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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密尔的代议制民主观作为代议制政府论的集大成者,约翰·密尔将他所继承的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思想带入了他对代议制民主的研究中,在特定背景与特定阶级的视角下,为我们论述了代议制政府,及其存在的种种问题。代议制政体出现在17世纪末的英国,除必不可少的议会制和选举制外,密尔又为他的代议制政府加入了新的定义,即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的整个集体,换言之,即平民政府。代议制政府作为密尔理想中最好的政府形式,是基于密尔对政府的长处的研究的,一方面,从当前福利来看,平民政府能够促进社会事务的良好管理;另一方面,从政府形式对人的性格的影响方面来看,平民政府更有利于人民积极主动的性格的发展,而这种性格类型则更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进步。密尔认为,政治制度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1](P3)因此,代议制政府作为一种特定的政府形式,也是由人来提供动力的,而这种动力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们的美德和智慧。密尔把好的政府形式定义在知识与道德的基础上,代议制政府就是最能保障个人自由、促进个人进步的政府类型。代议制虽是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但仍然存在着弊病和危险,密尔提出,集体平庸和阶级立法是代议制政体的两大弊端。他将君主制、贵族制与代议制进行了对比,认为高级智力条件的不足是平民政府比其他任何政府更容易有的缺陷,他以英国政治制度为例指出:“现代文明的代议制政府,其自然趋势是朝向集体的平庸,这种趋势由于选举权的不断扩大而增强,其结果是将主要权力置于越来越低于最高社会教养水平的阶级手中。”[1](P109)代议制政府另一个积极的缺陷——阶级立法,是由同一阶级的人构成的多数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而产生的危险,密尔将这种危险归咎于选举权的扩大和人自私的本性。综观密尔这一部分的论述,可以发现他的国家理论是建立在对人性的怀疑之上的,他的折中态度使他幻想一种完美的理想社会状态,但他又无法容忍现状的卑鄙残酷,他的国家设计就是此种妥协思想的产物。[2]在密尔的代议制民主思想中,他主张平民政府、普遍民主,其思想观点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代表了一种人类进步的趋向,对我们当代研究代议制政府也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但很显然,他看问题的视角并未脱离本阶级的局限性,它的思想仍旧在为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而辩护,此观点将在下文详细论述。在代议制政府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完善政体的理想类型,但并不是所有社会条件下都适合采用代议制政体。代议制政府生存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三点:第一,人民必须愿意接受它;第二,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保存它所必要的事情;第三,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履行它加给他们的义务和职能。[1](P53)如果一个社会无法满足这三个条件,代议制政府是不能长久存在的。密尔认为,一国人民对代议制的适应性,取决于他们的文明与进步程度,或者也可以说是具备上述三个特殊条件的程度。因此,在一些野蛮、未开化的民族,他们需要的是强有力的君主专制来帮助他们度过必要的进步阶段,而代议制政体则可能会对此起到妨碍作用。此外,民族性格对代议制政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民族性格上的实际缺陷,如果盛行于一个民族,一般来说会如实的反映在他们的议会中”。它不绝对地使一国人民不适于代议制政体,却严重的使他们不能得到这种政体的充分好处。[1](P62)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我们不难看出密尔对英国议会改革的强烈期望,他不仅指出了英国现行议会制的诸多问题,还对代议制政体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想望。他在书中区别了真正的和虚假的民主制,他认为“仅仅代表多数”的代议制是一种虚假的民主制,属于“特权的政府”、集体的专制,唯有代表全体人民治理的全民政府才是真正的民主制。他将19世纪英国的议会制斥为“不过是僭取着民主制之名的一个阶级的排他统治”。在他看来,民主不能简单地视为多数统治,保护少数人的权力是社会平等的主要标志。[3]但实际上,密尔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又是相当矛盾的。可以看出,密尔一方面渴望普遍平等的、真正的民主制,一方面他的思想又受到自身阶级地位的限制。他强调“少数‘有教养的人’”的代表权,十分推崇托马斯·墨尔的“个人代表制”,甚至提出了“复数投票法”,用其功利主义的理论论证了有教养、有才能的人应有更多选票(精英掌权的思想)。但如果我们联系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英国的历史背景来看,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改革开始主导政治统治权,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工人阶级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舞台。在这种背景下,穷人、工人阶级当然是占大多数的,而富人、资产阶级统治者则是密尔强调的“少数”。穷人的受教育机会是较少的,他们在知识、智力条件方面的短缺,注定了他们在这种体制下无法获得真正平等的权利。密尔为了支持他的自由主义理论,主张扩大选举权;但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他又为选举权限制了条件,即不会读写及算术的人、不纳税的人、领取救济的人以及没有偿付能力的破产者不应获得选举权。[1](P126-130)这种用财产、智力条件来限制工人阶级的选举权的方式,与真正意义上以平等为基础的民主相去甚远。近现代西方民主溯源于古希腊的雅典民主,考察民主制的真正目的,要将其置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但从人类创造出政治制度开始,无论什么制度都必定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稳固统治阶级的统治。近代西方的代议制民主制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而出现并发展,经资产阶级革命而确立,其真正目的便是赋予资产阶级以与其经济实力相匹配的政治权利,它的出现也对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有着巨大的作用。在《代议制民主》一书中,密尔刻画了一个独特的代议制政体,它基于密尔对英国议会改革的强烈期望,他在书中提到的许多做法也为当代西方的民主制度所借鉴。他以理论论证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代议制政府存在的原因标准、主要原则、实施方法和主要问题,经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百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非常完整的政治体系。[2]现代民主制的主要形式便是密尔所确立的代议制民主,因此密尔的代议制民主与当代西方民主国家所采取的代议制民主制度算得上是一脉相承的。以密尔对代议制政体的定义来看,代议政体最重要的特点便是主权在民,这一点也是当代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原则。在议会与行政的关系上,密尔的主张中体现的分权原则、立法独立于行政的原则也为当代西方的民主制所借鉴。其他关于妇女的普选权、比例代表制、投票方法、议会的期限等等方面都彼此大致吻合。但密尔在对代议制政体的细节设计上,与当代政体有一些差别。在选举方式方面,密尔主张直接选举,认为两个阶段的选举是繁琐而无必要的,而当代西方代议制民主大多选择间接选举作为议会主要的选举方式。在选举权利方面,现代制度取消了财产与智力条件限制,本国公民一律参加普选。总的来说,密尔代议制思想的出发点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而言,它又是人类政治史上的一次飞跃。参考文献:[1]密尔.代议制政府,1984.[2]邓杨.密尔《代议制政府》中的调和与矛盾,2014[3]张建成.评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民主观,1999.
本文标题:代议制政府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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