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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现代主义到“数字现代主义”———新媒介文学文化逻辑问题研究反思与新探2016-06-2310:23:40来源:作者:7天论文网【大中小】浏览:26次评论:0条本文所说的新媒介文学是指依托于数字化新媒介存在并展现自身特色的文学形态,具体包括如下两大类别:一是传统意义上的数字化,即一般所说的西方数字文学(电子文学)、中国网络文学及其各种新形态———博客文学、微博文学、短信文学、微信文学等等;二是作为数字化综合艺术构成要素的语言部分,具体包括数字化的电影文学、电视文学、摄影文学、动漫文学、游戏文学、交互戏剧文学等。无论何种文学形态都属于人类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任何文学形态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体现出相应文化范式的精神要义;同时,文化范式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影响、制约相应文学形态的发展与变革。以文化与文学的辩证关系为前提,引申出了文学的文化逻辑问题。换言之,任何形态的文学都存在着一个文化归属、文化定位和文化精神及其指向的深层蕴含和深层结构问题。分析和阐释数字新媒介文学的文化逻辑,是深入研究该文学形态的内在要求。一相对于印刷文学的现代性或现代主义文化逻辑,西方学界往往把新媒介文学的典型———数字超文本文学的文化逻辑,概括为后现代性或者后现代主义。这一理论观点是在研究数字文本尤其是数字超文本(hypertext)特性过程中推导出来的。把超文本性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关联在一起是西方超文本研究的一个重要取向。杰伊·大卫·伯尔特(JayDavidBolter)认为,后结构主义理论和超文本实践之间的关系非常值得研究,“后结构主义可以澄清超文本的文化意义;反过来,超文本也能帮助我们看清后结构主义如何构成了印刷时代晚期的一个短暂阶段。”①早在1980年代,格雷戈里·乌尔姆(GregoryUlmer)就使用德里达的理论分析了电子传播问题,指出德里达所说的文本“已经反映出了电子媒介的内在化”倾向。②1990年代初期,马克·波斯特(MarkPoster)已经开始使用鲍德里亚、福柯、德里达、利奥塔等的后现代理论解释电子传播、电子书写、电子文本,并形成了他的“信息方式”(InTheModeofInformation)理论。③稍后的乔治·兰道(GoergeLandow)则把后现代理论具体运用在了超文本分析中,成为该流派的理论集大成者。按照这些理论家的研究,书写、印刷媒介及其形成的线性平面文本,建构了现代文化中的线性、层级、自律性个体、中心化、封闭、连续等观念和特点;数字文本、超文本摧毁了上述文化现代性,代之以多线、超链接、跨媒介、块茎、网络为特征的“文本性”(textuality)及其建构起来的新文化精神,而这一新文化精神属于理论家所倡导的后现代文化或后现代性。数字超文本文学不仅产生于数字媒介环境,而且是超文本的典型形态,它自然体现着这样的文化逻辑。超文本理论关于“超文本性”(hypertextuality)的后现代理论分析包括如下要点:(1)超文本即巴特的理想文本。泰德·尼尔森(TedNelson)最初给超文本的界定是:“一系列通过链接而联结在一起的文块,这些链接为读者提供了不同的路径。”④兰道采用了这一基本看法,并把它和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结合在了一起:“超文本指的是由文块组成的文本———巴特称之为lexia———并有电子链接将它们联结起来”。⑤沿着这样的思路,超文本也更有资格成为巴特所说的“能引人写作者”(lescriptible)———开放的、能让人体会到“能指狂喜”和“写作快感”的文本。⑥关于后结构主义所谓的理想文本,巴特有一段被广人知的描述:“在这理想之文内,网络系统触目皆是,且交互作用,每一系统,均无等级;这类文乃是能指的银河系,而非所指的结构;无始;可逆;门道纵横,随处可入,无一能昂然而言:此处大门;流通的种种符码(codes)蔓衍繁生,幽远惚恍,无以确定”。