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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中国石油大学国际贸易基础第三讲商品数量.
第三讲商品的数量与商品的包装第一节商品的数量一、常用的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一)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重量单位克千克公吨长吨短吨磅gramkilogrammetrictonlongtonshorttonpoundg.kg.m.t.l.t.sh.t.lb.一般天然产品及其制成品,如,羊毛、棉花、谷物、矿产品等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长度单位米公里厘米毫米码英尺英寸meterkilometercentimetermillimeteryardfootinchm.km.cm.mm.yd.ft.in.纺织品、绳索、电线、电缆等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面积单位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平方英寸squaremetersquarefootsquareyardsquareinchsq.m.sq.ft.sq.yd.sq.in.皮革、玻璃、铁丝网等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容积单位升毫升加仑蒲式耳litremillitregallonbushell.ml.gal.bu小麦、玉米、汽油、酒精、啤酒、天然瓦斯等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体积单位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立方英寸cubicmetercubicfootcubicyardcubicinchcu.mcu.ft.cu.ydcu.in化学气体、木材等计量单位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适用商品数量单位只件打箱罗大罗piecepackagedozencartonorcoilgrossgreatgrosspc.pkg.doz.gr.g.gr.一般日用工业品、杂货类等(二)不同的度量衡制度公制(又称米制)(TheMetricSystem)、英制(TheBritainSystem)、美制(TheU.S.System)、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ofUnit)。不同的度量衡制度导致同一计量单位所表示的数量有差异。如表示重量的单位“吨”、原有的“桶”换算为“公吨”。1公吨=1000千克1长吨=1016千克1短吨=907千克1公吨=0.984长吨=1.1023短吨1公吨=7.4桶(美、印尼)=6.84桶(委内瑞拉)=7.49桶(沙特、伊朗)=6.99桶(日本)1蒲式耳=56磅(亚麻籽)=32磅(燕麦)=60磅(大豆和小麦)我国某公司准备向美国出口某种商品共计2万公吨,对外报出的价格为不保含海运运费的价格,每公吨30000美元(FOB上海)。外商回电要求我方改报包含到美国旧金山海运运费的价格(CFR旧金山),并要求我方租用美国船只。经查,美国船公司的海运运费为每短吨500美元。我方公司的业务员通过计算后,报价为“每公吨30500美元CFR旧金山”。请问,这个价格正确吗?CFR=FOB+海运运费907/1000=0.907(公吨)500/0.907≈551(美元)CFR=FOB+海运运费30000+551=30551(美元/公吨)(三)常用的计算重量法1、毛重(GrossWeight,G.W.)商品自身的重量加上包装物的重量。适用于低值商品。2、净重(NetWeight,N.W.)商品自身的实际重量,即除去包装物后的重量。3、公量(ConditionedWeight,C.W.)公量=干量+标准含水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其中回潮率是指商品含水分的百分率。实际回潮率是交易商品用科学方法抽出的水分与商品实际重量的比率。算一算:某公司出口生丝一批,双方约定标准回潮率为11%,卖方交付的生丝在到达目的港后的实际重量为105公吨,经过科学方法抽出的水分为9.45公吨。请你计算一下该批生丝的公量是多少?实际回潮率=9.45/105=9%公量=105(1+11%)/(1+9%)=105×1.02=107.1(公吨)二、数量的机动幅度(一)数量机动幅度的含义数量机动幅度又称“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是指在规定交货的标准数量的同时,还要规定允许多交或少交货物的数量或百分比的条款。如,“数量5000公吨,卖方交货时可溢装或短装5%”(5000metricton,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按照溢短装条款交货,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格计价,以实际交货数量计算总价。为避免恶意溢短装,溢短装部分也可按装船或到货时的市价计算。这一条款仅适用于散装货,对于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算者,不适用溢短装条款。(二)如何规定溢短装条款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合理。在合同中机动幅度的大小应该清楚表示,不宜采用伸缩性词汇来表示。2、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在合同规定有机动幅度的条件下,还要明确由谁来行使这种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卖方、买方、船方。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比较常见的做法是按合同的固定价格计价。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以体现公平的原则。第二节合同中数量条款的规定一、数量条款的内容成交商品的数量及其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重的方法;大宗商品还要有机动幅度的规定。如果在一项交易中,涉及多种商品,或规格、等级不同,则必须在数量条款中一一列明。在合同中订立数量条款时,如果是包装的货物,一般除了约定合同总数量或重量外,通常还约定包装的具体规格以及数量。卖方在交货时,不仅要注意总数量符合合同约定,而且按小包装分装的数量也不能违约,否则也会导致买方索赔。例:铁桶装,每桶净重195—200千克,共550桶。Inirondrumsof195-200kg,neteach,550drumstotal.纸箱包装,每箱12打,尺码搭配,共9600打。Incartonsof12dozeneachandsizeassorted,9600dozentotal.二、订立数量条款要注意的问题1、正确掌握商品成交数量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3、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机动幅度是多少、由谁来掌握这一幅度,以及溢短装部分如何作价,都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第三节商品的包装一、包装的作用1、保护性作用2、便利的作用3、促销的作用二、包装的分类根据包装所起的作用划分,商品包装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大类。(一)运输包装(TransportPacking)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BigPacking)或外包装(OuterPacking),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装卸和存储的要求,对货物进行的成件或成箱的包装。