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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中心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中心的各项工作中。2.中心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中心、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3)系统管理的思想。(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3.开展中心性质教育。每季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在例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中心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行政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1.中心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1)根据中心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中心行政管理办公室。(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中心(行政)办公室联系。三、中心(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1.中心实行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心、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2.科室应根据中心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科室领导人,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达到质量管理的优化目标。4.开展全员性质量教育,推行全面质量管理。5.中心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制订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及考核评价办法,下发科室执行。6.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控制院内感染等项的质量。7.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医疗护理质量委员会会议,按照标准与指标,对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研究改进措施。8.每季度由行政办公室进行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评比,并将主要结果向主任汇报。9.每季度由主任将全院医疗情况通过院周会等方式反馈科室,通报。对医疗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提出改进和强化质量管理要求。四、医疗质量主要标准与指标1、医疗质量主要标准(1)诊断质量标准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诊断性治疗有效。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2)疗效评判标准治愈:病人症状消失,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外伤创口愈合。好转:病人症状减轻,器官功能较首认明显好转。(3)护理质量标准按照《护理质量标准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管理规范》和《院内感染的规定》的标准评定。(4)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卫生部,卫生厅颁发的有关技术操作常规与规程,以及高等医学院校教科书技术操作规程执行。(5)病历书写标准按照卫生厅印发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病历书写制度执行。(6)工作质量标准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并能认真执行。患者、本院职工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要求的指标以上。五、医疗质量教育方案1.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2.中心、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健全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4.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对新进人员上岗前教育要包括质量教育。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6.医院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病历及控制院内感染。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后勤部门要为医疗第一线服务。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价、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六、医疗质量监督、检查、评价方案1.中心、科两级质量管理小组对院科医护、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由院办、医务科组织具体实施。2.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一次;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一次,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监督实施。3.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监督、检查、治疗、评价按医疗质量标准与指标执行。4.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由主任及护士长在院周会上向科主任反馈。5.认真评价医疗质量(1)评价标准:按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断质量标准、疗效评判标准、护理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病历书写标准。(2)评价方法:采用病例评价与统计指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病例评价主要由科室进行,由科主任、护士长掌握。A.病例评价要按病历质控标准进行,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诊断是否正确、全面、及时;治疗是否正确、及时、彻底;疗效是治愈、好转、未愈等。有无并发症,院内感染,医疗缺陷等。B.医技科评价内容包括:整体工作质量和每个病人报告是否及时、准确。C.统计指标评价包括:诊断质量指标、治疗质量指标、工作效率与质量指标、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质量指标。D.药剂科要对制剂生产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价,保证制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特别是灭菌制剂料,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霉变、污染、破损、无标签制剂发出,对所购进药品也应认真进行质检,不购进“无三证”霉变、污染、过期等物品。E.临床检验科要开展室内质控与空间质控,有条件者争取参加市区质控评价活动。
本文标题: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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