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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请假管理制度】1/1请假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员工。二、请假程序先申请,经审批,得批准,方休假。未经批准的休假按旷工处理。1.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请假月累计超过3天,超出部分按1.5倍日工资扣除。2.请假1天(含)内的,申请人先填《请假申请表》(见附表),由直属领导审批。3.请假1天以上的,申请人先填《请假申请表》,由行政经理审批。4.请假3天(含)以上的,申请人先填《请假申请表》,经行政经理,报总经理审批。5.所有已批准请假需同时报至行政经理。6.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交行政部存档。7.除病假、丧假、工伤假外,其余假期需提前请假。婚假、产假、年假需提前2周申请;非紧急事宜需提前2天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因紧急事宜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上班后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8.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9.特殊情况报至行政经理。三、批假权限1.直属领导对员工的批假权限为1天,1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2天(含连续)。2.行政经理对人员的批假权限为不超过3天,1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3天(含连续)。3.批假按照“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批准请假人的直属上级对请假人的工作要进行妥善的安排,不能使工作受到影响。4.行政经理监督各级员工审批权限的执行,对于超权限批假的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退回不予接受。四、销假程序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行政部销假,每逾期销假1天按旷工0.5天处理。附表请假申请表申请人所属部门申请日期年月日请假类别□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其他请假说明请假日期自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共计天小时分钟直属领导签章行政经理签章总经理签章备注:1.申请人填写请假申请表至直属领导审批,经批准后交行政部存档。2.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属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行政经理批准;请假3(含)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直属领导不在,则由行政经理或总经理批准。3.除病假、丧假、工伤假外,其余假期需提前请假。婚假、产假、年假需提前2周申请;非紧急事宜需提前2天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4.因紧急事宜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5.病假(3天及3天以上)、产假须附医院相关病历。如无证明,统一按事假处理。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章之日起执行。总经理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人事制度-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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