1、单件运输包装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如采用箱(Cases)、桶(Drums,Casks)、袋(Bags)、包(Bales)、捆(Bundles)等单件容器对货物进行包装。采用单件运输包装时,在合同的包装条款中必须注明使用的包装材料。对于单件运输包装的容量,也要根据双方的商定,在合同条款中说明。如10瓶装入一小纸盒,100盒装入一个纸箱。2、集合运输包装又称成组化运输包装,是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集合运输包装主要通过集装包、集装袋、托盘和集装箱进行。(二)销售包装(SellingPacking)又称小包装(SmallPacking)、内包装(InnerPacking)或直接包装(ImmediatePacking),这类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提供信息以及装潢、促销的功能。1、销售包装的基本要求便于陈列、便于识别、便于携带和使用、包装装潢具有艺术性。2、销售包装的文字说明通常包括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在制作文字说明时,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标签管理条例的规定。3、条形码是一种产品代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所组成,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代码语言。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有两种:一种是UPC码(UniversalProductCode),另一种是EAN码(EuropeanArticleNumber)。三、运输包装的标志是指为了方便货物运输、装卸及储存保管,便于识别货物和防止损坏而在商品外包装上刷写的标志。按其作用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标志和其他附属性标志。(一)运输标志(ShippingMark)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由简单的几何图形加上字母、数字和简单的文字构成的。运输标志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收、发货人的名称缩写或代号;二是目的港口或目的地名称;三是件号、批号。此外还可根据需要添加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体积、重量等内容。ABCHONGKONGNO.1-150国际标准运输标志:该标志由4行内容按照固定顺序排列组成,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具体如下:第一项为收货人(或买方)英文名称的字头或缩写。但适用国际铁路或公路运送商品时,必须使用全称。第二项为参考号。此号码必须具有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第三项为最终运达的目的港或目的地名称。如果需要转运,则需加注转运港或转运地名称,并加上“VIA”字样;如果采用多式联运,则不必标明转运地名称。第四项为件数号码。要求必须标明总件数和顺序号。XYZ……………………收货人代号SC04010001……………参考号LONDONVIA…………目的港HONGKONG…………..转运港NO.1-150………………..件号(二)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指示性标志是指对易碎、易变质或易损坏的商品,需要在运输包装上刷上简单、醒目的图形和指示性的文字。这些指示性标志又称操作标志。(三)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是指在危险物包装上书写或粘贴的表示商品危险性质和等级的图形或文字。在危险品上刷制警告性标志,是带有强制性的。在运输包装上刷制警告性标志,要注意标志必须刷在包装上的醒目部位,使人一目了然,并防止脱落、褪色。(四)附属性标志四、中性包装与定牌生产中性包装和定牌生产是与商品包装有关的两种特殊贸易做法。(一)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的本身以及商品的内外包装上,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品的商标或品牌的包装。中性包装可分为“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前者是指在商品的内外装上没有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也没有商标或品牌;后者是指在包装上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不标明生产国别或厂商名称。(二)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在其制造的商品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同时标明生产制造国别和厂商名称。它与定牌中性包装的共同点是在商品本身和销售包装上均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区别在于定牌中性包装不标明制造国别和厂商名称,而定牌生产的商品上则标明生产制造国别和厂商名称。为避免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存在商标侵权现象,应由买方事先提供“授权生产”等证明。并在合同中规定:“买方指定的商标,当发生被第三者控告是侵权时,应由买方与控告者交涉,与卖方无关。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买方负责赔偿”。议一议:如果生产厂商有自己的商标或品牌,是否接受国外客户提出的“定牌中性包装”或“定牌生产”方式,为什么?第四节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包装条款的内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包装条款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的内容。包装条款举例:货物以纸箱包装,每箱装10打,共计560箱。卖方应在纸箱上刷有货号、毛重、净重、货物原产地以及信用证规定的运输标记。二、订立包装条款要注意的问题(一)能够适应商品的特性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二)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在合同中要列明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同时还要根据需要加注尺寸、每件重量或数量、加固条件等。(三)符合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四)明确包装材料的供应以及费用的负担商品的内包装费用一般已包含在商品货价之内,不另外计收。商品的外包装,特别是可以反复使用的外包装,通常由卖方供应包装材料并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买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包装材料,还需要明确规定包装材料到达卖方的最后期限,以及逾期到达时买方应承担的责任。(五)明确规定运输标志运输标志一般由卖方设计和刷制。在采用“买方唛头”的做法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运输标志式样和内容,并规定买方提出唛头式样的时限。并明确规定买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唛头的责任。一、多选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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