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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从“成本”说开去“成本”这个概念最常见于会计学,是一个经济组织盈利的起点,收入超过成本的部分就是利润,也是通常所说的会计利润。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价值范畴,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达到一定目的,就必须耗费一定的资源,其所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及其对象化称为成本。这当然是从会计学的角度来予以定义的。经济学有个重要的概念,即机会成本,它的产生跟资源(包括时间)的稀缺性和人的选择有关,即人不可能把自己的资源用在所有自己想涉及的领域,必须有所取舍,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机会成本指的是人们从事某种选择不得不放弃的某些选择和机会。选择意味着放弃,人人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和各种各样的机会成本,当代著名的篮球明星科比当年上大学(只是说如果)的机会成本就是四年的巨额年薪以及四年在职业联盟中锻炼和成长机会(这里忽略了科比四年读大学的各种费用,因为有点微不足道),这个机会成本在科比看来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当年科比选择了放弃读大学,选择参加NBA选秀,今年他再次夺得总冠军,看来他当初的选择真是明智。近几十年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交易成本”这个概念运用得越来越广泛,科斯最早研究了企业组织在节约交易成本的作用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交易成本的概念比较复杂,交易成本是在产权(根据契约)被用于市场商务活动中的交易时发生的。首先,交易成本由信息搜寻(在作出决策之前找到足够数目的交易伙伴,弄清他们的地址、他们的产品的设计、质量、可靠性以及大量其他相关的方面)成本构成,还有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情况的成本、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这些信息成本和为契约作准备的成本都是限于交易决策而“沉淀”的。比交易成本范围更大的是一个经济体系中的服务、协调成本,在多数当代社会中,人的合作已经到了完全令人震惊的程度,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已变得极其复杂,个人需要花费大量的知识和相当大的成本来协调与他人的合作,即他们被激励去做满足他们欲望的事情,当然在“利他”的同时个人也在合作中获得利益,这些协调成本已被称为“运行经济系统的成本”。我的理解是整个国家的第三产业的大部分产值都是一个国家经济活动的服务、协调成本,这个数量是庞大的,尤其在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产值占GDP得比例通常在60%-70%之间。据说每个从美国法学院毕业的大学生给整个国家的GDP带来200万美元的损失,这固然有些笑谈的成份,不过确实反映了一个发达社会法律服务成本的庞大这一事实。大学毕业论文的导师研究方向是“政府成本”,因此本人对“政府成本”概念略知一二。政府成本指政府活动花费的资源和在长期内给社会带来的各种显性和隐性损失。以我国为例,当前政府成本呈高度上升状态,究其原因,既因为社会转型对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提出了巨大需求,举例来讲,在当前社会转型期,政府在公共事业上承担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政府也需要加大社会治安力量;又跟政府管理方式不科学和铺张浪费有关。因此对待庞大的政府成本应该一分为二,政府该投的钱应该毫不含糊,对缺乏效率、不科学的投资和费用应该大大削减。说了这么多学术概念,这里我想想着重谈谈由于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或制度频繁变更,整个社会或个人承担的各种成本。举例来讲在农村,房产证是村民住宅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制度是国家贯彻宅基地政策重要手段,也是在土地征收中依法保护村民权益、防止富裕村民多处建房牟取多重暴利的有力保障,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可是实际情况是:一般的村民即使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也很难办理房产证,一是找不到相应的部门办理,二是即使是托村干部代为办理也终是过程曲折(走关系、送礼);那些有关系的村民却可以多次办证多处建房,房产证制度名存实亡。为了遏制土地征收中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政府制定了新的土地赔偿标准和方法,即强制规定了被征收的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和每平方住房赔偿标准,人均住房面积的标准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住房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尽量把利益向一些农村贫困居民倾斜,而不按每户拥有的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赔偿。