⑦在印刷文本环境中,这种理想状态是很难达到的,但对于计算机网络中的数字超文本而言,却是文本的常态。(2)超文本切实体现了克里斯蒂娃等人所说的互文性。“互文性”的意思是说“一篇文本中交叉出现其他文本的表述”,“每一篇文本都联系着若干篇文本”。⑧这种情况在印刷文本中只能以延时、隔空方式存在,而计算机网络中的文本却实现了同一时空中的无缝联结。进而言之,互文性和超文本性构成了超文本的内外两面,“互文性和超文本互为表里,共同编制起一个数字化生存的网络文化世界。”⑨(3)超文本即福柯的文本网络。兰道在谈及超文本的由来时专门引用了福柯《知识考古学》中的论述:“‘书的边界从来不是轮廓清晰的’,因为‘它被卷入一个由其它书、其它文本、其它句子形成的参照系统之中,它不过是这一网络中的一个节点(node)。’”⑩很显然,超文本本身就是这样的文本网络,而其中每一个文段或文块(印刷环境中可能就是一篇文章、一部作品)都变成了文本网络中的一个节点。(4)超文本即巴赫金追求的复调、对话性文本。超文本网络中的每个文本单位都来自地位平等的不同作者,他们可以出于不同立场,表达不同思想情感。“电子超文本网络可以和复调小说相比,是众多地位平等、各具价值的意识在共时状态下的平行展开”。在网络超文本环境中,“一切现实世界中难以逾越的身份性差别因此被打破,对话性立场因此得以贯彻。”輥輯訛(5)超文本即利奥塔所说的打破宏大叙事的小叙事文本。以追求自由、理性、解放、终极为目标的宏大叙事是依托印刷媒介建构起来的。超文本中没有一个作为中心的东西,所有节点都被从原来的叙事线中拉出来,形成横向的立体交叉且相互齐平关系,它们之间形成无等级的小叙事组合。(6)超文本空间即德勒兹的块茎形态和光滑空间。德勒兹的“块茎”(rhizome)是相对于统树状形态和思维而言的。后者是中心化的、一元的、层级性的、因果序列的;前者则呈现为非中心、多元化、无规则、异质状态。块茎导向一种不同于“条纹空间”的无限开放的“光滑空间”。輥輰訛史都尔·摩斯洛坡(StuartMoulthrop)等人认为,网络文本就是块茎形态的,超文本写作空间、“赛博空间”就是德勒兹所说的光滑空间。輥輱訛(7)超文本即德里达的延异文本。“延异”(différance)即文本符号能指与所指之间时间上的推延与空间上的差异,标识的是文本的游戏性和意义的缺场。在这样的文本中,能指已脱离固定所指意义的限制,而成为自由交织和相互指涉的存在。尼尔森把超文本系统称为“文献宇宙”(docuverse),兰道则将之冠名为“大集合体”(assemblage),其描述的文本存在状态非常类似于延异文本。在分析超文本的后现代文本性过程中,理论家们不约而同地指向这一文本性内在蕴含的基本文化观念:传统的中心和权威已被消解。这个中心,可能是逻各斯、本质、理性、自由、主体性等传统形而上学中的范畴中心,可能是所指意义这一符号中心,可能是元叙事这一叙事话语中心,可能是作者权威这一文艺和美学中心。这些中心的存在意味着对非中心或边缘性的现象、表象、能指、小叙事、读者等的统治和支配。中心与非中心等级关系被消解之后,传统形而上学模式终结了,符号的能指功能被放大了,非连续性的碎片化小叙事得到了解放。进而,现代性的理性精神、自我概念、人文价值遭遇挑战,“作者死亡”与读者权力空前提高,等等。在西方超文本理论家看来,作为新媒介文学典型形态的超文本文学所体现的就是上述后现代“文本性”和后现代文化精神。应该承认,这种研究显示出了一定的理论原创性,也基本符合1990年代西方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现实,以及超文本、超文本文学的文本现实。当然,任何理论都有局限和死角。有些西方学者认为,以后现代理论解释超文本文学不尽合理。比如超文本文学中的作者并未丧失主体性,也并没有淹没于文本之中或走向了“死亡”,所谓“去中心化”并不成立。更有学者直言不讳地批评说:“兰道为文学—人文主义者引介超文本所发挥的作用不能高估,在超文本和解构主义之间进行简单(甚至是误导的)的比较却给超文本文学理论带来了某种负担,甚至直到今天仍是如此。”輥輲訛此外,还需看到,超文本文学还只是新媒介文学的一种形态,尽管是最能体现新媒介文学审美理想的典型形态,但它无法涵盖其它不太典型却仍被置于新媒介文学名下的文学形态,比如中国大陆海量生产的网络文学。这样,即使以后现代主义解释超文本、超文本文学的文化逻辑是合理的,也不能推论出整体新媒介文学的文化逻辑也是后现代主义。