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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传统公共行政思想的回归——以《道德经》思想为例摘要:吴琼恩老师提出中国当代公共行政学应当走本土化的发展趋势,即回归中国传统理论,而中国传统行政思想是儒道互补的,因此道家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道德经》是道家的源头,其主要的行政思想有道法自然、守柔守静、无为而治几个特征。以此为指导,当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应当注意遵循自然规律、清静无为而治,加强官员个人修养,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等几点。另外,我们也应认识到《道德经》思想的局限,并形成对待老子思想的科学态度。关键词:公共行政;本土化;传统思想;道德经;参加完台湾学者吴琼恩老师的讲座“公共行政学发展趋势探究:理论重建与实务反思”,我被他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深深地折服了。尽管有些以偏概全,但从总体上来说,台湾学者的传统文化修养确实远远高于大陆学者。究其原因,肯定是和大陆与台湾的政策环境密切相关的。建国以来,大陆进行了一系列思想政治运动,在破除封建思想、为社会主义建设扫清障碍的同时,也存在对传统文化的破坏,而在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科学领域又兴起了学习西方先进理论的热潮,致使建国以后成长起来的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社会科学理论非常熟悉,但却缺乏应有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与此相反,在国民党退回大陆以后,台湾就兴起了恢复传统文化的运动,直到现在,国学一直都是台湾民众受教育阶段的必修课。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思想,给了台湾学者极大的灵感,也造就了他们严谨的科学态度,这一点从吴琼恩老师的演讲中就可明显感受出来。吴老师讲座的主题是中国当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本土化,即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理论发展的营养,而非一味学习西方理论。一直以来,公共行政学以及其他社会学科基本上都是遵循学习西方理论-在中国实际中验证-修改理论以适用中国实际这样一个模式,归根结底还是跟在西方后面走,况且很多西方理论同中国实际差别实在太大,应用起来也较为困难,这更启示我们不能完全依赖这种模式。吴老师的学术修养和他的演讲主题都指向了一个趋向,即回归中国传统行政理论。当然这里的“回归”并非完全恢复或全盘吸收,也不仅仅是所谓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是结合传统行政思想的理念以2及中国改革的实践,再参照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真正本土化的中国行政理论。尽管这一过程看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熟悉中国传统思想,还要广泛涉猎西方先进理论,同时还要具备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这显然对研究公共行政学的大陆学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当今,很显然,我们最缺乏的就是较高的中国传统文化修养。中国传统行政理论散见于诸子百家思想中,同时后世对其又有很大程度的发展。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即是儒家和道家的行政思想。儒家思想常常被认为是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主流,如孙玲等认为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具有行政伦理性、政治泛化、行政的人格化和权威化以及行政思想的保守性与封闭性等特点1,林榅荷认为中国传统行政价值取向的主要特征有等级观念、人情主义、官僚主义以及集权思想等2,而以上这些特征无一不和儒家有密切的关系,似乎儒家思想一直都是封建统治者们治理国家的绝对主流思想。然而,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中国自古以来实行的几乎都是“儒道互补”的治国方略。因此王宁即认为,“平常所谓‘儒家精神’、‘道家精神’是对两家的各自主要的独特性而言,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概括。若说到具体的儒家学派,都多少带有道家精神,具体的道家学派,又都多少带有儒家精神。很多情形下,儒家之所长恰是道家之所短,道家之所长又恰是儒家之所短,故互补性很强。这种互补性是造成中国中世纪社会长期而稳定的重要因素,它可以在强化社会控制机能的同时,形成有效的自我调节机能,使社会制度有较大的弹性,经得起冲击和震动。”3因此,在研究儒家文化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道家思想中蕴藏的丰富的行政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思想。另外,由于中国传统行政文化过于博大精深,因此在本文为中只选取道家思想进行分析,而道家思想又包括老子思想、庄子思想甚至一些散见于道教典籍中的思想等,同样内容繁多,因此本文只对道家思想的源头——《道德经》中蕴藏的公共行政思想进行简单分析,以初步形成对道家行政思想的理解,进而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加深自己对“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理解。1孙玲.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及其对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影响[J].丽水学院学报,2005(6)2林榅荷.试析中国传统行政价值取向之重构[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3王宁.中国传统文化与行政管理——略论儒、道互补与治国之道[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5)3(一)、《道德经》中政治与行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尽管人们通常将《道德经》思想同人生观联系起来,强调《道德经》对人为人处世方面的指导作用,但细读该书就会发现,《道德经》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治国的思想,除此之外,还有对道的探讨、辩证思想、军事思想等,由此看来,《道德经》与其说是一部人生哲学著作,不如说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关于《道德经》的主要内容或主要特征,王晓莎认为大致有以下几点,即道法自然、虚极静笃、上善若水、无为而治4,而汤浩总结为以百姓心为心、无为而治等5,也有学者如张会霞总结为“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道在不扰”的管理精神、清虚自守、重臣爱民的领导品质、善用众智的决策思想、知人善任的人力资源论等几点6。综上所述,我将《道德经》的主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国家治理的思想)总结为以下几点:1、道法自然。《道德经》开篇即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为:宇宙间万物的本原,都是可以说出来的,但它不是永恒不变的;各种事物的名称都是可以叫出来的,但它也不是永远不变的。因此,老子认为,道即是宇宙的本源。