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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合同书甲方:北京电子器材工业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北京鼎盛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北京电子器材公司办公楼翻扩建项目”项目(暂用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项目“前期规划报建审批”、“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自觉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北京电子器材公司办公楼翻扩建项目”(暂用名,以有关政府批复为准)2、项目位置:北京市海淀区3、项目功能:原址原基翻扩建、新增地下停车库;4、占地面积:5、建筑指标:第二条:委托代理服务的事项及服务期限一、代理项目前期规划报建审批:(1)起始日期:自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并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项目资料之日;(2)代理服务事项及内容:详见以下工作内容。地形图测绘(甲方提供)建筑方案设计(甲方提供,含总图;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申报并取得项目《规划意见书》申报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甲方自有用地免办)委托地价水平评估与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及获得区发改委立项批复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市发改委获得立项批复建筑方案审核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获批复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并获批复委托设计单位出建筑图,报消防局出消防设计条件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并出批准文件委托设计单位出建筑图,报人防局出人防设计条件人防设计审查获批并出批准文件通过园林绿化审批通过文物保护审批申报供电路由并获批准委托供电设计申报自来水公司批办节水指标,路由供水方案供水工程设计报市政公司申请(雨、污水)方案、路由市政工程设计报燃气公司申请燃气、路由方案燃气工程设计报热力集团申请城市供暖方案供暖工程设计报电信局申请电信接入方案及电信施工设计报发改委申请年度施工计划完成全套报建图图纸设计城建档案馆图纸备案登记申报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服务周期:共计八个月内;(4)代理服务事项的截至点:办理至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代理服务事项:在乙方完成本项目“前期规划报建及审批”代理合同后,甲方同意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代理服务事项交由乙方全权代理。具体合约另行补充签署。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一、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授权书》,明确乙方全权代理本项目前期规划申报及审批的法律地位和身份。(2)甲方负责指派专人对接乙方工作,并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提供本项目基础资料,确保提供所有的项目资料真实、可靠、合法。否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负责在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设计,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交项目规划、建筑设计工作成果,供乙方向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审批。(4)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设计修改意见的成果。甲方须在乙方反馈、提交相关规划审批意见后7--15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修改成果(包括当面沟通交流后提供书面意见),以便乙方根据设计修改成果进行项目申报的调整。(5)甲方负责根据本合同第四条有关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6)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商家代理服务“本项目”。(7)甲方负责缴纳本项目在各项审批过程中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为取得项目审批而引起的第三方服务性收费,如评估费、咨询费等。(8)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各项事务的合理协助,如法律服务事宜。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1)乙方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建立项目工作小组,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前期规划手续申报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共计3--4人,分别为项目核心成员1-2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2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2)在合作期间,乙方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规划申报流程及审批具体工作的实施,有权对项目申报策略做出调整。(3)乙方负责与甲方紧密联系,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整理会议纪要,提出完整的项目申报资料,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报批。并根据甲方所提供的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定位、深度产品建议、设计方案等专业内容,组织人员向规划部门解释、沟通,协调对项目设计方案的技术评审。(4)乙方工作小组负责定期与政府管理部门沟通、公关,掌握项目审批进展,了解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尽早反馈情况,协助甲方调整设计,并敦促政府管理部门对项目尽快审批。(5)按照甲、乙双方沟通的工作流程及工作目标,按阶段要求展开前期规划手续的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申报工作成果。并最终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乙方有责任坚持代理工作的中立、公平和公正原则,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政府部门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7)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如设计院等)以外的第三方。(8)乙方负责本项目资料收集、反馈意见、协助甲方按规划要求调整设计、提交设计成果等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专业报告、合同),并将这些资料归档交给甲方。(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经济和民事活动;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除外。第四条: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一)前期规划报建审批服务:1、服务费用标准:前期服务费用包干价共计:人民币三百万元整(¥3,000,000.00)。注:乙方因操作本项目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咨询费、公关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内,不再另行计算。2、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服务费用: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2)乙方完成并提交的项目《规划意见书》正本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3)乙方完成全部项目规划审批,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整(¥1,500,000.00)。第五条:财务处理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收取上述每笔费用时须提供正规发票,但可视情况采取合理合法的财务处理方式,具体另行协商。第六条:保密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第七条:附件本合同项下未来双方签订的所有附件,以及乙方在合同确认前提出的本项目《项目建议书深化方案》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按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提出项目设计资料给乙方、或因甲方决策程序慢而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包括造成项目审批其他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相应顺延工作时间或要求增加代理费用。(2)甲方未征询乙方意见所形成的项目决策所造成的损害及经乙方论证建议不要实行的方案、计划、策略所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全程代理阶段,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函告后仍未按期支付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在30个工作日内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乙方有权终止工作并向甲方追索赔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2、乙方违约责任(1)在全程服务阶段,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在整改的过程中,乙方还不能按整改要求完善的,视为乙方违约,不能胜任本项和约内容工作,甲方有权提出解约并追究乙方责任。(2)乙方如在代理期间连续4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任务指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约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3)乙方如在服务阶段未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在甲方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后,乙方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开始对乙方按每拖延1天时间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标准进行处罚。(4)若甲方在合同执行阶段无严重过错,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单方面解除本案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协议总代理费用的20%。第十条: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1)签约后经政府或其它权威机构书面发布的政策因素,可视为不可抗力;(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第十一条:合同中止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代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经甲方与乙方沟通,乙方仍然不能有效改变状况的,甲方有权利中止与乙方的代理合同。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完成代理工作并甲方结清乙方所有代理服务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010年月日经办人:乙方:北京鼎盛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聪2010年月日经办人:
本文标题:代理服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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