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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文件长能源办〔2009〕21号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节能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工业经济局(能源办)、园区产业局及各用能单位:为深入推动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实现我市“十一五”末节能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节约能源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印发〈长沙市全民节能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沙市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启动2008年度“节能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的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降耗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典型示范积极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实现经济与能源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认定范围与条件(一)认定范围:全市各用能单位。重点推荐“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具有典型示范项目的用能单位。(二)认定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用能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节能降耗责任明确,有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工作规范有序;3、积极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等法律法规和节能政策宣传以及节能知识普及教育,扎实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4、生产型用能单位,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或超过国家或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主要能耗指标逐年下降;5、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替代能源、清洁能源,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有重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并进展顺利;6、积极参与全市各种能源节约活动的用能单位。三、申报程序和要求(一)各用能单位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应向所在区县(市)工业经济局(能源办)、园区产业局提出申请报告,填写《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二)各用能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附件;2、“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技改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3、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技术成果和产品成果鉴定报告;4、用能单位在节能降耗方面的证明材料;5、展示用能单位在节约能源方面图片、音像资料。(三)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申请报告、申请表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等。(四)申报程序1、申报“节能示范单位”的用能单位,向所在的区县(市)工业经济局(能源办)、园区产业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园区受理用能单位申报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用能单位,推荐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用能单位2-3家,于2009年6月10日报送至市能源办考核科;2、申报“节能示范单位”的用能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按时限完成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应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四、评选办法及程序评定采取逐级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市能源办统一受理和集中审查各区县(市)、园区推荐的用能单位材料;(二)市能源办按《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认定细则》(见附件2)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分以及现场考评,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80分以上者才能参加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的认定;(三)专家评审通过的用能单位,市能源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四)对审核合格的用能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媒体公示。五、表彰形式经认定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用能单位授予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匾牌。对受表彰的“节能示范单位”,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同时在节能服务上享有优先权益和优惠权益。六、要求(一)各用能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实事求是,严禁虚报浮夸,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认定资格,并对其所在地并负有推荐责任的节能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二)各区县(市)工业经济局(能源办)、园区产业局推荐“节能示范单位”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起到鼓励先进,推动节能工作的作用。(三)推荐为“节能示范单位”的单位应确实在全市行业内起到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作用,具有可借鉴性和示范性。(四)对“节能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市能源办将每年对授予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称号的用能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用能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联系人:瞿旭联系电话:8995127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07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一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申请表用能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固定资产总额(万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用能单位基本情况及节能成果简介区县(市)工业经济局(能源办)、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年月日(公章)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意见年月日(公章)附件2长沙市“节能示范单位”认定细则项目内容分值记分备注一、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情况(20分)1、成立节能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节能网络。节能管理机构记2分,三级节能网络记2分,共计4分。1、2、3、4条要求出具相应文件。2、明确节能管理主要负责人。明确主要负责人记4分,共计4分。3、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和工程师以上职称能源管理人员。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记4分,聘用能源管理人员记4分,共计8分。4、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职责,组织开展节能工作。节能管理制度记2分,组织开展节能工作记2分,共计4分。二、节能基础管理工作情况(18分)1、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统计制度记1分,能源统计人员记1分,是否按时报送视情况记2分,共计4分。2、制定和实施能源采购、运输、贮存领发制度和原始记录台账。每个环节记1分,共4分,共计4分。2、3条要求出具相应资料。3、建立主要耗能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能耗及效率、设计指标、年度实际运行指标、检修情况、存在问题。建立主要耗能设备档案记2分,共计2分。4、对能源供应、生产、消耗、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按月、季、半年、年度分析情况各记0.5分,共2分,共计2分。-7-项目内容分值记分备注5、定期向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综合能耗和单耗统计报表》。视前一年内报送情况记3分,共计3分。6、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开展过或计划开展能效评估、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监测情况。按要求开展过或计划开展记1~3分,共计3分。三、节能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10分)1、建立节能绩效考核体系,将节能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纳入考核记1分,建立节能绩效考核体系记1分,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记1分,共计3分。2、实行人员能源消耗经济责任制。视情况记1~2分,共计2分。3、产品定额能源消耗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产品能耗指标纳入记1分,全部纳入记2分,共计2分。4、制订节能奖罚制度、节奖超罚、奖罚兑现。有制度记2分,奖罚兑现记1分,共计3分。四、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改造情况(15分)1、制定了节能技术进步规划和计划,每年安排资金用于节能技改,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制定规划、计划记1分,安排节能技改和资金记2分,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记1分,共计4分。2、固定资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立“节能篇(章)”情况。视符合政策程度记1~2分,共计2分。3、了解国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政策,制定了淘汰更新计划和实施情况,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促进企业生产工艺的优化和产品结构的升级,调整产品和能源消费结构情况。按要求淘汰高能耗工艺、设备产品记2分,调整产品和能源消费结构记2分,工艺和产品结构升级记2分,共计6分。-8-项目内容分值记分备注4、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情况。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视其情况记1~3分,共计3分。五、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12分)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能源法规、法律、方针、政策情况。视其情况记4分,共计4分。2、经常性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和各级人员了解《节能法》、湖南省实施《节能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国家省有关节能规定情况。现场抽查各级人员了解情况记1~2分,共计2分。3、定期开展节能宣传、节能技术、能源管理、能源计量、能源统计培训工作。定期记2分,不定期记1分,共计2分。4、对重点耗能设备和工艺制定了操作规程。视其情况记1~2分,共计2分。5、重点耗能设备和工艺有关人员能较好掌握节能操作规程。视其情况记1~2分,共计2分。六、产值能耗、产品能源消耗升降情况(13分)(此项内容只对企业)1、能耗情况。视数据完整记1~3分,共计3分。能耗包括年度总能耗,其中耗电(kWh)耗原煤(T)耗油(T)耗气(m3)2、主要产品能源单耗情况,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遵守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记2分,单耗达到或低于目标要求记2分,共计4分。3、本单位产品能源单耗和主要用能工艺能耗水平在同行业或上年度同期中所处地位。视情况记1~2分,共计2分。-9-项目内容分值记分备注4、主要产品能源单耗升降情况。持平记2分,下降记4分,上升不记分,共计4分。单耗升降与上年度同期进行对比七、主要用能设备效率情况(10分)1、主要用能设备管理情况。视情况记1~3分,共计3分。2、按照《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通则》,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以及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周期性检定和校验。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记3分,定期对计量器具检定校验记2分,以质监部门出具的考核报告为准,共计5分。3、主要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情况。视情况记1~2分,共计2分。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情况(2分)1、建立节能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建立标准体系记1分,共计1分。2、按照标准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按标准组织开展工作记1分,共计1分。注:1、部分用能单位因性质或其它方面的原因,无法对其某些认定内容进行认定,将视具体情况酌情评分。2、相关行业在认定细则内容栏中若无此项认定内容的按满分计,不增减分值。-10-
本文标题:长沙市能源管理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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