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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新增第三节民事行为与代理,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七章企业所得税制度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一、考试题型2012年《经济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其中,单选题(25个小题25分)、多选题(20个小题40分)和判断题(10个小题10分)属于客观题(合计75分),采用计算机阅卷,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中填涂答案,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简答题(3个题目共计15分)和综合题(1个题目10分)属于主观题(合计25分),要求考生用黑、蓝黑、蓝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但是,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要求考生务必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网上评卷,是指将考生在答题纸上书写的答案扫描成“照片”,阅卷老师在计算机屏幕上完成评分工作。因此,如果考生不在答题纸中的“指定答题区域内”答题,如果考生不用“黑色”的签字笔,如果考生使用笔尖“过细或者过粗”的签字笔,都将影响扫描图像的质量,从而严重影响考生的成绩。2013年的考试题型、考试政策是否会进行调整,目前不得而知。希望考生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关注2013年考试的正式通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公布在东奥会计在线的首页上,这是大家上考场之前必须搞清楚的问题。《经济法》的考试对所有考生而言都是一场“遭遇战”,个别小题不会做,可以原谅自己。但是,如果连考试题型、考试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都不知道就上了考场,那就太“勇敢”了(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勇敢”俗称“鲁莽”)。1.单选题(25分)2012年的单选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1分。在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单选题在五个题型中难度最小,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尽可能高的分数(20分左右)是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2.多选题(40分)2012年的多选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2分。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正确答案为2~4个。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十分苛刻:只有100%正确才能得2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为0分。因此,多选题得2分很难,得0分很容易。对考生而言,多选题是分值最高、难度最大的题型,是考生能否通过考试的关键,因为2分和0分的差距就在考生的“犹豫不决”之间。好多考生出了考场后感觉还不错,一对答案,傻了,问题就出在多选题。感觉不上不下的考生,拿不准的是多选题。感觉一团糟的考生,肯定是多选题做得一塌糊涂。因此,考生一定要把多选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综合题固然让人头疼,但毕竟只有10分,只要您认真复习了,还不至于丢10分,但多选题丢20分、30分太容易了。一般而言,20个多选题考生至少要坚决拿下10个,才有通过考试的可能。在考试中,有些多选题可以采取“排除法”,只要考生能排除掉1~2个错误答案,剩下的备选项即使没有把握也只能作为正确答案,但问题的关键是能否成功排除,万一踩了地雷,2分又没了。3.判断题(10分)2012年的判断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判断题的评分标准是: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倒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但判断题整个题型的最低得分为0分,也就是说,即使考生在10个判断题中全部判断失误(不幸),也不会殃及其他题型的分数(不幸中的万幸)。做判断题对考生而言是“痛苦的抉择”,因为“一念之差”对考试成绩的影响是1.5分。在考场上,如果对单选题、多选题没有把握,绝对应当碰一下运气(没有倒扣分的问题);但对没有把握的判断题,考生可以坚持“谨慎原则”。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判断错误只倒扣0.5分,从概率论的角度,对没有把握的题目全部判断“对”或者“错”的“期望收益”将大于0,但前提是自己的运气不要太差。在决定冒险之前,先看看2013年的评分标准是不是倒扣0.5分。4.简答题(3个题目、每题5分)5.综合题(1题10分)二、主观题的答题步骤关于简答题、综合题的答题步骤,我们以2012年第1个简答题的第1个小问题为例,题目的要求是“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本小题1.5分)。第一步,作出判断(0.5分)。如果时间允许,考生可以完整地写出“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为了简明清楚,考生也可以直接写“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合法”,或者“股东首次出资额合法”,或者“首次出资额合法”。因为阅卷老师要的就是您的判断:合法还是不合法。您必须给个明确的说法,不要吞吞吐吐、左躲右闪,如果您是阅卷老师也喜欢痛痛快快的学生。由于简答题、综合题不倒扣分,没必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也没必要坚守孔子的“不知为不知”。第二步,简要说明理由(1分)。标准答案是: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在本案中,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首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是过渡性的语言,并非评分要点,为了节省时间,考生简单地写成“根据规定”即可,甚至不写也无所谓。其次,如果考生只引述了法律条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没有进行具体分析(在本案中,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照样得1分。最后,如果考生只进行了具体分析(在本案中,股东首次出资额100万元>注册资本400万元×20%),而没有引述法律条文,照样得1分。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简答题还是综合题,都不要求考生必须一字不差地引述法律条文。考生表述的意思与标准答案或标准答案中的“关键词”所表述的意思一致的,即视为正确答案。在刚才的例子中,关键词是“20%”,如果考生的答案写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5%”,肯定得0分。或者,某考生未引述法律条文,只是进行了具体分析,其答案为:“在本案中,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也是0分。