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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和耐热钢热处理操作清洗:1.工件及夹具在热处理前均应清除油污、残盐、油漆等外来物2.在真空炉中首次使用的夹具,应预先在不低于工件所要求的真空度下进行除气净化处理装炉:1.在热处理过程中易变形工件,应在专用夹具上进行加热2.工件应置于有效加热区内预热:1.对于形状复杂或截面有急剧变化以及有效厚度较大的工件,应进行预热2.预热的方法有:一次预热为800?C,二次预热为500~550?C和850?C,一次预热升温度速度应限制加热:1.有凹槽不通孔的工件、铸件和焊接件以及加工成形的不锈钢工件,一般不宜在盐浴炉中加热2.工件加热应有足够的保温时间,可根据工件有效厚度和条件厚度(实际厚度乘以工件形状系数)参照表5-16和表5-17进行计算冷却:1.马氏体不锈钢耐热钢空冷时,应散放在干燥处2.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淬火冷至室温后方可进行清洗、深冷处理或回火3.工件淬火后应及时回火,时间间隔一般不宜超过4h,工件所用钢材含碳量(碳的质量分数)较低,工件形状简单,不应超过16h4.由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组成的焊接组合件,焊接和其后的热处理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4h清理:1.根据工件要求和表面状况采用碱洗、水溶性清洗剂、氯溶剂喷砂,喷丸等方法进行清理2.一般不采用酸洗的方法进行清理校正:1.工件采用静负荷进行矫正,一般不宜局部敲击2.矫正后应在低于原回火温度下进行去应力退火3.形状复杂或尺寸要求严格工件,矫正后在回火时用定形夹具结合回火进行矫正4.奥氏体不锈钢工件、校正后在300?C以下进行去应力处理质量检验:1.工件按相应技术文件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2.当工件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可重复热处理,但重复淬火或固溶次数一般不超过二次。工件的补充回火不算作重复处理3.淬火状态或低温回火后的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工件,重复淬火前应进行预热,退火或高温回火4.热处理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安全技术:工件热处理时,必须遵守JB4406-87《热处理安全技术》有关规定
本文标题:不锈钢和耐热钢热处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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