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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病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2.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丧失,不管心跳、脑外体循环、呼吸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是否存在,均可宣告人的个体死亡。3.假死: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活动高度受抑制,生命活动处于极度微弱状态,用一般的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证。从外表上看好像人已经死亡,但实际上人还活着的状态。4.根本死因:是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5.辅助死因:是主要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他们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6.诱因: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包括各种精神情绪障碍、劳累过度、吸烟、外伤、大量饮酒、性交、过度饱食、饥饿寒冷等。7.超生反应: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8.皮革样化:尸体皮肤较薄的局部区域因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的变化。9.尸冷:人死后,因新陈代谢停止、不再产生热量,尸体原有热量不断散发,是尸体温度下降至环境温度,或低于环境温度。10.尸斑:尸体血液因重力坠积于底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并在该处皮肤呈现有色斑痕。11尸僵: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并将关节固定的现象。12.尸体痉挛: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硬,是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动作和姿态。13.自溶:人死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自身固有的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结构破坏、溶解,使组织变软、甚至液化。14.浸软:妊娠8周以上的死胎,滞留在子宫内不能完全被溶解吸收,而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变得小而软。15.擦伤:擦伤是钝性致伤物与体表摩擦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称为表皮剥脱。16.挫伤:挫伤指由钝器作用造成的以皮内和(或)皮下及软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17.挫裂伤:由钝器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压、撕裂组织形成的创伤称挫裂伤。18.组织间桥:由于结缔组织纤维、神经纤维和血管皆具有韧性,遭受钝器打击时,常有一部分纤维或血管未发生断裂,连接于两创壁之间。这种未完全断裂的血管和结缔组织,称组织间桥。组织间桥是钝器伤的特征性改变。19.挤压综合征:是遭受挤压伤的人在挤压解除以后,全身微循环障碍,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肾小管受阻塞,变性、坏死,出现以肌红蛋白尿和急性肾衰竭为主要特征的临床综合征。20.瞬时空腔效应:高速飞行的弹头进入组织时形成激波,并以很大的压力压缩弹道周围组织,使组织向周围膨胀扩张而发生迅速移位,形成一个比弹头大几倍至几十倍的瞬时空腔,这种弹头在机体内形成瞬时空腔而致使创道周围组织和器官受到损伤的效应,称为瞬时空腔效应。21.挥鞭样损伤:见于车辆突然加速或突然减速时,导致人体头颈部、腰椎前后方的剧烈过伸或过屈所造成的颈椎骨折、颈髓损伤。22.伸展创:皮肤组织受到牵拉,牵拉力超过皮肤的抗拉极限时,皮肤沿皮纹裂开形成浅小的撕裂创。23.对冲性脑挫伤:头部受外力作用时,着力点的对侧部位的脑组织发生损伤。多见于跌倒时头颅撞击物体而形成,以额极、颞极常见。24.弥漫性轴索损伤:是头部受到暴力作用后发生的脑白质广泛性轴索损伤。25.缢死: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使颈部压迫套在颈部的绳索或其他类似物而引起的死亡.26.勒死:又称绞死,是以绳索类物缠绕颈部,由他人或勒颈者本人的手,或通过某种机械作用等自身以外的力量,使绳索类物勒紧并压迫颈项部而导致的死亡。27.扼死:是用单手或双手、上肢等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又称掐死28.