大胆试验的要求,大力推进实验区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到2005年底,福州、漳州实验区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288个,合同利用台资17.9亿美元,实际到资10.7亿美元,引进良种1500多个,先进技术600多项,先进设备3500多台套。实验区建设,对加快福建传统农业的改造步伐,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为来闽台商的再创业提供了新天地,区内绝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效益好,取得丰厚的回报,增强了永续发展的实力。不少台资农业企业不断增资扩厂,投资合作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为台湾农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积极探索走出了扩大引进台资、外资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路子,引进先进农业科技建设现代农业的路子,两岸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的路子;正在形成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某些鲜活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基地;较好地发挥了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全面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把实验区扩大到全省,积累了很多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闽台农业合作方兴未艾,合作项目由单项引进逐步朝产业整体配套发展,合作领域由点到面逐步辐射拓宽,合作行为由短期性、试探性向长期性、实质性逐步转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福建区域经济的一大优势和亮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合作。2006年1月中旬,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就加强对台工作等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希望福建抓住国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新贡献,并强调“福建要走在其他省区市的前面,积极推动闽台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方向发展”。这对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增添了新动力。总之,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有基础、有优势、有机遇、有潜力、有希望,是发展大势之所趋,两岸利益之所在,两岸人心之所向,前景极为广阔。二、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发挥优势,合力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合作共赢,合力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实现生产要素融合集聚、两岸农业共谋发展、两岸人民利益共享、两岸同胞亲缘和谐;致力于促进发展,合力推进两岸现代农业建设,提高两岸农业合作的综合生产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服务大局,合力推进两岸经贸合作与交流,做好台湾人民特别是台湾农民的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既重视生产要素的引进创新,更注重人民情感交流、利益满足和价值体现在两岸农业合作中的核心作用,凡是关系到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对台湾同胞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并通过营造环境,优化机制,促进两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两岸同胞联系更广泛、感情更融洽、团结更紧密。2.市场导向。立足市场引导产业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开展具有市场潜力的前瞻性项目合作与关联企业合作,充分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保障两岸农业合作的效率和效益,推动现代农业的全面发展。3.优势互补。优化两岸农业资源配置,为台湾农民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市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营造两岸产业关联性高、对接能力强的农业合作平台,联手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两岸农业的共同发展。4.项目带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以项目带企业、企业联农户,带动技术、品种、设备的引进、创新与生产应用,力求引进一个项目,开发一片基地,形成一个产业,拓展一块市场,突显台资企业与当地经济共同发展的两岸农业合作特色。5.互动互利。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推进两岸人员往来、科技交流、投资开放、统一市场的双向互动,提升农业合作交流的层次,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6.一视同仁。对投资农业项目的台湾同胞,享受与我省居民同等的投资待遇,同等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同等享受各种扶持措施,同等享受各类优质服务。(三)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台湾农业资金、良种、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台湾“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的引进、创新和推广,以及闽台农业产业对接与分工合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方向发展,确保福建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走在大陆其他省区市的前面。1.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到2010年力争新办闽台农业合作项目500个,5年合同利用台资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亿美元,全省农业利用台资在大陆各省区市中继续保持领先水平。2.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即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有效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启动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把我省建成大陆最大的亚热带农作物良种引进繁育基地。扩大闽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模,确保一批重点科技合作成果得到有效推广应用,示范推动全省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3.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与贸易取得新突破。培育一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使之成为全省农产品加工出口的“龙头”,形成若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初具规模的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集散地,建成两岸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基地。4.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新提高。借鉴台湾现代农业管理经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出符合省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模式。5.合作交流形成新局面。做大交流合作平台,成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协会,形成宽领域、多层次、良性互动的合作交流机制。合作交流环境进一步优化,台商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在促进两岸人员往来、经贸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战略重点——提高三项能力1.整合优势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海峡西岸劳力充裕、资源丰富、腹地广阔、市场容量大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台湾资金雄厚、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贡献率,提高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双方农业产业升级。2.联手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高区域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眼于优化产业分工与协作、联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选择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合作开发重点,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业产业带,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发展特色农业,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变资源优势为产品出口优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3.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着眼于双方的长期合作、长远发展,完善试验区的资源配置和政策调控机制,形成维护两岸经济利益、调动合作双方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
本文标题: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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