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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目录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管理办法................................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21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34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管理办法..................................44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5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及聘任管理办法..............................68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81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8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外人工成本管理办法....................................10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办法........................................11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133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14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14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员绩效考核办法................................................155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16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工资统计管理办法........................................166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172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178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189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实施管理办法........................................203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领导班子议事规则................................................2112/221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与劳动定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总部“抓总”、二级单位“做实”、专业公司“做优”、基层单位“强基”的要求,加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大板块典型机构设置及岗位配置指导意见》(华电煤业人〔2013〕56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规范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和劳动定员管理遵循的原则,机构设置的管理,各部门职责,劳动定员管理,劳动定员的贯彻执行。第三条劳动定员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按一定素质要求,对企业各类人员预先规定的限额。第四条组织机构设置和劳动定员管理遵循的原则:(一)科学规范、先进合理;着眼战略发展,立足资源优化,推进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健全机制、提高效能。(二)保证安全、以人为本;夯实安全本质、推进健康发展,树立安全观念、强化人本理念。3/221(三)价值导向、精简高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精简、高效为支撑,提倡一人多技、一专多能。(四)严格控制、动态管理;严格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公司前期、基建、生产建设进度以及经营发展情况,及时做好机构和定员的沟通和申报,强化动态管理。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机构设置、劳动定员管理,是对公司内部管理部门、人员的总量、岗位设置及调整等行为的规范。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标准的制定、申报、优化调整等工作。第七条公司各部室、区队、车间、物流园、电厂等负责对本部门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提出优化建议,保证本部门工作效率持续提高。第三章机构设置的管理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公司内设机构总体分为职能管理部室和生产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设综合管理部、计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调度室、企业管理部、政治工作部(包含党、工、团相关工作)、监察部、电力管理、物资供应中心、销售中心、储运中心、后勤管理部、教4/221育培训中心。生产单位设综采队、连采队、综掘队等直接生产单位和洗选厂、机电队、机运队、通风准备队、救护队、探放水队、车队、煤质化验室等辅助生产单位。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额外增设生产或职能部门,须报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审批后方可设立。第九条部门职责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行政事务的办事机构,负责文秘档案、督查督办、政策研究、公关外事、保密应急、信访维稳、会务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生活后勤及物业管理等工作。2.计划发展部:负责企业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管理;负责投资项目、项目前期管理;负责综合计划、指标考核、招投标管理、统计信息等工作。3.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党委事务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机构设置、定编定员、劳动用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负责社保、补充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4.财务资产部:负责财务、资金、资产、税收管理;负责资本运营、融资、证券管理等工作。5.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批、监督各类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规范执行,制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安全培训;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抢险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参与工程施工、5/221竣工验收的安全监督管理。6.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负责生产方案审查、矿务工程管理、地测业务管理、煤质业务管理、班组建设、科技应用推广及火工用品管理等工作。7.机电管理部:负责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选型及运行管理;负责设备大修、供电管理和备品备件、设备台帐管理等工作。8.调度室:负责生产指挥协调、监测监控、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生产运营计划、突发事件管理、调度会议管理,参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的组织工作。9.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创一流”、“双提升”工作;负责制度建设、流程管理、班组建设、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工作。10.政治工作部(包含党、工、团相关工作):负责党建管理、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工、青、团、妇等方面的工作。11.监察部:负责廉政建设、纪律检查、案件督办、内部管控、风险防范等工作。12.电力管理部:负责汽机、锅炉、热工、电气、土建、电厂检修、电量营销管理等工作。13.销售中心:负责煤炭销售、市场开发、客户协调、货款回收等管理工作。14.储运中心:负责煤炭存储、运输、铁路计划申请、协调等管理工作。15.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物资供应的计划、采购、存储等管6/221理工作。16.后勤管理部:负责后勤、物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物业、“两堂一舍”等生活后勤的业务开展。17.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入职人员培训、员工在岗培训等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煤炭板块职业技能鉴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二)生产单位1.直接生产单位综采队:根据采煤作业计划及操作规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采煤工作面的割煤、落煤、装煤、运煤及顶板支护等工作,负责采煤工作面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安装、回撤等工作,保证供电线路和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连采队:根据掘进作业计划及操作规程,负责巷道的掘进工作,负责连采设备的运行、保养、维护、检修、安装、回撤等工作,在掘进工程中,负责供电线路的安装维护、供排水管网的延伸维护、运输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工作。综掘队:根据掘进作业计划及操作规程,负责巷道的掘进工作,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面的开拓、装煤、运煤、断面支护等工作;负责掘进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安装、回撤等工作,保证供电线路和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2.辅助生产单位洗选厂:负责原煤的破碎、筛分、洗选等工作,负责洗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安装等工作,保证供电线7/221路和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机电队:负责矿井给排水、供电、通讯、主通风系统等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以及部分相关设备的安装及回撤等工作。机运队:负责矿井机械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运输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负责运输设施的安装、回撤工作;负责巷道文明生产及质量标准化工作。通风准备队: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瓦斯检查、抽放、测风测尘以及通风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生产准备相关工作,确保通风系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要求。探放水队:负责矿井水文地质、井下测量工作;负责煤炭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研究整理,提供各种地测资料,确保正常矿井生产。车队:负责矿井物资、材料及人员的运输,确保矿井物资、材料及人员运输的安全。煤质化验室:负责各矿井煤层煤样、生产煤样和商品煤样的采样、制样、化验和分析工作,出据相关煤质检验报告。物流园:负责煤炭洗选、加工、经营,煤炭仓储、分送,汽车配件、五金机电、文体用品、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第四章劳动定员管理第十条鼓励多上设备少上人,优化生产环节和劳动组织,8/221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代替或减少人力的投入。第十一条劳动定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定员管理依法展开。第十二条制定劳动定员标准时,出勤率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的变化由公司适时调整各类人员出勤率。第十三条根据公司作业方式实际,轮休系数规定为1.46。第十四条劳动定员采用以下办法:(一)按劳动效率(劳动定额)定员;(二)按设备定员;(三)按岗位定员;(四)按比例定员;(五)按业务分工定员;(六)按经济指标定员。第十五条劳动定员的修订公司劳动定员标准实行后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由公司单位组织进行不定期修订,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指导:(一)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二)生产工艺、技术操作方法发生较大改变;(三)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四)工作时间、劳动组织、作业方式发生改变。9/221第五章劳动定员的贯彻执行第十六条各单位要严格劳动定员编制计划、组织生产。第十七条各单位严禁超定员生产。各单位在不超过相关规定的劳动定员前提下,按照劳动定员标准配备工种、岗位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健全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随时掌握作业人数。第十八条遇公司劳动定员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和标准,各单位要及时反映,为推进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劳动定员科学化、规范化,提出科学、合理、专业的建议。第十九条负责劳动组织人员要健全内部年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制度汇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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