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是指胸部或腹部受到强烈挤压,严重阻碍了胸廓和膈肌的呼吸运动所致的窒息。国外专业书中称之为创伤性窒息,由此所引起的死亡又称挤压性窒息死。29.性窒息:是性心理和性行为变态者独自在极为隐蔽的场所用某种或非常奇异的窒息方式,引起一定程度的缺氧以刺激其性欲,增强其性快感而进行的一种性行为活动。30.体位性窒息:因身体长时间限制在某种异常体位,使呼吸运动和静脉回流受阻而引起的窒息死亡。31.水性肺气肿是确定生前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肉眼观,肺体积膨大,重量增加,肺表面有肋骨压痕,肺叶之间及肺下叶可见溺死斑,切开肺时流出大量泡沫状可带血色的液体。水性肺气肿是因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空气、粘液三者在气道内相互混合而成泡沫,又因在呼吸困难期和终末呼吸期时因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溺液吸入肺泡后不易呼出,于是形成水性肺气肿。32.热作用呼吸道综合症:烧死时,由于吸入热的烟雾、火焰等造成的呼吸道及肺的损伤,是生前烧死的确切证据,表现为呼吸道黏膜充血水肿、出血、坏死,表面烟灰、炭末沉积,有时可形成白喉样假33.电流斑称电流印记,系电流入口。典型的电流斑一般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5~10mm,色灰白或灰黄,质坚硬干燥,中央凹陷,周围隆起,边缘钝圆,形似火山口,外周可有充血环,与周围组织分界清晰。光镜下细胞核极性化改变。934.猝死:由于机体潜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功能障碍导致的意外的突然死亡。35.抑制死:是指由于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构成死亡的刺激或轻微外力,通过神经反射在短时间内(通常不超过2分钟)引起心搏骤停而死亡,而尸体剖验不能发现明确原因者。1.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任务:①确定死亡原因②判断死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损伤时间⑤推断和认定致伤物⑥损伤和疾病的关系⑦个人识别⑧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⑨其他问题:有时需案件重建。2.脑死亡与持续植物状态的鉴别:脑死亡与持续性植物状态(又称植物人)并非同一概念,不能混淆。持续性植物状态是指由于神经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丧失,使患者呈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而神经中枢的中心部位(皮质下核和脑干)的功能如呼吸、体温调节、消化吸收、分泌排泄、新陈代谢以及心跳循环依然存在的一种病理状态。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丧失,不管心跳、脑外体循环、呼吸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是否存在,均可宣告人的个体死亡。3.皮革样化的法医学意义:①皮革样化与挫伤或腐蚀性中毒的鉴别(口唇、阴囊等部位)②皮革样化可保留某些损伤的形态③皮革样化可使擦伤更明显④有时候根据皮革样化的数目、分布及形态特征,有助于推测案件的性质和作案人的意图⑤死后发生的表皮剥脱等也可发生皮革样化,但其颜色较浅、没有出血等生活反应,可以鉴别。4.角膜混浊的法医学意义:角膜混浊一般随死后时间的延长而增加,故角膜的混浊程度可作为推测死亡时间的参考。死后5-6小时,角膜上可出现白色小点;以后斑点逐渐扩大,至10-12小时发展成云片状,但尚可透视瞳孔,为轻度混浊;15-24小时呈云雾状、半透明,仍可透视瞳孔,为中度混浊;到48小时以后或更长时间,不能透视瞳孔为高度混浊;受温度因素的影响,上述时间规律有一定的变化,甚至是明显的差别。如在寒冷的环境中,或是冷藏条件下,到48小时角膜仍可透明清晰。5.尸斑的法医学意义;①尸斑是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②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大致推测死亡时间。③尸斑的颜色有时可提示死因。④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分布情况可推测死亡时的体位及死后尸体位置是否被移动⑤尸斑能提示停尸环境的影响,如停尸物体接触面的表面形状等。⑥尸斑最易与生前皮下出血相混淆,故应注意鉴别。6.尸僵的方法医学意义:①尸僵是死亡的确证。②尸僵出现的时间、顺序、范围和强度有助于推测死亡原因;尸僵用于推测死后经过时间则仅供参考,尤其注意冷藏或冷冻条件对尸僵的影响。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尸体姿势,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有无移尸。7.擦伤的法医学意义:(1)擦伤所在部位,常标志暴力作用点;(2)擦伤的形态特征,尤其是游离的表皮可指示暴力作用的方向(3)擦伤的形状可用以推断致伤物接触表面的形状(4)擦伤局部组织如果有炎症反应或者痂皮形成,表明为生前伤(5)根据擦伤的形态特征、分布位置,结合其他损伤,可推断事件的性质或犯罪嫌疑人的意图。