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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十二五”和中长期能源结构优化方案研究(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规划院)一、浙江省能源结构特点(一)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消费品种以煤炭为主,产业能耗以二产为主,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1、能源消费品种2009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15567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13276万吨,石油及制品消费2310万吨、天然气19.09亿立方米、水电、风电和核电396亿千瓦时、从外省净调入电量287亿千瓦时,煤炭、石油及制品、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的消费结构为63.2%∶21.7%∶1.5%∶13.6%。我省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从1997年至今,煤炭消费量从4765万吨增加到13276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61%上下,最高年份达到67%,最低年份降至55%,但2004年以来由于重化工业发展和大批新建燃煤电厂投产,煤炭占比不降反升。2009年发电用煤7400万吨,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55.7%;供热用煤2200万吨,占16.6%,两项合计占72.3%。石油及其制品(简称油品)消费从2000年的1120万吨增加至2310万吨,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维持在20%左右。我省自2004年接入西气东输天然气以来,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由2004年的0.31亿立方米增长至2009年的19.09亿立方—2—米,消费比例目前为1.5%左右。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随着“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而快速发展,消费比例稳定在7~11%。总体而言,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占据主导地位,天然气、一次电力等清洁能源比重偏小,仅占15%左右。1997~2009年我省能源消费结构见图1—1。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煤炭(%)油品(%)天然气(%)水核风(%)其他(%)图1—1浙江省1997~2009年能源消费结构与广东、台湾、日本等国内外资源禀赋条件相近的发达地区相比较(见图1—2),2007年广东省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的结构比例为41.1∶34.9∶0.3∶23.8,消费结构明显优于我省。2008年日本能源结构比例为25.4∶43.7∶16.6∶14.3,台湾省能源结构比例为35.9∶44.7∶10.3∶9,我省煤炭比例是二者的2.5~1.7倍,油品比例是二者的1/3左右,天然气比例是二者的1/8。—3—64%16%1.5%18.5%41.1%34.9%0.3%23.9%35.9%44.7%10.3%9.0%25.4%43.7%16.6%14.3%0%20%40%60%80%100%浙江广东台湾日本其它天然气石油煤炭图1—2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较2、产业能耗结构2008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78(吨标准煤/万元),位列全国第三。尽管我省总体能耗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能耗结构失衡,工业能耗在总能耗中仍占据绝对地位。2007年我省产业能耗中,第二产业能耗比重高达75.4%,一产、三产和生活用能分别占2.4%、13.5%和8.7%,见图1—3。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见表1—1),我省三产能耗比例明显偏低,这与我省产业结构关系密切,产业结构调整进展不快,直接影响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图1-32007年浙江省产业用能结构二产用能75.4%三产用能13.5%生活用能8.7%一产用能2.4%图1—3浙江省2007年产业能耗比例—4—表1—1产业能耗比例对比(IEA,2005)世界美国英国德国浙江一产用能2.6%1.2%0.6%1.3%2.4%二产用能29.7%20.2%21.1%25.7%75.4%三产业用能40.0%59.7%49.1%43.4%13.5%生活用能27.7%18.9%29.2%29.6%8.7%3、终端用能结构2009年全省终端能源消费中煤炭、石油、电力、热力及其他的比重分别为15.4%、21.1%、48.5%和15%。0102030405060200420052006200720082009煤炭(%)成品油及石油制品(%)电力(%)热力及其他(%)图1—4浙江省终端用能消费结构变动(二)能源供给结构:省外调入占主导地位,自产率仅为3~5%我省能源供给渠道为自产、外省供给和进口三种方式。2008年全省能源供给总量约1.5亿吨标煤,其中:能源自产量1229万吨标煤(煤炭13万吨,水、核、风电共发电386亿千瓦时),从外省净调入能源量10874万吨标准煤,净进口2871万吨标准—5—煤。2000~2008年,浙江省能源自产率为3~5%(当量值,见图1—5)。能源供给量占全国能源供给总量的比例维持在5%左右。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省在能源自产率不高的情况下,仍支撑了较高的能源消费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但也付出较大的发展成本,如2003年左右出现的电荒问题,造成经济损失达千亿元以上。为缓解能源供求矛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抢抓电源点的建设,积极与产煤省签订供煤协议,积极组织煤炭、成品油的调入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0.0%1.0%2.0%3.0%4.0%5.0%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份自产比例图1—5浙江省2000~2008年能源自产率与同为能源调入省份的广东省、江苏省相比较(见图1—6),我省能源自产率最低(江苏为10.7%,广东为11.5%),能源进口比例仅次于广东省,能源高度依赖省外调入和进口。—6—3.3%10.7%11.5%20.0%11.9%22.2%76.8%77.4%66.3%0%10%20%30%40%50%60%70%80%90%100%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省外调入进口自产图1—62007年浙江、江苏、广东能源自产率比较能源高度依赖省外调入的状况对能源保障提出了艰巨挑战。从中长期看,我省仍然无法改变能源大量调入的局面,能源资源的约束矛盾依然存在,供需平衡的基础不够牢固,面对能源价格上涨和资源紧张的长期趋势,我省能源供应保障压力依然巨大。(三)电力结构:电力生产以火电为主,均衡性较差截至2009年底,浙江电网总装机容量5616万千瓦,是2002年的近2.5倍。其中6000千瓦及以上装机达到4700万千瓦,比2002年新增2867万千瓦,年均增长17%。从机组结构来看,2009年火电(煤、油电)装机容量3965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9%;水电、抽水蓄能装机容量95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16.6%;气电装机容量40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核电装机容量307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5.3%;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19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1%。