二如果说,西方新媒介文学的后现代文化逻辑研究仅限于超文本文学的话,中国学界则将其扩大到了更为广泛的网络文学。中国学界指认的网络文学,主要包括数字超文本创作(主要在台湾)和作为印刷文学数字版的“网络原创文学”(主要在大陆),后者是主体。中国网络文学的后现代文化逻辑论的内在理路是:计算机网络是伴随着西方后现代化发展壮大起来的,具有后现代文化精神特征。而网络文学诞生于计算机网络,它身上也自然打上了后现代文化的烙印。美国文化批评家弗雷德里克·杰姆逊(FredricR.Jameson)的后现代理论,构成了中国网络文学文化逻辑研究的重要思想资源。早在1992年,王岳川教授就把杰姆逊的后现代文化思想概括为“深度模式削平,历史意识消失,主体性丧失,距离感消失”輥輳訛等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的概括,后来被中国学界广泛运用于新媒介文学的文化逻辑研究。中国学界较早提出新媒介文学文化逻辑问题并予以开创性研究的是著名网络文学研究专家欧阳友权教授。2003年欧阳教授就发表论文提出,“后现代主义的典型特征是深度模式削平、历史意识消失、主体性丧失、距离感消失等……网络文学中凝聚着解不开的后现代情结,即后现代话语的知识态度、边缘姿态、片面化理念等,影响了网络文学的文化精神建构……蕴藏着后现代文化的逻辑内涵。”輥輴訛具体表现在“网络文学数字化传播的‘祛魅’模式,浸润着后现代文化的知识态度”、“网络文学的消解中心话语模式,坚守了后现代的边缘姿态”、“后现代主义的平面化理念与网络文学无深度的游戏规则之间,具有文化逻辑的同构性与并置性”等。輥輵訛之后,这一思想观点和研究理路得到了网络文学研究者的广泛认可。安文军认为:“互联网具有天生的后现代主义品格,基于互联网产生并飞速发展的网络文学强化了当代文化的后现代主义特征”。那么,“后现代主义的文化逻辑是怎样体现在网络文学中的呢?”他的回答是,杰姆逊所说的现代向后现代的四个转化———“从中心化的自我焦虑向非中心化的主体零散化转化”“从深度时间模式向平面空间模式转化”、“从个性风格的表达向仿像的机械复制转化”、“从自律的审美观念向消费逻辑转化”,完全适用于网络文学。輥輶訛张建专门分析了网络文学的所谓“平面叙事策略”问题,他说:“后现代主义的平面化原则与网络文学拒绝深度的实践之间具有相似的文化逻辑。”而杰姆逊所说的后现代抛弃的四种深度模式———本质和表面的辨证模式、弗洛伊德的潜在和明显模式、存在主义的真实性和非真实性模式、符号学的能指和所指对立模式,在网络文学中也普遍被拒绝了。輥輷訛著名批评家贺绍俊也持类似观点:后现代的文化特征是”走向零散化、边缘化、平面化、无深度,通过各种眩目的符号、色彩和光的组合去建构使人唤不起原物的幻象和影像,满足感官的直接需要。”而“网络文学是建立在后现代性基础上的文学形态。后现代性就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征。后现代性可以说是网络文学的立身之本”。輦輮訛除了把杰姆逊后现代思想作为理论资源外,也有学者把网络文学与巴特、巴赫金、利奥塔等人的相关思想联系在一起。比如姚献华认为,网络文学在创作和文本方面都体现着后现代特征。在网络文学世界“作者已死”,网络文学创作“达到了巴赫金所说的‘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网络文本就是巴特的“可写之文”。輦輯訛贡少辉的分析取韦尔施、利奥塔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即现代的“隐蔽形式”或“激进现代”的观点,认为,“网络媒介所蕴含的后现代性特质,将使网络文学呈现一种审美距离日渐消失、多重话语形式并重以及富有交互性与参与性等特征的文本形式。”輦輰訛也有学者对后现代的理解较为随意和泛化,把一些网络文学作品中体现出的媚俗、非道德、欲望化等特点也看成是后现代的。如成秀萍就说:“网络文学是伴随着西方‘后现代化’的诞生而孕育、萌芽、成长
本文标题:从后现代主义到“数字现代主义”—新媒介文学文化逻辑问题研究反思与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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