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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从净利润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调整逻辑自1998年以来,我国企业开始被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并且要求同时编报以直接法编制的主表和以间接法编制的补充资料。由于主表部分各报表项目的意思表达直接、通俗、易懂,能够较好地被理解和接受。但对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一直都是会计理论界、教学界及实务界中的热点问题及难点内容。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全面地揭示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的揭示又主要是通过部分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项目来综合反映。因此,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所涉及的会计信息是相对综合而复杂的,其所反映出的经济活动信息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对于判断企业利润的质量很有帮助。根据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内容可知,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加或减去规定的报表项目金额,即可获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但是,对于初学者而言,仅仅根据报表的设定内容生吞活剥地强行接受一个个调整项目在表内的计算规则,显然不是合适的。如果不能真正理解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每一个调整项目的由来,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有些项目是加项而有些项目是减项,就无法做到活学活用,最终就无法真正懂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或各项目金额的填列。如果从教学的角度看,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是教学的根本。作为师者,不仅要让学生知道是什么,更要让学生知道为什么。为此,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透析出从净利润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调整全过程,让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初学者能更好地理解和接受现金流量表的调整过程与内在的逻辑关系,从而更好地应对在复杂的会计报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关系分解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内容就是以“净利润”为起点,通过加或减去若干调整项目的金额,最终得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如果只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两者的字面上看,很难看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也就无法探究如何做才能从“净利润”开始调整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便于理解,有必要引入“经营活动利润”这一概念,作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两者的中间变量,即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分解成两个环节。其中,第一环节是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的过程,第二环节是在“经营活动利润”的基础上继续调整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这样,“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调整关系也就初步明朗。二、从“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过程的解析众所周知,净利润来自利润表,是根据“营业收入-营业费用+计当期损益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损失”计算而来,也就是利润表的设计原理。但是,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思维环境中,我们更应该强调的是净利润是由“经营活动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三部分组成,即“净利润=经营活动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简称公式①)。这种组成划分与现金流量表主表将现金流量划分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完全一致的,这是正确理解现金流量表主表及补充资料编制的共同假设。于是根据公式①变型,就可以获得“经营活动利润=净利润-投资活动利润-筹资活动利润”(简称公式②)。公式表明,只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含在净利润中的“投资活动利润”及“筹资活动利润”调整出去,剩下的就是“经营活动利润”。对于“投资活动利润”,主要来自两个内容,一是对外投资,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这四大金融资产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若亏损则为投资损失),也就是在利润表项目中反映的“投资收益(减: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损失)”;另一部分内容是对内投资,即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及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及收益,其在利润表中对应的项目主要是“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因此,“投资活动利润=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简称公式③)。对于“筹资活动利润”,其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减去企业当期借款费用中费用化的部分后的净额,其在利润表中直接以“财务费用”项目列示(这里假设利息收入小于借款费用中费用化的金额,下同),即“筹资活动利润=-财务费用”(简称公式④)。因此,将公式③及公式④代入公式②可得“经营活动利润=净利润-(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财务费用)”,经化简可知“经营活动利润=净利润+投资损失(减: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财务费用”(公式⑤)。由于公式⑤中除“经营活动利润”外的其他项目均可从利润表中分析获得,由“净利润”为起点调整得到“经营活动利润”也就水到渠成了。三、从“经营活动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过程的解析通过前文所述,第一环节的调整过程还算容易理解和接受,但对于第二环节的调整过程,无论是教还是学,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如果找到了方法,理解起来也就不难了。本文继续通过项目分解的思路探讨这一问题。根据上图所示,“经营活动利润”=A+B-C-D(公式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E+F-G-H”(公式⑦)。其中,A代表本期收到现金的经营活动收入,而E代表本期确认为经营收入的现金流入,即A和E代表的都是“本期确认的经营收入”与“本期发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交集,因此有“A=E”;同理,还可知“C=G”。