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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价值提升导向的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认证体系研究”成果公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青年专项)由天津理工大学孙春玲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人力资本价值提升导向的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认证体系研究”(课题批准号:EIA080278),日前通过了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结题鉴定,现将成果公告如下:一、内容与方法(一)内容创造人力资本价值是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的主要成果,提升人力资本价值是提高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质量的最直接表现,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应该成为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体系构建和评判的依据。实现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即实现专业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毕业生人力资本价值提升应该成为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体系运行的最终目标。本课题从高等教育对于人力资本开发的经济功能着手,建立更加完备、规范、具有完整理论依托的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以下简称专业认证)体系。本课题希望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系统分析,为我国各项高等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移植提供根本性保障,从而建立更加完备、规范、具有完整理论依托的高等教育专业认证体系,以有效地缓解我国专业教育评估改革的需求,推动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3个部分:1.构建应用型专业人才能力标准体系的理论与方法。从人力资本价值评价出发,实现“人力资本价值”与“执业能力”,“执业能力”与“基本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之间的转换和相互影响,进而不断引导专业人员能力的提高和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针对应用型专业的多样性,选取工程造价专业进行系统和全面的理论论证和实证研究,建立该专业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能力规划。2.构建专业认证制度框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连续性出发,分析论证执业资格制度与专业认证制度之间的关系。在新的理论视角下,建立专业认证制度框架与运行模式。3.构建专业认证体系的组织治理(Governance)模式。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政府职能重新定位和民间组织、高校权力能源释放的认证组织治理模式。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放开一部分高等教育评价权力,顺应多元化的社会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专业组织及高校逐步发展壮大,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应充分发挥专业组织及高校科研的主动性,与政府一道行使提高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质量的职责。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实现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认证制度的作用,实现认证体系提升人力资本价值的作用。(二)方法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为了论证和解决问题的需要,主要应用了以下研究方法:1.文献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整理分析国内外有关专业高等教育认证的现状、经验及教训。2.问卷调查与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得出某专业人员执业能力。3.基于人力资本价值评价的能力分析方法:某专业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能力规划。4.结合雇主需求的功能分析法:三阶段、三层次的能力标准体系设计。5.制度创新研究方法:构建认证制度体系。6.治理理论研究方法:构建认证组织治理模式。二、结论与对策(一)构建应用型专业人才能力标准体系的理论与方法的探讨1.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的根本目标——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专业认证制度作为一个在不同专业或国家广泛采用的专业教育评估制度,其最终的目标即实现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那么,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作用机理是如何实现的呢?本课题通过引入全生命周期理论、专用性人力资本理论以及价值管理理论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形成进行系统分析,揭示出专业认证制度正是通过相应制度的设计及实施,将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实施于专业教育阶段的价值管理模式。2.专用性人力资本能力标准与专用性人力资本形成途径驱动因素的关系在整个职业生涯阶段,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是通过不同阶段专业能力标准体系来构成的。图1简要的归纳了在整个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全生命周期内,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专业能力标准体系的形成过程。图1专用性人力资本的能力标准体系的形成由专用性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可知,专用性人力资本的能力标准体系是通过不同阶段中各种方式实现的,而由于不同阶段的外部条件专业教育阶段执业准入阶段执业发展阶段执业退出阶段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活动相关专业组织考、在职培训以及“干中学”干中学以及专业组织的教育培训基本能力专业能力标准体系发展能力或专家能力核心能力或执业能力不再进行人力资本积累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全生命周期和专业人士自身情况的不同,不同的阶段各种专用性人力资本形成途径的构成以及知识体系的构成均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能力的实现程度是不同的,这也就决定了各阶段在专用性人力资本积累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也不同。但从整个专用性人力资本的积累过程来看,各阶段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能力的培养是以专业市场的需求为根本进行相应知识和技能体系的构建和组织,以满足各阶段专业人士执业范围所需的专业要求,因此各阶段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培养直接反映了行业市场对于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由此可见,专用性人力资本的能力标准体系与专用性人力资本形成途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专用性人资本形成途径的驱动因素是实现专用性人力资本能力标准体系的根本途径。只有各阶段驱动因素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专业知识和实践活动,才能有效地达到各阶段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的能力要求;而专业能力是各阶段专用性人力资本形成途径的服务目标,各级段形成途径的驱动因素应以专业能力要求为根本目的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这也就表明了两者的相辅相成性。因此,以专用性人力资本的能力标准体系为指导,构建各阶段能力要求与专用性人力资本形成途径驱动因素的响应关系,是实现专用性人力资价值管理最为合理的管理模式。3.专业认证制度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作用机理专业认证是通过专业能力标准对专业教育课程体系进行专业性的评估活动。因此,专业学会可以利用专业认证制度就专业教育中专业课程体系和各项技能对专业能力要求的响应关系进行评价,并对具体操作中的不足和缺陷进行指出,以便于专业教育院系对其自身的专业教育体系和环境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认识,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同时由于专业认证制度是以专业能力标准体系为依据进行的专业性评估活动,因此专业教育院系可以直接依据相关能力标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技能的组织建设以及教学活动,为专业教育提供了一个整合的专业知识平台。