当然,到底什么是“道”,老子也不清楚,因此他在第二十五章中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不过,对于道的特征、属性等,老子还是可以说出来的,例如它没有形状、永恒存在、微妙玄通等,不过,这里面最根本的属性应当是“自然”,即老子随后讲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既然道具有“自然”的属性,而道又是万物的本源,因此人类社会也应当遵循“自然”这一法则,遵照这一逻辑,在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亦应遵循自然之道。2、守柔、守静。守柔是老子思想的又一重要特征,他在第七十六章中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另外,它在第四十三章中也指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因此,以柔克刚是典型的道家思想。在守静方面,老子提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意指人的心本来就是宁静的,4王晓莎.《道德经》对行政领导的启示[J].文化与传播,2001(2)5汤浩.“轴心时代”新理念——先秦诸子行政理念刍言[M].湖南:岳麓书社,2005:1136张会霞.道家行政管理思想探析[J].人力资源管理,2003(7)4但是人往往会被欲望所控制,而看不到事物真正的本质,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的回到内心最虚名宁静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看到最自然的道理。尽管这一点更接近于对个人的要求,但从中我们还是可以体会到诸如加强官员个人修养、慎用行政手段等行政管理思想。3、无为而治。就当代学者们的研究而言,“无为而治”可以看做是老子行政管理思想的核心,例如王晓莎、张会霞等都将“无为而治”列为老子思想的重要内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无为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几乎就是道家思想的代名词,如汉初实行的黄老之学,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政治上和行政上清静无为,以恢复社会生产。在提到无为这个概念时,还应提另一个概念,即“无不为”。老子在四十八章中讲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因此,无为与无不为并非是对立的概念,而是相互统一的,而“道”就是无为与无不为的统一,并以“无为”达到“无不为”的目的。无执无为,则万物各任其能,各适其性,同归于化。当然,同无为相对应的概念,还有一个,即“有为”。“有为”指违背人的自然本性(或自然法则)的“妄为”、“强为”。老子认为,如果人不依自然本性行事,完全按照人的功利原则去设置行动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盲目行为,那就必然导致人性的异化,产生大量的虚伪、丑恶和荒诞现象。因此,“无为”和“有为”是对立的,而通过这种对立,进而达到“无不为”的境界。“无为”同“自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无为首先是指人自身没有私求,对外界不妄加干预的处世态度;其次是指顺应自然,不加强制的存在状态;再次是指自由自在,不受束缚的精神境界。因此,用现在的话说,“自然”可以看作是一种世界观,而“无为”则是其方法论,“无为”是由自然决定的,并为达到“自然”的状态而服务。当然,如果细究,道家的行政思想是非常丰富的,但总的来说,我认为自然、无为、守柔守静几点就足以概括《道德经》思想的实质。(二)、《道德经》思想对当代中国公共行政理论的启示1、遵循自然规律,清静无为而治。如前所述,自然与无为可以看做是《道德经》中公共行政思想的精髓,因此在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中,我们一方面要遵循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要不“妄为”,减少对社会经济不必要的干预。这里的自然规律并不仅仅指自然界的规律,而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共同的运行规5律,如市场运行规律、生态运行规律等。遵循自然规律就要求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行政决策时,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克服决策的盲目性和任意性,以使政府的行政行为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发挥其作用,并将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的程度。例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应当自觉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化规律,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其中不仅应当包含农用地之间的流转,还应包含农用地到非农用地,甚至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到城市用地的流转机制),包括中介组织、有形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以使土地按城镇化规律、通过市场机制进入城市,进而减少政府强制征地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如政府同农民间的冲突、城市摊大饼式发展、政府财政结构畸形等)。从另一个层面来讲,这里的“规律”很大程度又指被广泛认可的,并经中国实际检验的公共行政学或管理学理论,因此自觉、灵活地运用这些理论也可以看做是对自然规律的遵循。如在政府的战略管理中,应当自觉运用波特的五力模型、PEST分析、SWOT分析等,通过对政府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分析,预测环境的变化,进而为政府部门下一步的战略目标制定和完成打下良好基础。这一点不仅在某一部门的战略管理中可以体现出来,并且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社会性或区域性的规划中也可体现出来。“无为”具体可表现为减少政府对社会经济不必要的干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建立有限政府。当然,关于政府是否需要减少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历来争论不休,而不管是曾经标榜自由的西方民主国家,还是政府对社会拥有较强控制的极权国家,都出现过相应的社会经济问题,因此我们很显然不能一味地强调政府是应当减少干预还是加强干预,而应当将自由与干预结合起来。不过,具体到目前中国的实际,倘若我们要走一条市场化的道路,就必然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下来的行为模式,减少干预,避免妄为。这里“无为”主要体现为两个层面,第一是减少对社会的干预,第二是减少对经济的干预。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加强社会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提高市场经济的自由化程度。此外,由于行政管理不仅包括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也包括政府对自身内部事务的管理,因此“无为”的思想也可运用到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中。例如减少对政府内各个部门之间的控制,以发挥各部门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进而促进组织发展,这一点同新公共管理所提倡的竞争型政府、有使命感的政府等原则也是具有一致性的。6当
本文标题:中国传统公共行政思想的回归以《道德经》思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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