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设计,它成功地遏制住了富裕农民同底层干部相勾结,借土地征收之名来谋取暴利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那些被占用土地和置之其上的建筑却成为了一种社会净损失,成为了整个社会付出的无谓成本。试想如果房产证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村民为此就不会花费各种“关系费用”,这些不合理的额外建筑就不会出现。试想当政府用挖机强制推倒这些“豪华”建筑,我们在大喊“社会公正得以昭雪”的时候,内心会不会有些可惜?试想如果这些富裕村民手里的资金能投资各种实业,或是这些闲暇资本能正确引导,有畅通的投资渠道,这对繁荣农村经济会不会是一件幸事?推而广之,如果整个社会成员的闲置资金能被适当地引导至各种实业(比如建造业和教育产业),而不是毫不限制地流入股市、房地产等泡沫产业,这对提升我国经济整体水平和维持整个经济的稳定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减少因为股市动荡或是房市崩盘引起的社会成员的各种损失。谈了这么多想说明一点,政府制定的各种制度对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影响颇大,一旦这些制度些许改变,个体成员利益就会受到巨大影响。所以如果原来制度是好的,那么政府就必须创造严格执行这些制度的环境和条件,而不是在发现了针对这些制度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以后就制定新的制度,这固然能抑制住这些机会主义行为,但是整个社会却承担了巨大的社会成本,与国于民都不利。拿房产证制度来说,既然房产证制度已经被证明是正确的制度,它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但由于村民正常办理房产证的渠道不畅通,办理房产证成为了村干部有利可图的特权行为,同时国家在征收农村土地过程中赔偿制度有漏洞,导致房产证又成为一些村民骗取高额赔偿金的工具,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了房产证制度名存实亡,为此各级政府又不得不制定相应的替代制度,但是却造成了社会成员的无谓损失,损害了社会成员的对未来的预期。一句话,政府制定各种制度,不但要要求普适性和科学性,还必须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即制定各种配套制度来支持该制度顺利执行和严格加以执行,以此来提高社会成员对未来的预见性,这对繁荣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以上的论述,说明成本的具体形态纷繁复杂,难以用完整的定义来描述,但是可以按照产生的原因这一标准来划分几种类型。我这里总结了三种,一种是社会主体(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积极追求某种目的而主动的投入或是在追求目的过程中换取重要信息、赢得他人信任和合作的被动付出,大致包括会计成本和交易成本等等。第二种跟人的选择有关,人的时间、精力和掌握的资源有限,所以必须在各种备选方案中作出取舍,即因为放弃某种方案而产生的潜在损失,即机会成本。既然是潜在损失,并且未来如何发展难以预测,当事人在做出选择时无法准确地衡量,因此这种成本大部分是人们一种主观判断和衡量的产物。以科比为例,他上四年大学的机会成本在今天看来是损失的四年年薪和四年的锻炼机会,但是在当时,上大学的机会成本并没有这么清晰,因为在当时科比的前途并不明朗,未来也未必会一帆风顺,所以其机会成本或许是以今日科比成就衡量的成本,或许也只是损失一些微薄的薪金。当时,支持科比作出选择的大部分是科比自己的主观判断和取舍。第三种是由经济学中的负外部效应造成,这里把人们在积极追求某种目的过程中因为别的社会主体(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不当行为而承担的额外成本,这种类型包括了一下几种情形:居民因一污染企业而遭受的环境损失;或是由于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而丧失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这些使用效益成为了整个社会成员的净损失;或是政府频繁变更制度、制度执行不力造成的社会效益的净损失。划分了成本的各种类型以后,关于成本的内涵有一点确立:成本是一个过程性的概念。这三种类型的成本都是在过程中产生的,会计成本、交易成本体现了人与他人、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因为个人或是各类组织占有的资源、掌握的知识有限,完成各种目的必须有他人或是各类组织的参与、投入资源、协调合作,所以个人或是各类组织在主动追求某种目的过程中的积极投入或是被动付出,都为了和他人或者社会交换资源、换取合作从而达成目的,尤其是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加剧,要求每个个体必须花费大量协调成本来取得他人的合作、支持,在利他的同时促使他人也为自己的目的投入相应的资源、积极合作;机会成本是由于个人在精力、时间、资源、知识等限制下,由于选择从而放弃某种方案引致的成本,作出选择之前个体必须对各种方案未来的效益作出自己的主观判断和衡量,而要清晰地界定某种选择的机会成本必须在一段时间以后,即一定的过程以后;社会主体因其他社会主体的不当行为承当的无谓成本,也是社会主体在与其他社会主体发生社会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社会主体作出了一些行为或是一项决策以后,社会主体的各种利益受到了直接的损害或者在作出相应的对策、反应以后承担的间接损失。
本文标题:也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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