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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锁挂牌管理规范Q/SY1421-2011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锁挂牌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有可能发生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并需要进行控制的作业活动。3术语和定义3.1危险能量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机械、化学、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3.2隔离将阀件、电器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和物料不能释放的措施。3.3隔离装置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传递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如电路隔离开关、断开电源或保险开关、管道阀门、盲板、机械阻塞或用于阻塞、隔离能源的类似装置。3.4个人锁用于锁住单个隔离点或锁箱的标有个人姓名的安全锁,每人只有一把,供个人专用。3.5集体锁用于锁住隔离点并配有锁箱的安全锁,集体锁可以是一把钥匙配一把锁,也可以是一把钥匙配多把锁。3.6上锁设施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3.7操作人员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操作的人员。3.8作业人员对已经进行能量或物料隔离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使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的人员,可以是承包商人员,也可以是操作人员。5管理要求5.1基本要求5.1.1在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上锁挂牌。5.1.2作业前,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员都应确认隔离已到位并已上锁挂牌,并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整个作业期间(包括交接班),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牌。5.1.3上锁挂牌应由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本人进行,并保证安全锁和标牌置于正确的位置上。特殊情形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锁。安全锁钥匙须由作业人员本人保管。5.1.4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上锁挂牌。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5.1.5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禁止操作”的警示标牌,上锁必挂牌。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获得书面批准后,可只挂上警示标牌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他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5.1.6上锁挂牌后,应通过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否则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都应认为是没有被消除的。对所有存在电气危害的,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检验。5.1.7隔离点的辨识、隔离及隔离方案制定等应由属地人员、作业人员或双方共同确认。5.2上锁步骤5.2.1辨识作业前,为避免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可能导致的危害,应辨识作业区域内设备、系统或环境内所有的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并确认有效隔离点。5.2.2隔离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能量隔离方案参见附录A。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隔离装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内容:——满足特殊需要的专用危险能量隔离装置;上锁挂牌管理规范Q/SY1421-20112——安装上锁装置的技术要求;——按钮、选择开关和其他控制线路装置不能作为危险能量隔离装置;——控制阀和电磁阀不能单独作为物料隔离装置;如果必须使用控制阀门和电磁阀进行隔离,应按Q/SY1243-2009要求,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隔离;——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系统设计、配置或安装等原因,造成能量可能再积聚(如有高电容量的长电缆);——系统或设备包含贮存能量(如弹簧、飞轮、重力效应或电容器)时,应释放贮存的能量或使用组件阻塞;——在复杂或高能电力系统中,应考虑安装防护性接地;——可移动的动力设备(如燃油发动机、发动机驱动的设备)应采用可靠的方法(如去除电池、电缆、火花塞电线或相应措施)使其不能运转。5.2.3上锁根据上锁点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设施选择合适的安全锁、填写警示标牌,对上锁点上锁挂牌。考虑到电气工作的特殊危害性,应制定专门的上锁挂牌程序,具体上锁操作执行5.4。5.2.4确认上锁挂牌后要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被隔离或去除。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容器或管道等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阻塞;——目视确认连接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对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所有上锁必须实物断开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有条件进行试验的,应通过正常启动或其他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对设备进行试验。在进行试验时,应屏蔽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5.3上锁方式5.3.1单个隔离点上锁有两种形式:单人单个隔离点上锁和多人单个隔离点的上锁。——单人作业单个隔离点上锁: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用各自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多人共同作业对单个隔离点的上锁有两种方式: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将个人锁锁在隔离点上;或者使用集体锁对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个人锁上锁于锁箱。5.3.2多个隔离点上锁用集体锁对所有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个人锁对锁箱进行上锁挂牌。5.4电气上锁5.4.1对电气隔离点由电气专业人员上锁挂牌及测试,作业人员确认。5.4.2电气上锁应注意以下方面:——主电源开关是电气驱动设备主要上锁点,附属的控制设备如现场启动/停止开关不可作为上锁点;——若电压低于220V,拔掉电源插头可视为有效隔离,若插头不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应对插头上锁挂牌,以阻止他人误插;——采用保险丝、继电器控制盘供电方式的回路,无法上锁时,应装上无保险丝的熔断器并加警示标牌;——若必须在裸露的电气导线或组件上工作时,上一级电气开关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断开或目视确认开关已断开,若无法目视开关状态时,可以将保险丝拿掉或测电压或拆线来替代;——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电设备,不能仅依靠现场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远程控制端必须置于“就地”或“断开”状态并上锁挂牌。5.5解锁5.5.1正常解锁。上锁者本人进行的解锁。具体要求如下:——作业完成后,操作人员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每个上锁挂牌的人员应亲自去解锁,他人不得替代;——涉及多个作业人员的解锁,应在所有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并解锁后,操作人员按照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牌。上锁挂牌管理规范Q/SY1421-201135.5.2非正常拆锁。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牌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a)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b)经操作单位和作业单位双方主管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确知上锁的理由;——确知目前工作状况;——检查过相关设备;——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牌是安全的;——在该员工回到岗位,告知其本人。5.6安全锁、标牌的管理5.6.1安全锁应明确以下信息:——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集体锁应在锁箱的上锁清单上标明上锁的系统或设备名称、编号、日期、原因等信息,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集体锁应集中保管,存放于便于取用的场所。5.6.2危险警示标牌的设计应与其他标牌有明显区别。警示标牌应包括标准化用语(如“危险,禁止操作”或“危险,未经授权不准去除”)。危险警示标牌应标明员工姓名、联系方式、上锁日期、隔离点及理由。危险警示标牌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5.6.3使用后的标牌应集中销毁,避免误用。危险警示标牌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上锁挂牌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5.6.4如果保存有备用钥匙,应制定有备用钥匙控制程序,原则上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锁时使用,其他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触到备用钥匙。严禁私自配制备用钥匙。5.6.5上锁设施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安全要求。附录A能量隔离方案属地单位作业单位作业区域作业时间编写人作业内容:隔离区段/设备:能量源危害隔离方法隔离点上锁点□移除管线加盲板□双切断加导淋□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其他□移除管线加盲板□双切断加导淋□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其他□移除管线加盲板□双切断加导淋□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其他批准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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