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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二0一三年规范出台的背景1、2007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2010年7月22日颁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审查制度设计背景背景之一:借鉴计量定升级管理经验背景之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背景之三:地方成功经验背景之四: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计量数据双向监管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发布总局令第132号)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和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监督检查。”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国办函[2011]125号)“145.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万家企业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努力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质检部门要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加强对万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节能监管。”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正确。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第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条款设计依据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计。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规范条款设计依据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罚则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和规范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和依据;确定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合法性;为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提供证据。办法和规范未解决的问题未解决审查报告的有效期;未解决能源计量审查组长、审查员的资质问题。未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持证问题。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适用范围和对象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规范总体内容介绍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规范》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除引言外,包括1-3章。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包括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据(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等五章内容。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设置,并引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相关规定,内容包括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等要求。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7章能源计量数据,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检测和记录,规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要求和方式,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基础和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8章自查与整改,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总体内容介绍第三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要求。即第9章。从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能源计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的角度,对能源计量审查原则、审查组织、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处理等作出了规定。规范内容总体介绍第四部分,附录。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四方面工作要求和表格样式。各种与规范相关文件。什么是能源计量1、能源计量是计量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本质特征是关于能源量及能源使用程度的计量,使它又不同于普通的计量,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具有特定的方法、特定含义、特定目的和特殊形式的计量。什么是能源计量2、从广义上来说,能源计量是为了确定用能对象的能源利用的完善程度而对能源及相关量的计量。用能对象可以是系统、设备、过程,甚至是微元;也可以是国家、地区、企业等行政区划或法人单位。能源利用的完善程度可以是设备效率、能效比、制冷系数,也可以是单位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GDP能耗甚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弹性系数。什么是能源计量3、从狭义上讲,能源计量是指在能源消费、转化等流程中,对处于各环节(包括能源生产、运输、使用、监管等各个领域)的能源数量、质量、性能等参数进行度量、测量、测试和计算。什么是能源计量4、它是法制计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业计量的重要工作内容:一方面它要受到法制计量的约束;能源计量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计量实验室要求等涉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约束的计量内容都必须符合计量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能源计量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节能措施的顺利实施、节能工艺改造的技术支撑等方面也发挥了管理基础的作用。能源计量的作用1、帐物相符(节能基础)(企业购买的能源量与所消耗能源的量是否一致)2、对标作用(科学用能)(比较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水平)3、满足政府要求(监管依据)(为政府提供各种能源数据、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如何确保能源计量的作用软件保障硬件保障术语和定义1、能源计量审查注: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客体是重点用能单位。2、用能单位注:本规范中,用能单位是指一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耗能单位。术语和定义3、重点用能单位定义来自《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二条规定4、次级用能单位注:次级用能单位是指用能单位下属的部门、子部门等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是指用能量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限额的次级用能单位。5、一次能源术语和定义6、二次能源7、载能工质注:载能工质本身不是能源,但取得它必须消耗能源,是生产和取得过程需要直接消耗较多能源的工质。8、能源计量器具注:能源计量器具是以能源的量为测量对象的计量器具。术语和定义9、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10、能源计量目标软件保障一、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总则理解要点:总则是对重点用能单位提出的能源计量管理的总体要求,也是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计量管理上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内容包括以下三项:1、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能源管理体系或计量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自身在能源计量管理上的要求,在能源计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行计量的要求。做到按章办事总则2、明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人员,明确各级人员的权力和职责,做到各尽其责3、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达到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的目的软件保障二、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1、组织机构: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1、组织机构理解要点:组织机构亦可称为组织结构,通常指一个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等,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重点用能单位的组织机构包括:行政组织机构和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1、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反映重点用能单位内部能源计量的管理层次、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构成、纵向能源计量管理的上下之间关
本文标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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