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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件京国税发〔2011〕13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的通知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北京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实施方案》(京纠发[201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严肃税风税纪,树立北京市国税系统税务机关良好形象,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将《承诺书》传达到全体税务干部,并认真组织学习、执行,要把落实《承诺书》作为一次对广大干部进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的教育过程,提高广大干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二、公开承诺书的职责分工:请以下单位按职责在2011年6月底前,通过网站、触摸屏、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书。(一)市局办公室是市局网站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在市局网站中公开承诺书;(二)市局监察室负责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所辖办税服务厅触摸屏中公开承诺书;(三)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在本单位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中公开承诺书。三、各单位要以贯彻《承诺书》为抓手,加强基层科所(办税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规范办税程序,堵塞工作漏洞,杜绝和减少不良风气。四、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承诺书》的问题。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送:市局各位局领导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2011年6月13日印发打字:孙力扬校对:监察室许庆欣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为进一步严肃税风税纪,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现对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2号公告所发布的《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的规定》及其它相关文件中的承诺内容。二、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不断深化全市国税系统的行风建设。“三条禁令”的内容为:(一)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基层科所(办税窗口)税务干部工作期间,中午一律不得饮酒;(二)所有税务干部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不得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损害纳税人利益。北京市国税系统税务干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后果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反禁令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袒护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投诉热线电话为12366和8837187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本文标题: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承诺书[京国税发(201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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