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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曲组通[2010]34号)的精神,推动我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把市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更好的落实到位,在全局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全市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教育,夯实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从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入手,认真组织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局科级以上干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抵御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任职谈话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作为重点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每年底,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知识测试。(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法规1、正确把握选人用人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和基本依据,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上来。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2、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运用程序不变通、不走样。坚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对象,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精心组织干部考察,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客观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负责任地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党组讨论把关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主要领导不抢先定调,意见不统一、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强行表决。坚持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会;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上报。3、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守《条例》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突击提拔、破格提拔不报等多发性问题。认真、完整、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实施办法》,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4、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相应职务责任。(三)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监督制度1、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在干部提升、轮岗交流等工作中,采取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彼此交换意见、集体决策的方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对新提拔科级干部进行测评。按照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规定,局人事部门认真接受党组成员对有关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询问和质询,负责地作出说明、解释或者答复。2、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局人事教育处和局监察室要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查核。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处室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3、完善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第四纪工委的联系,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对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四)认真开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讲座、职工学习等形式,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局党组成员和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认真自学有关文件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参学对象做到人人熟知,熟悉掌握有关工作法规,自学要求有学习笔记。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各处室负责人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施教、以案警示、以案明纪,以选人用人的反面典型教育干部。三是积极组织各级干部参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教育活动”知识测试。(五)自检自查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教育活动中要认真对我局组建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自检自查,重点查找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否遵守有关工作法规,选拔任用的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如何,干部职工是否有不良反映和意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局党组成员认真对照自身履行相应职责、遵守有关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防微杜渐的目的。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勇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文、管琦、许玉红担任,成员由人事教育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在人事教育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材料总结上报等有关工作。(二)加强统筹兼顾开展自我学习教育活动要与创先争优活动、“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做到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互相促进,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三)加强总结完善局党组成员要在活动中要对照自身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履行相应职责的情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整改提高。局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报送教育活动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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