于是,令“⑥-⑦”可得“经营活动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B-C-D)-(E+F-G-H)”,又因为“A=E”且“C=G”,化简可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利润-B+D+F-H”,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利润-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本期未付现的经营费用+未确认为本期经营收入的经营现金流入-未确认为本期经营费用的经营现金流出”(公式⑧)。这样,就完成了第二环节的调整,最终获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四、第二环节具体调整项目透视根据公式⑧可知,第二环节将“经营活动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中,应调整加上“D”和“F”、同时调整减去“B”和“H”。那么,这四项具体分别代表哪些调整内容呢?1、关于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B)之透视所谓“本期未收现的经营收入”,就是指虽在本期确认、但在本期未因此收到现金的经营活动收入,即因该经营性收入的确认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发生在前期或后期。如果以会计分录的形式来表示该经营收入的发生,可以简写成“借:非现金项目,贷:经营收入”。这里的“非现金项目”如果具体到用会计科目来表达,则可以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等。若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报表项目的名称来归纳这些借方科目,则有“B=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等。这样,就弄清了为什么这类项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是减项及其包含的具体内容了。2、关于本期未付现的经营费用(D)之透视所谓“本期未付现的经营费用”,就是指虽在本期确认、但在本期未因此支付现金的经营活动费用,即因该经营性费用的确认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是发生在前期或后期。如果以会计分录的形式来表示该经营费用的发生,可以简写成“借:经营费用,贷:非现金项目”。这里的“非现金项目”如果具体到用会计科目来表达,则可以是“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原材料”、“库存商品”、“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等。若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报表项目的名称来归纳这些贷方科目,则有“D=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存货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资产减值准备”。这样,就弄清了为什么这些项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是加项及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了。3、关于未确认为本期经营收入的经营现金流入(F)之透视所谓“未确认为本期经营收入的经营现金流入”,就是指虽在本期获得经营现金流入、但未在本期确认为经营活动收入的现金流入,即因该经营现金流入所产生的收入是在前期或后期才被确认为经营收入。如果以会计分录的形式来表示该经营现金流入的发生,可以简写成“借:现金项目,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等”。若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报表项目的名称来归纳这些贷方科目,则有“F=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这样,我们就弄清楚了为什么这类项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是减项及其所包含的内容了。4、未确认为本期经营费用的经营现金流出(H)之透视所谓“未确认为本期经营费用的经营现金流出”,就是指虽在本期发生经营现金流出、但在本期未因此确认经营性费用,即因该经营性现金流出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是在前期或后期才被确认为经营性费用。如果以会计分录的形式来表示该经营性现金流出的发生,可以简写成“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贷:现金项目”。若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报表项目的名称来归纳这些借方科目,则有“H=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存货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等。这样,即弄清了为什么这类项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是减项及其包含的具体内容了。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调整过程的最终形成将代表“经营活动利润”的公式⑤及分别代表“B”、“D”、“F”和“H”的调整项目代入公式⑧,可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投资损失(减: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财务费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资产减值准备+存货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存货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经化简可进一步得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投资损失(减: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期其他长期资产活动中产生的损失(减:收益)+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减: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减少)”,该计算过程正是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全部调整过程的公式化表现形式。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调整过程总结1、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可以折分成两个了调整环节,即先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再将“经营活动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将“净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利润”的过程中,只需将投资活动损益及筹资活动损益调整出去,主要涉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及“财务费用”等科目核算的内容。4、将“经营活动利润”调整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中,只需要调整除现金类科目以外的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性负债类科目的变化金额。其中,经营性资产的增加及经营性负债的减少在调整中为减项,经营性资产的减少与经营性负债的增加为加项。若要简化记忆,则无论是经营性资产还是经营性负债,只要其变化应记在借方,即为调整的减项;只要其变化应记在贷方,即为调整的加项。5、调整过程中必须牢记“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本文标题:从净利润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调整逻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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