从这一层面来看,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实现了对于专业教育的专业指导性,也为其是否获得专业认证制度提供了前提保障。因此专业认证制度对于专业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既有专业性的评估作用,又实现了其组织建设的指导作用,从而保障了专业教育对于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二)专业认证制度的共同治理模式(组织和制度)专业认证制度是集政府、专业学会、行业市场、高等教育机构、教师、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参与实施的专业教育评估。而这正与专业教育作为一个利益相关者系统,其发展必须要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期望相符合。因此,本课题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视角,对专业认证制度共同治理模式进行系统理论分析。并通过对专业认证制度具体构成结构、管理机制、作用机理的明确,勾画出专业认证制度共同治理模式的逻辑框架。本部分首先识别了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然后分析了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最后引入共同治理理论构建了专业认证制度的共同治理模式。1.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识别及诉求从与专业教育院系的关系来看,专业教育的利益主体包括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利益相关者由政府、社会公众、行业市场、专业学会等构成;而专业教育院系、及其教师和学生则构成了其内部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可概括如下:(1)政府它希望通过高等教育质量的宏观调节职能,满足国家对于专业教育的需求,加强对专业教育院系办学体系的监控,使专业教育能维护国家的利益,提高专业教育的供给能力和办学规范,保证培养出国家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并有效地实现教育的公平性。(2)专业学会(中介机构)作为服务于行业市场的专业组织,专业学会希望专业教育院系能够培养出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以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3)行业市场以企业为代表的行业市场要求专业教育能够科学合理的规范专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培养适应高质量的专业人才,为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4)社会公众其要求专业教育的质量满足公众的期望,并将其对外公布以确保社会公众的权益和公平。(5)专业教育院系希望发展专业教育质量,不断地规范和调整专业课程的设置、专业人才的培养等相关计划,合理定位,形成专业品牌,从而制定出符合专业教育和实际需要的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以使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生源、资源等)中获得有利认可,提高自身的社会声誉和竞争力。(6)教师要求专业教育院系能够对专业教育体系和管理体系提供保证,以实现其自身学术价值的认可和社会保障的回报,同时也提出参与学校管理,以及增加对其专业资本积累投资,以实现专业化发展等要求。(7)学生希望学校拥有规范的专业教学质量和环境,能够提供与社会发展需求相协调的、国际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其进入职业(如律师、医生等)领域和进行国际化交流和认可提供前提条件等等。2.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整个专业教育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所追求的利益要求之间不仅有差异,而且还存在着冲突。这是因为各个利益相关者往往都是站在自身利益需求的角度,希望专业教育尽可能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好处。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各利益相关者的预期目标不同以及各利益相关者既得利益与预期利益之间的偏差。前者即由于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需求角度不同引起的各利益相关者对专业教育预期目标的不同,它可以通过在各利益方目标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的方式来实现各方对于专业教育的要求;后者即在专业教育实现过程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既得利益与预期利益不匹配而形成的利益冲突。3.共同治理理论的引入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在整个专业教育的实现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但这些矛盾冲突并不构成专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即不违背对于专业人才培养这一根本目标,而更多体现的是由于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种种不平衡性和利益相关者在专业教育实现过程中的不规范性而导致的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为维护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应建立一个以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共同利益要求的专业教育的治理机制。而这一治理机制是需要整合各相关利益者的力量,使每个利益相关者具有平等参与专业教育管理的机会,同时又依靠相互监督机制来制衡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从而形成一种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共同决策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以确保专业教育共同利益的实现。而这正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管理理念相符,因此为满足专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必须引入共同治理理论,以确保专业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三)我国专业认证制度共同治理模式的构建途径要构建我国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策略,不能简单照搬国外的实施模式,而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专业教育及教育评估的发展现状,以专业教育评估改革需求为根本切入点,进行全面系统地的分析和构建。通过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模式分析,指出我国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应将强制性专业认证制度实施与诱致性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相结合,各取所长加以综合运用。因此,这就要求我国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不应完全遵循专业认证制度在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和发展规律,而应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专业认证制度实施原则的基础上,集合政府、高校以及其他专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等各方力量,利用各自的优势来共同实现对于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的治理。鉴于此,本课题从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和专用性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角度,在结合我国专业认证制度实施中的阻碍因素的情况下,提出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认证制度的实施策略,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在专业认证制度实施中的主体地位和职能,从而构建出具有我国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的共同治理模式。其具体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明确政府职责,营造专业认证
本文标题:人力资本价值提升导向的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认证体系研究”成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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