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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修订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响应级别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2.2专家组职责2.3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3监测、预警、确认与报告3.1监测3.2预警3.3确认3.4报告4应急响应和终止4.1应急响应原则4.2分级响应4.3应急响应的终止4.4后期评估5保障措施5.1物资、经费保障5.2通信与交通保障25.3法律保障5.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5.5监督检查6预案的制定6附则7.1预案解释部门7.2预案实施时间8舟山市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人感染禽流感,控制疫情,将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确保早期发现,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感染禽流感防控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卫生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卫计委《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3《舟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舟山市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卫生系统预防和控制本市区域内的人感染禽流感疫情。1.4工作原则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人感染禽流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人感染禽流感要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对新发人感染禽流感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预警。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人感染禽流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人感染禽流感实行分级管理。市与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宣传、经信(贸)、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林、商务、工商、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控工作。1.4.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市与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工作制度,对人感染禽流感和可能发生的人感染禽流感做出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1.4.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人感染禽流感防范和处理的培训。各级卫生部门要与宣传、经信(贸)、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林、商务、工商、检验检疫等人感染禽流感预防和处置相关各行业和机构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有效应对人感染禽流感。41.4.5加强宣教、群防群控。各级卫生部门和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广泛开展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依靠和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1.5响应级别根据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发生、传播速度和范围,划分为四级。发生新发疫情,或国家、省提出新的防控要求,市卫生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补充分级标准。1.5.1Ⅳ级应急响应(1)我国其他省市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或禽流感疫情。(2)我省其他地市发生已知感染动物疫情,本市存在传入可能。1.5.2Ⅲ级应急响应(1)我省其他地市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或禽流感疫情,我市有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可能。(2)我市毗邻地市出现新发传染疫情,本市存在传入可能。(3)本市或有来自疫区的染疫动物输入/动物间有疫情。1.5.3Ⅱ级应急响应我市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1.5.4Ⅰ级应急响应我市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确诊病例。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2.1.1组织机构市卫生局成立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牵头组建工作组。并成立人感染禽流感防控相关专家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应急办牵头。根据需要设综合协调组、监测5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社区防控组、新闻宣传组、卫生监督组、物资保障组。必要时,增设其他工作组。2.1.2领导小组的职责(1)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修订和完善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提出政策和措施,统一指挥人感染禽流感的应急处理,对县(区)防控应急工作提供指导。(2)根据国家、省、市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态势,组织力量对人感染禽流感进行应急处置。(3)向市政府、省卫生厅报告有关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4)对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6)根据国家、省、市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态势,依据有关预案,提请市政府应急响应、降级与终止。2.1.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系统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工作。(2)负责各组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疫情、信息,做好上报工作。加强部门间联系、沟通。(3)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4)对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完善预案和组织演练。(5)承担综合协调组职责。2.1.4监测与疫情处理组职责(1)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的疫情监测。6(2)组织开展预防控制工作。(3)指导和检查对人感染禽流感的调查和处理。2.1.5医疗救治组职责(1)根据卫生部的诊疗方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2)组建、派遣医疗应急专家队伍。(3)汇总各地医疗救治情况。2.1.6社区防控组职责(1)根据防控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提出我市社区人禽流感防控措施。(2)负责组织、协调做好人禽流感的社区防控工作。(3)负责组织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7新闻宣传组职责(1)负责审核并组织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和应急处理情况的信息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通气会。(2)跟踪国内外舆论,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3)负责组织开展对公众的宣传指导。2.1.8卫生监督组职责(1)负责组织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处置的监督执法工作。(2)负责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1.9物资保障组职责(1)负责协调卫生应急工作中资金预算的落实。(2)负责协调应急工作中的物资保障。2.2专家组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聘请流行病学、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7测、中医中药和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一般设流行病学组、临床救治组、检验检测组,必要时设公共卫生管理组。主要有以下职责:(1)对确定人感染禽流感疫情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2)对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防控和准备工作提出建议。(3)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5)对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6)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2.3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2.3.1卫生行政部门(1)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当地卫生系统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修订和完善人感染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提出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对基层防控和应急工作提供指导。(2)根据当地人感染禽流感的发展态势,组织力量对人感染禽流感进行应急处置。(3)向当地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4)对基层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恐慌,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6)指定舟山医院为市级人感染禽流感定点医院,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人感染禽流感定点医院。(7)落实国家、省、市提出的其他防控工作要求。2.3.2医疗机构(1)负责开展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监测病例的监8测和报告工作。开展集中的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2)做好院内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外环境。(3)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救治工作。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4)按要求采集、检测、保存样品,或专人专车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监测病例的接触史、流行病学史等信息登记、报告工作。(5)根据国家、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启用PCR实验室,开展检测。(6)各级定点医院要成立院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开展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治疗方法研究。(7)市、县级定点医院负责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诊断、治疗、抢救和隔离。(8)定点医院对人感染禽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9)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状态下其他非定点医院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病例后,立即报告所在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立即转定点医院诊治。(10)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11)落实国家、省、市提出的其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或市有关人感染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人感染禽流感诊疗方案等要求,调整和落实相应防控措施。2.3.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进行疫情监测、信息收集、网络直报和分析工作。(2)负责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对现场进行调查消毒处置,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3)流感检测实验室实行24小时接收制度,及时收集、保存、检验样品。(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临床标本特异性H5、H7亚型的RT-PCR病毒核酸检测。(5)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6)开展与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应急相关的技术研究,组织必要的诊断试剂、消毒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的储备。2.3.4卫生监督机构(1)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和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落实。(2)围绕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2.3.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做好预检分诊,开设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发热门诊10设置,做好相关病例信息登记。(2)开展社区防控工作,落实社区防控措施。(3)落实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医学观察。2.3.6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职责,启动本单位预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3监测、预警、确认与报告3.1监测3.1.1监测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控制机构指定的监测哨点医院。3.1.2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人感染禽流感监测网络,我市1家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4家县(区)级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医院是监测网络的骨干。根据国家、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或扩大监测范围。3.1.3监测内容(1)常态监测:在国内没有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哨点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等监测病例的监测。(2)非常态监测我国其他省市和我省其他市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确诊病例,我市各级
本文标题: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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