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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基本信息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法定天数:12个工作日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1条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符合城市规划布局与用地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事项类别:许可类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决定机构: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咨询渠道:0736-7255401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规划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申请表格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流程图.docx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doc申报资料1《建议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必需2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3电子版(Maplnfo)格式1:500或1:1000拟选址位置现状地形图(2份);必需4有关部门对选址的意见(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所处位置确定)(1份);必需5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或专业设计部门提出的选址认证报告(1份)。必需6原址新征用地或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须提供原有土地证和界址点图(复印件1份);必需收费标准相关链接无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流程图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法律规定不能予以行政许可符合条件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并审查申请资料规划局经办科室现场踏勘勘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符合条件更正或补齐材料有关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不予受理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同意意见科室分管负责人复审主管局领导决定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按照最终决定进行处理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拟建工程概况项目名称用地性质选址地点1、2、用地面积公顷建筑面积现状土地性质国有()集体()项目批准文号申请理由选址用地概况申请资料告知单《选址意见书》申请人:请您提供以下资料:1、建议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2、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3、电子版(Maplnfo)格式1:500或1:1000拟选址位置现状地形图(2份);4、有关部门对选址的意见(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所处位置确定)(1份);5、原址新征用地或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的须提供原有土地证和界址点图(复印件1份);6、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或专业设计部门提出的选址论证报告(1份)。“”表示必须提供资料,“”表示不需提供资料,对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请您备齐告知资料,并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我们承诺从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完毕。需经规委会审批的项目另外告知。请您监督,咨询电话:7255401说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选址意见书。规划局: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基本信息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2、23条申报条件:符合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已审批建设用地规划总图。事项类别:许可类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决定机构: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咨询渠道:0736-7255401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规划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申请表格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图.docx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doc申报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必需2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后的批准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4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5用地红线图(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6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复印件1份);必需7电子版(Maplnfo)格式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3份);必需8原有土地权属证明,界址点图(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必需9工业项目须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部门的批件;必需10其它相关的资料。必需收费标准相关链接无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图提出同意意见科室分管负责人复审主管局领导决定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按照最终决定进行处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法律规定不能予以行政许可符合条件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并审查申请资料经办科室审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更正或补齐材料不予受理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编号:建设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建工程概况项目名称用地性质项目位置用地面积(公顷)项目批准文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状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申请理由用地概况申请告知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请您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3、以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后的批准文件(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4、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5、用地红线图(复印件,留复印件1份);6、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复印件1份);7、电子版(Maplnfo)格式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3份);8、原有土地权属证明,界址点图(审原件,复印件1份);9、工业项目须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保部门的批件;10、其它相关的资料及图文。“”表示必须提供资料,“”表示不需提供资料,对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请您尽快把所缺资料补齐,并到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我们承诺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完毕。经规委会审批的项目另外告知。请您监督,咨询电话:7255401规划局: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基本信息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法定天数:10个工作日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25条申报条件: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权属证件。事项类别:许可类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决定机构: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咨询渠道:0736-7255401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规划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核发申请表格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docx常德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doc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必需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单位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单体建筑方案(复印件1份);单体平面定位图(3份);单体建筑施工图、结构基础平面图、水施图(3份);夜景亮化施工图(3份);必需3全套电子文件(设计单位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政府融资项目)(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用地规划审批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界址图(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复核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必需4电子版(Maplnfo)格式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已批准的综合管网图。必需5市政、道路、桥梁类:必需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图;施工图(3份)及电子文件;年度计划(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土地划拔书;电子版(Maplnfo)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相关现状管网资料。必需7广告类:必需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施工图、现状平面定位图(3份)。注:必须是具有结构设计资格单位设计;电子版现状地形图;房屋产权证;有关协议。必需9管线类:必需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单位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1份);电子版(Maplnfo)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1份);管线走向定位图必需(3份);施工图(3份);现状管网资料(建设局提供)。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备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综合预算造价的6%依据:湘价费[2008]122号相关链接无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法律规定不能予以行政许可符合条件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并审查申请资料经办科室审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更正或补齐材料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设计单位工程地址项目批准文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提出同意意见科室分管负责人复审主管局领导决定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按照最终决定进行处理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编号:规划局:审查总平面建设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基本信息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法定天数:12个工作日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申报条件:1、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条件2、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事项类别:服务类受理机构: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决定机构: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咨询渠道:0736-7255401责任追究: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建设项目名称建筑面积(m²)层数高度(m)工程造价(万元)总面积其中:住宅面积地上地下合计申请资料告知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请您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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