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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2005】4号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地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管理,医院药剂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院药剂调配工作,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药品使用情况,保证安全安全用药,防止滥用和浪费。为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医院决定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名单如下:主任委员:胡继民(主管院长)副主任委员:吴杰(副院长)、张宏霞(药房主任、主管药剂师)委员:袁海玲(主管药师)方建萍(主管药师)安虎(主治医师、门急诊主任)王全军(副主任医师、外科主任)赵小萍(主治医师、内科医师)马晓峰(副主任医师、内科主任)2005年5-26修改主题词:药事管理监督委员会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8号关于下发执行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职责的通知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门诊及药房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制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对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审定下发执行。2010-7-7主题词:岗位制度职责执行抄送:区卫生局企业办兰州长风医院医院【2004】16号关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的决定根据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药监【2004】55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我院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现将名单上报如下:组长:胡继民组员:岳原张海威周恺安虎车生英段彬黄宝霞文国莺2004-10-11主题词:药品报告监测不良反应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5号关于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的通知为加强药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医院决定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一、职责1、药师应根据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来选择购进合乎临床要求的药品。2、给临床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药学工作。3、对患者用药进行咨询,为社会民众提供药学和健康服务。二、人员组成组长:胡继民副组长:吴杰组员:安虎张海威文国莺张宏霞袁海玲方建萍段彬车生英2005-5-30主题词:临床药学指导合理用药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10】8号关于成立药械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小组的决定根据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食药监【2010】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监督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医院决定成立药械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小组。一、职责1、负责上报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疫苗、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使用情况的数据录入。2、负责上报麻醉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3、负责上报卫生部门,药监部门规定上报的其他数据。二、人员组成组长:胡继民组员:袁海玲车生英杨文斌2010-7-9主题词:药械安全电子监管上报决定起草人:黄宝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
本文标题: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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