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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大诉讼法比较——2015.9.温暖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冲突解决: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10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协议管辖:民诉34条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所地)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中院管辖1、对国务院各部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2、海关处理案(纳税和行政处罚案)、商标评审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共同诉讼、集团诉讼,重大涉外行政,涉港澳台)。1、重大涉外案件(争议标的额大或案情复杂或乙方当事人人数众多);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公益诉讼;专利纠纷案件;涉港澳台重大民事案。4、仲裁相关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恐怖活动案件;3、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管辖异议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书面提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层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管辖权向下转移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报上级法院批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交由下级法院审理。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起诉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1)有适格的自诉人;(2)有明确的被告2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4)有证据证明;(5)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反诉条件无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结束前)提出;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1、反诉的对象是本案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受理及向被告人(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接收起诉状,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5日内发送应诉通知书。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合议庭成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委托辩护人;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3、自诉:2至15日受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1、下列一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当场作出;(2)属于政府行政公开案件。2、各方同意,可适用简易程序。3、不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和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2、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5)第三人撤销权之诉。1、基层法院管辖;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被告人成人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4、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精神病人的;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4、被告人认罪但经过审查可能不构成犯罪的。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情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转为普通程序。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的之日起算。简转普用裁定书。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提交答辩状15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3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近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注: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在一起。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成为辩护人。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3、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下列案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审限一审:简易程序:45日。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延长的,直接报请高院,同时报中院备案。一审: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双方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院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审限,累计不超6个月。简易程序:20日。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2个月。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3个月;4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3个月内。特殊情况需延长,逐级报请高院,高院需延期的,由最高院批准。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特别程序:立案之日或公告期满之日30日,选民资格案件除外。二审: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延长审限由本院院长批准。(2+1+3)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6+3)二审:2个月,有法定情形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请最高院。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改变管辖、补充侦查,重新计算审限。送达判决书时间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判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及上诉法院。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送达;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上诉期限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同行诉法)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定:5天;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上诉主体一审当事人(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书面上诉。1、原告、被告;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书面上诉。上诉: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诉权;抗诉:1、检察院;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检察院抗诉。可口头上诉。二审范围对原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二审被诉行政机关不得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5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限制;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判决判决裁判当事人提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规定再审审限按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一审审限。按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二审审限。3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不予受理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但离婚和好与维持收养关系无新情况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因未交纳受理费而再次起诉或上诉并交纳费用的应受理。)自诉案件除因证据不足撤诉的外,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有新证据的,应当受理。(调解结案后反悔的,不再受理。)证据形式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直接证据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事实的证据能够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单个证据无法证明待证事实,需要通过与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可能证明待证事实。不能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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