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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WTO贸易规则与农业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曾寅初主要内容•第1节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第2节WTO体制下的农业政策•第3节我国的农业政策调整问题第1节WTO农产品贸易规则一、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构成二、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三、农产品国内支持规则四、农产品出口补贴规则五、卫生与植物检疫规则一、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构成•GATT1994对货物贸易基本原则、制度的规定与贸易有关的饿知识产权协定中与农业有关的部分•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协议:《农业协议》《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等•《乌拉圭回合议定书》后所附的减让表WTO《农业协议》构成包括序言、正文13部分21条文和5个附件WTO《农业协议》序言内容谈判最近任务: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存在的种种限制和扭曲现象长期目标:建立一个公正的、市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基本原则:1)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和条件2)承担义务平等基本内容结构:只要涉及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卫生植物检疫等领域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1)第一部分:第1条术语定义第2条农产品范围(见表1)第二部分:第3条规定减让与承诺归并第三部分:第4、5条规定市场准入的一般原则和作为特殊保障措施的例外第四部分:第6、7条第五部分:第8、8、10、11条对出口补贴削减承诺的规定第六部分:第12条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纪律的规定第七部分:第13条规定了一些“适当限制”要求,也称“和平条款”《农业协议》适用的农产品范围(1)HS(协调制度)第1章活动物HS第2章肉和可食用肉下水HS第3章鱼,甲壳类、软体类以及其他无脊椎动物水产HS第4章奶制品,鸟蛋,天然蜂蜜,别处没有规定和包括的可食用动物器官HS第5章别处没有规定和包括的动物器官产品HS第6章活树和其他植物产品,球茎和类似产品,插花和其他装饰性植物HS第7章可食用的蔬菜,其他根部和块茎产品HS第8章食用水果和坚果,橘类水果和各种瓜果的皮HS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和香料HS第10章谷类食品HS第11章磨制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酶,小麦麸HS第12章油籽和油质果实,混杂的谷种,种子和果实,工业用或医用植物,稻草麦杆和草饲料《农业协议》适用的农产品范围(2)HS第13章紫胶,橡胶,树脂和其他植物汁夜HS第14章植物编织原料,别处没有规定和包括的植物产品HS第15章动物或植物脂肪,油和它们的分解制品,精制食用脂肪,动物或植物蜡HS第16章肉制品,鱼制品,甲壳类、软体类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HS第17章食糖和糖果HS第18章可可豆和可可制品HS第19章谷类,面粉,淀粉或牛奶制品HS第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其他植物制品HS第21章混杂食用制品HS第22章饮料,酒精和醋HS第23章食品加工渣滓和垃圾,精制动物饲料HS第24章烟草制品和加工的烟草替代品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1)第一部分:第1条术语定义第2条农产品范围(见表1)第二部分:第3条规定减让与承诺归并第三部分:第4、5条规定市场准入的一般原则和作为特殊保障措施的例外第四部分:第6、7条第五部分:第8、8、10、11条对出口补贴削减承诺的规定第六部分:第12条关于出口禁止和限制纪律的规定第七部分:第13条规定了一些“适当限制”要求,也称“和平条款”WTO《农业协议》正文概要(2)第八部分:第14条规定了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第九部分:第15条规定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差别待遇与特殊待遇第十部分:第16条规定为了避免改革对最不发达国家和食品净进口国家的负面影响,发达国家应该采取行动第十一部分:第17、18、19条WTO农业协议的保障性措施第十二部分:第20条规定实施期限和下一轮谈判开始时间,也称“改革条款”第十三部分:第21条款“最后条款”规定协议适用原则和附件的法律地位等农产品减让表减让表,是各成员方允许国外农产品提供者进入其市场的官方承诺。《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的减让表农产品减让基本内容发达国家(1995-2000年)发展中国家(1995-2004年)关税全部农产品平均削减每项产品最低削减36152410国内支持部门综合支持总量削减(基期:1986-1988年)2013出口补贴补贴额削减补贴量削减(基期:1986-1990年)36122414注:(1)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要承诺削减关税或补贴;(2)关税削减的基础税率为1995年1月1日前的约束税率;基础税率为1986年9月乌拉圭回合开始时的实施税率;(3)其他数字是用于计算各国有法律约束力的减让表的目标数字。资料来源:转引自〈贸易走向未来〉,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农产品减让表举例基期税率约束税率关税税目号产品描述从价税(%)U/B从价税(%)实施期特别保护措施起始协商权其他税费123456785201.00.00非精梳的棉100.076.01995-2004SSG5202.00棉废纱(包括纱废料和碎备料)5202.10.00纱废料(包括线废料)20.018.01995-20045202.90其他5202.91.00碎备料20.018.01995-20045202.99.00其他20.018.01995-20045203.00.00非精梳棉100.076.01995-2004SSG二、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则1.关税化义务2.关税削减义务3.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和维持现行进口数量义务4.关税配额规定5.关税化的例外规定1.关税化义务(1)非关税措施关税措施进口数量限制、差额征税、进口禁令、最低进口价格、任意性进口许可证、国营贸易等关税化(1)关税等值:该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减去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基期是1986-88年);加工品则是农产品原料的关税等值乘以原料比重。(2)利用关税等值确定该产品的从量税和从价税。关税化后的税率是关税减让的基础税率。计算关税低于现行关税时,可以现行关税或成员方提出的税率作为约束关税。同等保护程度1.