因为,您的答案中未出现“20%”这个关键词(谁知道您心里是按照10%的标准还是25%的标准来判断股东的出资额是合法的?)。如果考生写成“股东首次出资额100万元>注册资本400万元×20%”,尽管未使用任何法律语言,而且还使用了数学符号,为什么就可以得分了呢?因为,阅卷老师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该考生知道“20%”,知道“不得低于还是不得高于”、知道不得低于“注册资本还是净资产”的20%,而且明确指出该公司股东首次出资额100万元大于20%的法定要求,清晰、简明、逻辑清楚,当然可以得分。讲到这里,考生终于松了一口气,既然不要求考生必须一字不差地去背诵法律条文,考生就可以省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其他更重要的考点。但是,作为老师还是想提醒考生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加深对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清楚地知道该法律条文的“关键词”到底是什么。第二,在考试答题过程中必须做到“有的放矢”,您首先应当清楚这个题目的“进攻点”,然后才能组织清晰、有效地“防守”。还是刚才的例子,既然题目问到“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您应该马上想到其“进攻点”就是“20%”,因此,您的回答就必须围绕“20%”这个关键词展开。当然,准确回答的前提是您对该法律条文了然在胸。这需要您认真看书、认真听课、认真做题,还有一个好大脑。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在编写简答题和综合题时,提供的参考答案有两种模式:“两步走”(判断+条文)和“三步走”(判断+条文+具体分析)。由于本书的性质是参考书、辅导书,为了帮助考生透彻理解每一个题目,因此,大多数题目采用了“三步走”。但是,考生在考场上的任务是在有限的时间内拿到60分,因此,建议考生“两步走”即可,具体是采用“判断+条文”还是“判断+具体分析”的模式,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根据题目的情况灵活运用。如果考试时间比较充裕,考生最好选择“三步走”。但问题是,《经济法》的考试时间只有150分钟。三、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中级《经济法》教材每三年进行一次推倒重来式的翻新。2013年,是新一个周期的第一年。套用今年春晚的一句流行语:您摊上事儿了!您摊上大事儿了!您靠墙站稳之后,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三年前的那次“大地震”。1.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完全删掉了原来的《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2)完全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3)对第一章《经济法总论》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4)删掉了《政府采购法》,新增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价格法》。经过大刀阔斧的调整之后,2010年教材共八章,包括经济法(第1、2、3、4、5、8章)和税法(第6、7章)两个部分。2.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年教材唯一没有变化的是,还是八章(可能这个数字大家都喜欢)。除第三章和第七章的变化相对较小之外,其余六章的变化让我们目瞪口呆。(1)对第一章《总论》又一次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将原教材中80%以上的内容删除,只保留了少数几个考点;新增了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和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2)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N+1处考点。(3)对原教材第四章进行了天大的调整,将其番号由《证券法律制度》更名为《金融法律制度》;将原“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大幅删减之后,新增了“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此外,将原隶属于第八章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经缩减后转移至本章。(4)在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述,新增了大量规定;此外,对“抵押”的内容进行了重写,复习难度“倍增”。(5)对原教材第六章进行了重大调整,删掉了“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新增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经调整后,将其番号由《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更名为《增值税法律制度》。(6)对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本章本来就是“东北乱炖”,把土豆换成茄子还是扁豆都可以随意。2013年教材干脆删掉了“价格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然后一口气新增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法”。2013年教材的巨大变化非常明确地解决了很多考生想问的三个问题:第一,2012年的教材今年还能用吗?答案是:今年是2013年,您想通过2013年的考试吗?第二,2012年的《轻松过关》今年还能用吗?答案是:今年是2013年,您想通过2013年的考试吗?第三,2012年以前的试题还有用吗?答案是:2010年至2012年的大多数试题还有用,2010年之前的试题大多数没用了,但考生根本分不清哪些试题有用,哪些试题已经报废。因此,我们不建议考生去翻看以前年度整套的试题,学会计的人都聪明,别在垃圾堆里瞎转悠。我们将2012年的试题放在本书的附录中,但对于已经报废的题目(10个以上)作了清晰的标注。此外,我们在各章的“经典试题回顾”中,收录了本章自2005年以来所有有价值的试题,大家应认真研究。四、复习中的注意事项1.看书与做题的时间分配(1)考生至少应拿出40%的时间踏踏实实地把教材看一遍,对重点章节至少应认认真真地看两遍,对一些重要考点至少应反反复复地背三遍。(2)考生至少应拿出30%的时间做一些习题。高质量的习题的确可以帮助考生排除疑点、消化难点、提炼重点,的确可以帮助考生准确、深入地理解教材内容,的确可以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教材的核心考点。2.看教材的方法(1)通读《经济法》试题涉及到100多个考点,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全面复习。(2)精读对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必须精读,加深理解。考生应清楚的是,80%的重要考点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因此,考生应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教材的重点内容上,切不可搞“地毯式轰炸”(主要是考生没时间,实际上地毯式轰炸是最有效的进
本文标题:中级经济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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