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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C三类机房建设标准1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6650-86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J16-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19413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ISO/IEC11801-2002客户建筑通用布线信息技术国际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2术语和定义2.1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2.2信息机房informationroom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2.3主机房computerroom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22.4辅助区auxiliaryarea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2.5支持区supportarea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2.6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area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2.7场地设施infrastructure信息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2.8电磁干扰(EMI)electromagneticinterference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2.9电磁屏蔽electromagneticshielding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专门用于衰减或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2.10冗余redundancy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2.11N-基本需求baserequirement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2.12N+X冗余N+Xredundancy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X个单元、X个模块、X个路径或X个系统。任何X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X=1~N)2.132N冗余2Nredundancy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N个单元、N个模块、N个路径或N个系统。任何N个单元、模块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2.14容错faulttolerant容错系统是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统在工作。按容错系统配置的场地设备,至少能经受住一次严重的突发设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事件而不影响系统的运行。2.15列头柜arraycabinet为成行排列的机柜提供网络布线或电源配线管理或传输服务的设备,一般位于一列机柜的端头。32.16信息点(TO)telecommunicationsoutlet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2.17静态条件staticstate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已安装,室内没有人员的情况。2.18停机条件stopcondition主机房的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信息设备处于不工作的情况。2.19静电泄放electrostaticleakage带电体上的静电电荷通过带电体内部或其表面等途径,部分或全部消失的现象。2.20体积电阻volumeresistance在材料相对的两个表面上放置的两个电极间所加直流电压与流过两个电极间的稳态电流(不包括沿材料表面的电流)之商。2.21保护性接地protectiveearthing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为目的的接地。2.22功能性接地functionalearthing用于保证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正确地实现设备(系统)功能的接地。2.23接地线earthingconductor从接地端子或接地汇集排至接地极的连接导体。2.24等电位联结带bondingbar将等电位联结网格、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连接其上形成等电位联结的金属带。2.25等电位联结导体bondingbar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接地汇集排、等电位联结带或等电位联结网格的导体。2.26PUE值powerusageeffectiveness设备总能耗)(机房总能耗ITPITEityPowerTotalFacilPUEowerquipment)(即机房所消耗的所有能源与IT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其中,机房所消耗的所有能源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等功能区在内全部设备能耗,为IT负载、UPS自身负载、照明、暖通、其它市电设备、线路损耗等能耗之和。3机房建设原则和前提条件3.1建设原则3.1.1适应性原则信息机房建设要从实际应用出发,适度超前,应适应未来3~5年企业信息化发展需求。3.1.2标准化原则信息机房的建设应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适应未来的信息业务发展、技术升级和设备增容的需要。43.1.3安全可靠性原则要从信息机房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选型、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充分考虑安全与可靠性。关键设备采用硬件备份、冗余措施,避免出现单点故障。3.1.4可管理性原则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IT集中运行监控系统(含机房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为信息机房安全、可靠的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3.1.5绿色环保原则信息机房的建设须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IT效率提升角度出发,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尽量降低机房能耗,采用节能方案,使用环保节能材料及设备。3.2前提条件3.2.1信息机房承重满足规范要求;3.2.2信息机房建设面积满足规范要求;3.2.3各主营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基本实现区域性集中(即数据集中处理、存储、管理);3.2.4具有完善的综合业务数据网网络。4机房分级与场地要求4.1机房分级标准4.1.1信息机房划分为A、B、C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4.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信息机房应为A级:a)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b)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4.1.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信息机房应为B级:a)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b)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4.1.4不属于A级或B级的信息机房为C级。4.1.5在异地建立的备份机房,设计时应与原有机房等级相同。4.1.6同一个机房内的不同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设计。4.2机房规模划分根据各单位信息化现状及未来3~5年发展需求,信息机房建设规模和对应级别按表5.2划分。5表5.2机房规模和对应级别建设单位信息机房规模信息机房级别省公司大型A级地市供电局大型A级中型B级县级供电企业中型B级小型C级4.3性能要求4.3.1A级信息机房内的场地设施须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不应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4.3.2B级信息机房内的场地设施须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电子信息系统运行期间,场地设施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4.3.3C级信息机房内的场地设施应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4.4机房场地组成和面积计算4.4.1信息机房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4.4.2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同时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在电子信息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的要求执行,可按下列计算公式确定:A=FN式中A——主机房使用面积(㎡);F——单设备机柜占用面积,可取3.5~5.5(㎡/个);N——主机房内所有设备机柜总台数。根据各建设单位信息化现状及未来3~5年发展需求,主机房面积应符合表5.4.2要求。表5.4.2主机房面积信息机房规模主机房总面积(m2)其中主机设备占用面积(m2)网络设备占用面积(m2)预留面积(m2)大型≥320≥190≥60≥70中型≥200≥100≥60≥40小型≥70≥30≥20≥2064.4.3辅助区的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2~1倍。4.4.4大型信息机房监控中心按8个监控人员考虑,中型按4个监控人员考虑,符合表5.4.4要求。表5.4.4机房辅助区面积信息机房规模辅助区面积(m2)其中监控中心面积(m2)测试机房面积(m2)大型≥100≥40≥30中型≥60≥20≥20小型≥15无≥154.4.5支持区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支持区的面积宜为主机房面积的0.3~0.8倍。5机房土建、装修要求5.1场地选择5.1.1机房应选择电力供应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的场地,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避免选择低洼、潮湿的地方。5.1.2机房须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建议机房设置在建筑物的5层以下区域。5.1.3机房选址须与地区城域网络建设结合考虑,机房场地所在地点原则上应是地区城域网络的核心节点。5.1.4机房所在建筑物应满足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5.1.5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信息机房,须具备安装空调室外机的建筑条件。5.2土建要求5.2.1一般规定5.2.1.1机房所在建筑和结构设计须根基信息机房等级确定,机房所在楼板荷载须满足设备对楼板的承载要求,同时应满足附录A要求。5.2.1.2主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5.2.1.3主机房净高应根据机柜高度及通风要求确定,不低于2.6m;如强弱电均采用机柜上走线,机房净高不低于3m。机房净高所指为机房地板面至吊顶的距离,无吊顶时,所指为机房地板面至梁下的距离。5.2.1.4信息机房各区域的特殊要求须尽早与大楼的土建设计和施工配合协调。5.2.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5.2.2.1主机房宜设置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功能用房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主机房宜设置两个出入口,一个作为人员出入,另外一个作为设备搬运的出入口。75.2.2.2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须满足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要求,建筑入口至主机房的通道净宽须大于1.5m。主机房门的尺寸须大于1.2m(宽)*2.2m(高)。当机房内通道的宽度及门的尺寸不能满足设备和材料运输要求时,须设置设备搬入口。5.2.3防火和疏散5.2.3.1机房的建筑防火设计,除须符合本
本文标题: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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