在浙江电网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的发电量—7—中,火电1852亿千瓦时,占95.6%;水电58亿千瓦时,占3%;核电24亿千瓦时,占1.2%;风电等其它4亿千瓦时,占0.2%。与世界水平相比(见图1—7),我省火电比例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不利于电力的均衡生产。煤炭供应一旦紧张,将直接导致以火电为主的电力生产供应紧张,这种局面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缓解。同时,火电企业面临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从火电机组规模来看,通过“上大压小”,装机结构明显改善,60万千瓦以上机组占比超过46%以上,一批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顺利建成,但尚有大约100万千瓦以上的高能耗、高排放的小火电机组需要通过“上大压小”逐步关停。从省内、省外电力来源来看,2009年我省从华东和区外电网购入的电量为434亿千瓦时,占全省用电量的17.6%;通调口径最高购电负荷902万千瓦,占全省负荷的22.0%。全年从外省净调入电量287亿千瓦时。煤电40%油电7%气电20%核电15%水电16%风电等其它2%图1—7世界发电量结构比例(IEA,2005年)—8—(四)市场主体结构:央企占主导地位,省内国有和民营能源企业的资源掌控能力有待加强我省能源市场除了省能源集团在电力生产中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之外,在煤炭、成品油、天然气供应等行业,央企均占主导地位。提高省内能源企业的资源掌控能力显得十分迫切。煤炭供给主体。我省煤炭以采购贸易为主,目前与我省电煤采购相关的重点企业主要有:神华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含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等)、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兖州煤业、西山焦煤集团等,其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购煤约占电煤总采购煤量的47%左右。省内目前拥有煤炭经营企业约1600家,其中浙能富兴燃料公司和省物产燃料公司是最主要的两家省属国有煤炭经营公司,组织煤炭约占全省煤炭消耗量的40%。由于不直接掌握煤炭资源,国内国外资源生产供应形势直接左右我省的煤炭市场走向,一旦省外煤炭市场发生变化,购销合同就难以兑现,影响煤炭供应安全。石油供给主体。我省石油供给高度依赖国家,95%以上的油源来自中石化和中石油,省内其它社会企业的市场供应量不足5%,企业普遍规模小,供给能力有限。我省尚未建立地方石油储备体系。在国家推进石油流通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下,央企石油经营中市场化行为不断上升,我省现有石油供给体制的保障作用将趋弱化。—9—天然气供给主体。我省天然气气源供给主体主要为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三家央企,其中,中石油提供西气东输天然气(西一线)和中亚进口天然气(西二线),中海油提供东海油气田天然气(东气)和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中石化提供川气东送天然气(川气)。省内天然气市场采取省与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即由省发改委作为天然气利用的主管部门,统筹管网规划和建设,统一配置资源;省天然气公司负责全省输气干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作为我省天然气购销的总买总卖方,直接与各气源签订购气合同,与各类工业用户签订售气合同;城市燃气公司承担城市管网的建设和供用气管理。电力供给主体。主要为省能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四大发电集团,中国神华集团、长江电力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等其它能源类央企。省能源集团在我省电力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2008年控股、管理的发电装机容量1860万千瓦,占全省6000kW及以上的39.6%,公司统调装机容量占全省统调装机容量的43.1%。二、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对我省能源结构优化提出的新要求(一)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要求减少化石能源的利用气候变化是全世界所需要面对的最大的环境问题。我国明确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将减排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我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于近日—10—出台《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明确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能源生产与转换、能源利用是影响气候变化的重要因子。据初步测算,2007年浙江省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温室气体3271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省温室气体净排放量的85.8%,说明浙江省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源于化石能源燃烧。而在能源燃烧排放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温室气体占化石燃烧排放的99.8%。应对气候变化要求减排温室气体的排放,其重要途径就是解决能源发展中的低碳化问题。为此,我省在未来的发展中,要稳步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加快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开发,促进核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形成低碳化的能源结构。(二)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要求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效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节能减排的最大挑战。我省单位GDP能耗虽然为全国省市第三低,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高,在增效节能方面仍有很大潜力可挖。我省能源生态空间越来越小,据测算,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省生态占用空间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化石能源生态占用空间占整个生态占用空间达到一半以上,到了2005年化石能源生态占用空间已达全省的三分之二。据统计,浙江燃煤发电产生的灰渣约占全省的70%,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占56%。全省酸雨覆盖率92.6%,32个省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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