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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1.《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餐饮业营业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这一规范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任意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D.刑事规范答案:C解析: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以强制性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往往是权利性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强制性规范一般都是义务性的规定,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按照确定性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法律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指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的规范。本题中深圳经济特区的这一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和确定性规范,而且是行政规范,因此本题答案为C。2.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下列选项哪个是不正确的?()A.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B.“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解释为只要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都不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文义解释的方法C.法律解释的方法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D.法律解释的方法并不是单独使用的,尤其是在解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它大体可以分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几种。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在解释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律解释的方法并不是单独使用的。所以本题的答案为C。因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是法律解释的种类,不是法律解释的方法。3.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主体的意志而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法律行为依行为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B.法律行为以其主体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国家行为和当事人行为C.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D.法律行为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答案:C解析: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是指主体有意识的某种实际行动,它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它可以是合法行为,但也可以是违法行为。4.有关“法的渊源”的下列表述中,均错误的组合有:(1)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2)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构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4)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渊源,如政策、习惯等。(5)在我国,习惯不可以成为法的正式渊源。(6)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制定法,而大陆法系国家则以判例法为主要的法的渊源。A.(1)、(2)B.(3)、(4)C.(4)、(5)D.(3)、(6)答案:A解析:法的渊源一般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法的制定机关不同而作出的分类,故(1)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采取了保留的做法,故(2)项表述错误。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划分,是根据其是否表现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而进行的分类,所以(4)项表述也错误。(6)项是一个常识题,正确表述应该是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渊源。(3)和(5)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A项为正确答案。5.我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提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体现了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哪一原则?()A.比例原则B.价值排序原则C.个案平衡原则D.合法性原则答案:C解析:这一规定表明,发生法律价值冲突时,需要综合考虑社会的特定情况、法律主体的具体需要和利益,兼顾各种要求,处理各种关系,进行慎重选择以取得个案平衡,即进行全面性选择。6.某大学法学教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他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词为()A.法定解释B.司法解释C.任意解释D.学理解释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根据解释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大类。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于非正式解释,有观点又将其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大类。其中学理解释是由教学机构、学术团体、法学家和法学工作者在学术研究、法学教学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对法律进行的解释。而任意解释是指在司法活动中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律师对于法律的解释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解释。7.按照狭义的解释,下面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成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打架,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答案:C解析: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适用法律是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在我国专门适用法律的司法机关包括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选项A属于公民守法行为。选项B属于行政执法。选项D属于公民守法行为,并未行使审判权。8.下列有关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的移植体现一国法律时间上的先后关系B.法的继承体现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C.法的继承的范围除了外国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D.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属于法的移植答案:D解析: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9.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答案:A解析:D项“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这个选项也是出得比较多的套路,前半句是真话,后半句是假话。C项“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书上只是提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当然还有很多原则书上没有具体说出来,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等等,不知道具体含义没有关系,可以推论一下,从新原则就是有溯及力,对于它颁布生效以前的行为,从旧兼从轻就是讲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和旧法相比较的时候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新法的处罚更轻的时候就要按照新法来处理,这个时候有溯及力了,所以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B项错误在于法律效力的高低是由法律渊源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决定的,不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决定的。A项,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公布是法律真正具有效力的关键步骤。10.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答案:C解析:类比法律推理是常用的一种辨证推理方法。类比推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公式大体上是: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乙案件在实质上与甲案件类似,因此,这个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归纳推理一般而言是指由个别的事物或现象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规律的推理方法,是一种由特殊推导出一般的逻辑推理。演绎法推理也叫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是从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的判断(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性质的判断(结论),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设证法推理主要运用于从已知特殊规则推论到未知特殊,从案件(结论)经由规则推论到案件。本题中,法官的判决是根据《刑法》这个大前提做出的,符合演绎法律推理的特征。“《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大前提,“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是小前提,“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是结论。故选择C项。11.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命令性规范D.禁止性规范答案:A解析:本题考的是法律规则的种类。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它可以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可以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本题所引《刑法》第20条,从内容上看,是由国家授予相应权利主体从事正当防卫的权利,故为授权性规则,选A。B是错误的,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而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法律义务的规则,二者截然相反,故B应排除,由于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属于义务性规则,故CD亦排除。本题也可以运用排除法来作答。从BCD三个选项的关系中可以看出,B是上位概念,而CD为下属概念,如果要选B这个上位概念,也要选CD这两个下属概念。由于本题是单项选择题,故可用排除法排除BCD。12.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答案:D解析:除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外,法律社会学派也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因此,A项错误。B选项说:“法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这是非马克思法学观点,马克思法学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选项的说法有些绝对。1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答案:B解析: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属于法律内容,法律条文属于法律的形式,条文表现规则、原则,故A项说法可以成立。法律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但是正因为规则确定性,所以规则关注的是案件的共性,故有僵硬性的缺陷,规则的僵硬性会造成个案的不正义,为了进行个案平衡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来达到个案的正义。另外裁判案件时,如果没有规则作为依据,法律适用者可以运用法律原则来填补法律漏洞,作为
本文标题:中法网试题训练班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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