8.挫伤的法医学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挫伤所在部位,标志暴力作用点。2)挫伤本身即是生前伤的标志,特别是出血多,浸润到组织间隙内者。死后虽也可发生皮下浸血,但因无血压,不会浸润到组织间隙中去,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有明显的凝血块。3)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可推测挫伤形成时间。4)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可推测凶犯的意图和犯罪过程中的某些活动。5)有时可根据挫伤,特别是皮内出血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面或与体表接触部的特征。6)体内疏松结缔组织间隙,如腹膜后、肠系膜周围、肌束间以及皮下组织内,有时可因损伤积聚大量血液,其总量多时可超过1000~2000ml。伤者可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9.挫裂伤的法医学意义:1)根据挫裂伤的分布、数目、严重程度以及有无抵抗力存在,可推断是他杀、自杀或意外事故;2)判断暴力的作用方向,以及成伤的方式3)根据挫裂创的大小和形态,有时可推断钝器与身体接触面的形状,进而推断致伤物4)创口中若发现泥沙,应与发现尸体现场上的泥沙进行比对,以判断尸体曾否被移动过。10.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1)确定损伤的类型和形成机制;2)判断损伤程度,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确定死亡的原因。3)推断或认定致伤物4)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或是死后伤。如系生前伤,估计死者伤后存活的时间。5)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方式(自杀、他杀、灾害)6)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7)如有疾病同时存在,应确定伤与病和(或)与死亡原因的关系。11.高坠伤的基本特点:1)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2)损伤常较广泛,多发生复合性骨折,内部器官破裂。3)多处损伤均由一次性暴力所形成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性,如损伤集中于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5)多发性肋骨或四肢长骨骨折,甚至肢体横断,为一般人用工具打击难以或不可能形成。12.爆炸案尸体现场检验和解剖检验的具体任务如下:1)个人识别。2)判定爆炸损伤的类型及程度。3)判定爆炸损伤是生前爆炸伤还是死后爆炸伤。4)确定死亡原因。5)确定死亡人员的炸前姿势。6)判定有无引爆动作。7)判断爆炸装置的类型。8)判定案件性质13.颅骨骨折法医学鉴定的要点:(一)推断打击点:1)颅盖骨表面压痕或擦痕处2)线形骨折的内板骨折最严重处3)粉碎性骨折的碎骨片最多处4)凹陷性骨折,凹陷的最明显处5)套环状或阶梯状骨折的最深处6)骨折缝内夹有头发处7)颅前凹对冲性骨折,着力点在枕部或顶部(二)推断打击方向:1)骨外板压缩性骨折为垂直方向着力2)套环状骨折或同心圆性骨折为垂直方向打击3)阶梯形凹陷骨折为斜形方向着力4)外板擦痕处为切线方向着力5)孔状骨折的边缘内板呈环状缺损多为垂直方向着力,呈半月形缺损多为斜形方向打击6)舟状凹陷骨折,其两侧骨板宽度相等为垂直方向打击,不相等则为斜向打击7)放射形凹陷骨折,其骨折线长度相似为垂直着力(三)推断打击次数及其顺序:1)粉碎性骨折的碎骨片重叠错位,表明为多次打击2)线形骨折有两条以上骨折线相互截断为二次以上打击,第二次打击的骨折线不超过第一次打击的骨折线;而粉碎性骨折的碎骨点凹陷最深处是最先发生骨折。14.机械性窒息尸体体表征象1)颜面部淤血发绀、肿胀2)瘀点性出血3)尸斑出现较早,显著、分布较广泛4)尸冷缓慢5)牙齿出血(玫瑰齿)6)其他尸体内部征象:1)内部器官淤血2)器官被膜下、粘膜瘀点性出血3)肺气肿、肺水肿4)胰腺出血,需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相鉴别(5)其他15.硅藻的检验(1)法医学意义:判断是否溺死以及溺死的地点。(2)注意事项:因硅藻在自然界分布广泛,故检验过程中必须严防污染,取材所用器械和试剂等均应无硅藻污染;取出的组织应立即分别包装,不加任何固定剂。(3)结果的评价:A:阳性结果的评价,原则是:凡是肺组织(一般取肺膜下肺组织)检出硅藻为阳性,肝、肾、牙齿和骨髓等器官也有硅藻,且硅藻种类与实地水样一致,即可诊断为溺死。B阴性结果的评价:内脏器官没有检测到硅藻为非溺死,但有时还多见于死后抛尸入水或水中休克死或溺液中并无硅藻的存在等。16.肺浮扬试验:①未呼吸的肺,不含空气,质地较实,比重为1.045~1.056,投
本文标题:病理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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