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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中级财务会计12第12章收入.
高等院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新系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刘永泽主编12.1收入的确认12.2销售商品收入12.3其他收入12.4政府补助(不作要求)第12章收入12.1收入的确认12.1.1收入的概念及特点1)收入的概念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中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注意以下几点:(1)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2)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租)、出售原材料、对外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3)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利得2)收入的特点(特征)(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有些交易或事项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如出售固定资产,因固定资产是为使用而不是为出售而购入的,将固定资产出售并不是企业的经营目标,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出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益并不作为收入核算。(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收取现金,部分抵偿债务。这里所指的以商品或劳务抵债不包括债务重组中的以商品抵债。(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如上所述,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公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但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额,则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这里仅指收入本身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不是指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毛利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因此,准则中将收入定义为“经济利益的总流入”。(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税务机关收取的税款,性质上属于代收的款项,应作为暂收应付款记入相关的负债类科目,而不能作为本企业的收入。112.1.2收入的分类在日常核算中,企业应当设置这两个科目,但在利润表中,应将二者合并为营业收入项目反映。12.1.3收入的确认条件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风险主要是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升值等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企业。举例:甲公司在销售某商品时向客户承诺,如果售出的商品在3个月内因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客户可以退货。根据以往的经验,甲公司估计退货的比例为销售额的1%。本例中,对于已售出的商品,甲公司承诺因质量问题可以退货,这说明甲公司仍保留一定的风险。估计退货的比例仅为销售额的1%,表明甲公司保留的风险是次要风险,因此可以认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举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部电梯,电梯已经运抵乙公司,发票账单已经交付,同时收到部分货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应负责该电梯的安装工作,在安装工作结束并经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立即支付剩余货款。本例中,电梯安装调试工作通常是电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电梯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电梯实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或仍然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则此项销售不能成立,不能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举例:甲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甲公司将住宅小区销售给客户后,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本例中,甲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是与住宅小区销售无关的另一项提供劳务的交易。甲公司虽然仍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与住宅小区的所有权无关,因为住宅小区的所有权属于客户。(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企业在判断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当确定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时,即认为价款能够收回。一般情况下,企业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已承诺付款,即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如企业判断价款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4)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的售价未确定不应确认收入。(5)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货款,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企业销售商品应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条件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能对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可靠计量,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计量,应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1)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注意:如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已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劳务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仅适用于提供劳务的交易,如劳务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相关费用。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以下原则进行确认:(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建造合同不作要求12.2商品销售收入12.2.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具体来说,当企业实现下述商品销售时,实质上已满足了收入确认的条件,通常应当确认收入:(1)办妥托收手续销售商品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3)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不能确认进项税额(5)对于订货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货款应确认为负债.(6)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当没有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即使收到货款,也不能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账户进行核算。“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成本;2013-11-27第十一章收入和利润112.2.2商品销售收入核算企业发生销售商品的业务,在同时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时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11-27第十一章收入和利润1同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库存商品××原材料××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税金及附加××或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例12—1】江南厂20×5年8月25日销售一批产品给华东厂,按合同约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50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经按合同要求发出,并收到华东厂开出并承兑的5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60000元。在这笔交易中,江南厂已将售出产品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华东厂,并不再对该批产品实施管理和控制权。销售收入是可以计量的,即按照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产品的实际成本也应予以结转。江南厂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票据292500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00借:主营业务成本160000贷:库存商品160000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尚不能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则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期末,“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例12—2】江南厂20×5年8月2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光大日化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8900元,商品已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但江南厂在销售时得知购买方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经交涉确定此项收入目前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该企业在销售时不能确认收入,应将发出商品成本转入“发出商品”账户。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发出商品8900贷:库存商品8900同时,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光大日化(应收销项税额)34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假定,月末得知光大日化资金周转情况好转,并承诺近期付款,江南厂可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光大日化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8900贷:发出商品89008月30日收到货款时:借:银行存款234000贷:应收账款——光大日化200000应收账款——光大日化(应收销项税额)34000课堂练习:20×7年1月20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向丁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B产品生产成本为6万元,销售价格为8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华联公司在销售时已知悉丁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近期内难以收回货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以及考虑到与丁公司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仍将B产品发运给丁公司并开出发票账单。20×7年12月1日,丁公司向华联公司开出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20×8年6月1日,华联公司收回票款。12.2.3销售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核算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多购商品或尽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款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并不影响销售的会计处理(因为发生在销货时)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视购货方能否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有两种选择:总价法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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