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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旅游法概述第2章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第3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第4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第5章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第6章旅游投诉管理法规制度第7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第8章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第9章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第10章合同法律制度第11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12章WTO与中国旅游业123456789101112第8章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第一节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第二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第三节海关管理制度第四节卫生检疫制度第五节边防检查制度第8章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第一节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一、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概述外国人入出我国国境、居留旅行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主管机关许可的原则2、指定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的原则3、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利益的原则4、遵守中国法律的原则二、外国人入境签证的管理(一)签证管理的原则规定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场的;2、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正式签订贸易合同的;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参加合同验收的;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5、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6、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7、应邀来华组织团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8、看望危急病人的或处理丧事的;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10、其他被邀请确定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并持有指定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函件的。(二)签证的其他规定《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有关签证的其他规定主要有:1、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2、外国对中国公民入境、过境有专门规定的,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3、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要边防检查机关批准。(三)签证的种类《外国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根据外国人来中国的身人群所持护照的种类,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据4种。为了区别普通签证的事由,我国《外国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签发普通签证时,根据外国人申请来华的事由,在签证上标照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1、D字签证发给中国定居的人员;2、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3、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员;4、F字签证以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经商、讲学、进行技术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学习等活动的,不超过6个月的;5、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发给团体签证);6、G字签证以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7、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机组人员和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四)签证的手续《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请签证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办理各项手续。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明。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有关的证明。(五)不准入境《外国人入境管理法》规定:“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外国人,不准入境。”按照这一原则,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1、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2、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3、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4、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5、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6、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此外,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外国人、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入境、出境:1、未持有有效护照、证件或签证的;2、持伪造、涂改或他人护照、证件的;3、拒绝接受查验证件的;4、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通知不准入境、出境的。三、外国人居留管理(一)居留证件《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效期限,根据入境事由确定。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缴验证件。《实施细则》规定了办理居留证件的两种情况:1、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人员2、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二)申请居留的手续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1、交验护照、签证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2、填写居留申请表。3、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须缴验健康证明书,交近期2寸半身正央免冠照片。(三)居留的其他情况(四)住宿登记的专门规定四、外国人旅行管理(一)开放地区旅行(二)不开放地区的旅行申请旅行须履行下列手续:1、交验护照或居留证件;2、提供与旅行事由有关的证明;3、填写旅行申请表。(三)旅行的其他事项1、关于旅行证有效期限2、变更事项五、外国人入出境管理(一)出境要求根据《外国人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外国人出境管理有下列要求:1、外国人出境,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2、外国人应当在签证准予停留的期限内或居留证件的有限期内出境;3、持有外国人民居留证件的人,在其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出境并返回中国的,应当在出境前按规定办理返回中国的入境申请签证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二)不准出境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认定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1、持有无效出境证件的;2、持有他人出境证件的;3、持有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处罚对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院》的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旅行旅游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言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列行为情节言重的,公安部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第二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制度概述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中国公民出境后天,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二、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1、护照护照,是指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身份及其出国目的。2、旅行证中国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分为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3、入出境通行证中国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发。4、签证三、中国公民出境管理(一)私自出境管理中国公民的“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私人事务。中国公民私事申请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2、填写出境申请表;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4、提出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二)因公务出境客管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或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机构办理出境证件。(三)不准出境管理《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批准出境: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练的;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此外,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1、持有无效出境证件的;2、持有他人出境证件的;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手续,也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入境定居或者工作的中国公民,入境后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四、中国公民入境管理五、违反《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处罚《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对违反该法规定的处罚作了两方面的规定:一方面,对违反该法规,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处以警告或者10日内的拘留处罚;情节言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执行本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处罚;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言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海关管理制度一、海关管理制度概述海关,是主权国家设立的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货币金银和进出国境人员等执行监督管理和稽征关税的国家行政机关。二、海关的权力《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督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织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三、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督和检查四、对进出境物品的监督和检查进出国境的旅客必须将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交海关检查。在交验之前,应当填写《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查验旅客行李物品时,旅客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应当到场。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进行查验。五、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中国籍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所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第四节卫生检疫制度一、卫生检疫制度概述为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法。凡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染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二、检疫与监测(一)检疫地点1、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2、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二)人员的检疫1、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2、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说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说出境检疫证。3、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必须立即将检疫传染病染疫人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晶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潜伏期确定。(三)物品的检疫1、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灭鼠、除虫或经其他卫生处理:(1)来
本文标题:旅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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