关税化义务(2)・三个例外:1)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或一般保障措施2)与农业无关的非关税措施3)自愿选择暂时维持非关税措施而提供一个最低的市场准入机会2.关税减让义务关税约束,实施关税减让的起点问题:目前已约束的:适用当前约束税率(包括关税化税率)目前未约束的:适用1986年9月1日实施的关税税率;发展中国家对于未约束的税率,可以自己提出一个税率作为约束税率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中国基期1986-88年1986-88年税率削减36%24%每项产品至少削减15%10%实施期限1995-2000年1995-2004年农产品平均关税22%→17.5%美国有优势农产品31%→14%2004年前按年均等分段实施注∶(1)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要进行关税削减。(2)中国的情况是根据中美达成的协议内容。中国入世后的农产品关税减让农产品种类关税减让实施期间1.大豆降为3%入世后立即实施2.肉类冷冻牛肉块45%降到12%2004年前冷冻猪肉块20%降到12%2004年前冷冻鸡肉块20%降到10%2004年前3.酒类减让70%啤酒70%降到0%2005年实现葡萄酒65%降到20%2004年前4.奶制品鲜奶酪50%降到20%2004年前冰淇林45%降到19%2004年前5.鱼25.3%降到10.6%2005年1月1日6.木材和木材制品10.6%降到3.8%2004年前7.特殊农作物橘子40%降到12%2004年前开心果35%降到10%2004年前注∶为中美农业协议的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减让情况。3.最低市场准入和现行市场准入基准期(1986-88年)进口占到国内消费量的5%以上时:关税化农产品,应该维持或增加基期已经存在的市场准入机会以下时:该国应建立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实施期第1年(1995年)为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实施期限结束时,应扩大到5%4.关税配额规定・关税化后的高关税阻碍贸易发展的问题・对规定数量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配额内关税率),对超过规定数量部分的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配额外关税率),这种数量规定就是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最低市场准入或现行市场准入数量・配额数量仅仅是一种承诺,不是实际进口数量或必须出口的数量;实际进口由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和国际市场价格等决定。中国入世后的农产品配额产品配额增加情况现有进口水平备注1.豆油170万吨到2005年的330万吨2006年取消配额制度,私营配额由50%到90%2.小麦730万吨到930万吨不到200万吨私营配额初期为10%,每年后期重新分配配额3.玉米450万吨到720万吨25万吨左右私营配额由25%到40%4.大米250万吨到530万吨25万吨左右私营配额到50%5.棉花74.3万吨到89.4万吨20万吨左右私营配额到67%6.大麦无配额关税减至9%注∶根据中美农业协议的规定。5.1特殊保障措施进口数量剧增1)A=10%B125%・C+D2)10%A=30%B110%・C+D3)A30%B105%・C+DA:某农产品进口量为国内消费量的比例B:某年度的进口量C:前三年平均进口量D:国内消费净增量进口价格剧降进口价格下降到低于1986-88年进口价格平均水平的10%。根据当年实际有效关税水平的1/3对该产品进口加征附加税,实施期为一年。数量触发1)10%X=40%时,按X超过10%跌幅以上的Z的30%计征附加税2)40%X=60%扮,除了1)之外,按X超过40%跌幅以上的Z的50%计征3)60%X=75%扮,除了2)之外,按X超过60%跌幅以上的Z的70%计征3)75%X扮,附加税除了3)之外,按X超过75%跌幅以上的Z的90%计征X:价格下跌幅度Z:价格下跌额价格触发5.2特殊处理规定根据附件5的规定,允许采用“特殊处理规定”,两种情况:适用于所有成员:实施期第1年需要达到国内消费量的4%,其余各年以基期国内消费量的0.8%递增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主食农产品:仅限于国内消费量的1%,在10年内逐步递增到4%。条件:基期产品的进口量在国内消费量的3%以下;基期开始未有出口补贴;国内有效限产;考虑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非贸易因素保留非关税措施,增加最低市场准入三、农产品国内支持规则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一):“绿箱”政策措施3.免欲削减的国内支持(二):“蓝箱”政策措施差别与特殊待遇措施4.其它国内支持规则:和平条款等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黄箱”政策:对生产与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综合支持总量削减发达国家:20%发展中国家:13%最低支持水平(微量允许):发达国家不超过5%发展中国家不超过10%所有其它部分,需要进行削减承诺不需要进行削减承诺1.必须削减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措施・综合支持量(AMS):给基本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生产某项特定农产品提供的,或者给全体农产品生产者非特定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总综合支持量(totalAMS):所有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国内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和支持等量的合计。・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良:政府通过市场价格支持、非免除的特定支付等手段向具体农产品提供的货币支持。・非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通过累计投入补贴(如化肥与运输补贴)、信贷以及其它财政支持等非免除特定农产品的支持措施价值。・特定农产品支持等值:难以计算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的,计算特定农产品支持等值。支持价X获支持总量,或者财政预算支出。中国的综合支持总量单位∶亿元项目1993199419951993-95年平均特定产品AMS-1199.20-937.34-339.02-825.19非特定产品AMS-87.97-195.29-252.37-178.54总AMS-1287.17-1132.63-591.39-1003.73资料来源∶徐逢贤等《中国农业扶持与保护》,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83页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一):“绿箱”政策措施“绿箱”政策:政府通过执行某项计划提供的,没有或仅有微小的生产和贸易扭曲作用,费用由纳税人而不是由消费者转移而来的支持措施。免于进行减让承诺2.免于削减的国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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