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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为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的二次分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教学单位岗位津贴切块分配办法的通知》(院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岗位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1、岗位为主,切块分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二、岗位津贴切块办法:(一)管理人员和工勤岗位切块以岗位为主,余额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分配。各岗位具体津贴标准如下:正处(五级)岗位18000元;副处(六级)岗位13000元;副科级(八级)岗位7000元;高级工津贴6000元。(二)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由专技岗位津贴、管理人员和工勤岗位津贴余额构成,按以下五个部分切块:1、科研工作津贴按15%切块,具体发放办法按核定科研积分制定实施细则;教授津贴(12000元/人)单独切块,按实际科研情况发放;2、社会工作津贴按10%切块,主要用于奖励非职务人员的社会工作(分配细则附后);3、辅导员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专职辅导员岗位数切块(分配细则附后);4、实验员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实验员岗位数切块(分配细则附后);5、余额为教学工作津贴(分配细则附后)。三、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程序:(一)岗位津贴分配工作由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外发文);各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责制定与落实,并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二)工作程序1、传达学习学校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文件,成立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2、院党政向领导小组会议提交我院岗位津贴分配的原则建议;3、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制定《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4、将《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草案)》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征求意见;5、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收集的群众意见,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6、将《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报校人事处批准执行。四、附则:1、本分配办法仅适用于2010-2011学年度的岗位津贴分配;2、为真正体现岗位管理的原则,今后分配要以岗位为主;有多个岗位的,确定以一个岗位为主,其他岗位津贴按比例折算;3、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持教学工作量的相对平衡,今后分配工作量时要优先保证专职教师的工作量。4、本分配办法由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岗位津贴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皖西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一: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社会工作津贴分配细则1、教研室主任津贴3000元。2、实验室主任津贴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A级4000元、B级3500元、C级3000元。3、彭郭老师补助800元。4、余额按以下项目计算:(1)周三政治学习出勤情况,无故缺席及因私请假扣除相应金额。(2)课程建设负责人。(3)专业建设负责人。(4)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5)实验室建设材料撰写。(6)专业申报材料撰写。(7)推荐学生就业(以学生的信息为准,毕业班辅导员除外)。(8)联系建设实习基地(按实际建成的计)。(9)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10)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11)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为学生做学术报告(未计报酬)。(13)参加学术活动(个人项目经费出资)。(14)指导研究性学习项目(以立项为准)。(15)指导学生参加比赛。(16)大型仪器设备维护(专职实验员除外)。(17)学生支部书记。(18)教工支部书记。(19)参与2010级学生专业思想教育。(20)学生专业导师。(21)参与学生活动评委。(22)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文章。(23)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24)其他经分管领导认定的社会工作。备注:属于本职工作的不计入社会工作量。附件二: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辅导员津贴分配细则1、辅导员津贴按材化学院辅导员切块岗位总额发放;2、岗位分为中级八级和中级十级两个等级,中级职称辅导员按中级八级发放,初级职称辅导员按中级十级发放;3、辅导员每带200学生按一个满岗计算岗位数,按下面公式发放津贴额:200W所带学生数对应岗位职级金额4、若切块岗位津贴总金额数缺额,缺额比例为x%,各辅导员实际发放额按下时计算:200Wx所带学生数对应岗位职级金额(1-%)附件三: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实验员工作津贴分配细则1、实验员切块岗位总额(A)=岗位津贴按中职九级×实验员岗位数切块×75%2、每个折算后实验员完成人时数(B)=实验员完成人时数×课时津贴分配相应比例3、实验员课时津贴C=A×B/∑B附件四:材化学院2010-2011学年度教学工作津贴分配细则1、课时津贴分配比例采用新旧结合的方案(过渡方案)老方案比例:44:37:27:21=2.09:1.76:1.28:1新方案比例:1.8:1.48:0.93:0.65=2.77:2.28:1.43:1拟采用比例:2/3×老+1/3×新=2.32:1.93:1.33:12、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理论教学①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课程系数×合班系数。其中计划学时指教师实际完成的教学时数。②课程系数基础课,专业课,系数为1.0;对于专业训练性较强的课程作业(一般每周批改1次以上的),系数增加0.1,本部分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确定。③合班系数编班人数≤50人系数为1.0,人数在51-70的系数为1.1,人数在71-90的系数为1.2,人数在91-110人的系数为1.3,每增加20人,系数增加0.1,依此类推。(2)实验教学上机:学时数=计划学时×0.8×合班系数基础课:学时数=计划学时×0.04×学生数×0.8专业课:学时数=计划学时×0.05×学生数×0.8(3)实践教学①师范专业指导学生试教工作量:每生1.5学时。②实习指导或带队教师的工作量按下列公式计算:ⅰ.认识实习、集中实习、微格教学等教学工作量=0.4×学生数×计划周数×0.8ⅱ.分散实习(含验收、总结)教学工作量=1.0×学生数③指导课程设计ⅰ.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计划周数×∑(学生人数×系数i)系数实行分区间计算:25人以内的系数1为0.8;26~35的系数2为0.6;36~45的系数3为0.4;46~55的系数4为0.2;55以上的系数5为0.1。ⅱ.强调公开选题和开题,最后要有公开答辩或产品展示。限选人数建议在15人以内。④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每生12学时。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学院规定的出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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