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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重要会议介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开始举行,后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出席大会的有13人,代表50多名党员。大会规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废除资本家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大会讨论了实际工作计划,决定集中精力领导工人运动。大会选出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此中国革命的面目为之一新。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人,代表195名党员。大会制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即党的最低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大会规定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即最高纲领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大会制定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条件、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初步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党的二大明确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30多人,代表420名党员。大会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分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规定党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大会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中央局,陈独秀为委员长。大会对党章进行了具体修改。党的三大对推进国共合作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运动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20人,代表994名党员。大会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大会对党章进行了具体修改,其中明确规定以支部作为党的基本单位。大会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中央局,陈独秀为总书记。党的四大推动了以五卅运动为标志的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82人,代表57967名党员。大会批评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但未能提出应对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的正确方针。大会没有修改党章,会后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其中主要的新内容有明确规定党实行民主集中制,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等。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委员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五大未能在大革命走向失败的危急关头承担起挽救革命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苏联莫斯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42人,代表4万多名党员。大会明确中国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指出在革命遭到严重失败后新的革命浪潮还没有到来,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大会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其中不适当地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国际的隶属关系。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审查委员会。六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会议选举向忠发为政治局主席及常委会主席。党的六大对革命运动的复兴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遵义会议1935年1月15日至17日在贵州遵义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批评左倾冒险主义领导者在第五次反“围剿”以来军事领导上的严重错误;增选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委托张闻天起草《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决定由毛泽东、周恩来负责军事工作。遵义会议确立毛泽东在党和红军中的实际领导地位,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党、红军和中国革命,是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121万名党员。大会制定了党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新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总结了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的经验;概括了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等以及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和特点。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七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书记处书记,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主席。党的七大为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基础。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026人,候补代表107人,代表1073万名党员。大会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国内形势,提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发展社会生产力,把中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确定了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提出了执政党建设的问题,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执政党的特点,主要有:根据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指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强调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加强监督,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规定全国、省、县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等等。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八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党的八大对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取得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成果。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2人,代表2200万名党员。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大会通过的党章对八大党章的正确内容作了错误修改,并把林彪是“接班人”写入总纲。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九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林彪为副主席。党的九大使“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和实践合法化,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49人,代表2800万名党员。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经修改的党章,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十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为副主席。党的十大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并使江青集团的势力在中央领导机构中得到加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510人,代表3500多万名党员。大会宣告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但没有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大会通过的经修改的党章,虽然写进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容,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也沿袭了九大、十大党章中的一些错误提法。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十一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党的十一大没有完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制定新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在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实际上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全会取得一系列具有决定意义的成果:恢复和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形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任务;审查和解决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提出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方针。这次全会实现了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从此,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断。大会提出的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确定从1981年到20世纪末,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特点和需要,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并针对党的现状,提出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基层组织的更严格的要求,对党的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作了更充分、更具体的规定。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二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党的十二大对全面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4600多万名党员。大会提出并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完整地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大会规定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即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大会提出了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大会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辟新道路的历史经验作了初步概括,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大会对十二大党章的部分条文作了修改。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三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5100多万名党员。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江泽民在报告中回顾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4年来的实践,从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和依靠力量、实现祖国统一九个方面,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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