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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我省贫困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现就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进程中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作出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江西提出“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是我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近些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着眼小康提速,把扶贫攻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减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减至276万人,比上年减少7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7.7%,下降1.5个百分点。但总体来看,贫困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遗留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低、发展条件差、脱贫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思想内涵和对我省老区人民饱含的深情关切,站在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着眼实施我省“十六字”发展方针,围绕促进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瞄准确保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的工作目标,切实担当起让老区人民一起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历史责任。(一)增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精准扶贫攻坚的导向,清醒看到我省遗留的贫困问题是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进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从而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抓好精准扶贫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充分认识确保精准脱贫是我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和最艰巨任务;充分认识扶贫攻坚、任重道远,造福老区、时不我待;充分认识精准扶贫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只能强化、不能削弱。(二)落实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要以习总书记对我省老区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制定更加明确的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付诸更加有效的行动。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在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确保实效性上瞄准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实干兴赣的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进一步激活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努力在内外兼修上狠下功夫,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继续发扬实干兴赣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奋力书写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尽快让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的时代荣光。二、加快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央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结合江西实际,我省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以国家核定我省2014年底的276万贫困人口为基数,全面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减贫进程。到2018年,力争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县脱贫摘帽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县全部退出,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三、突出抓好精准扶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全省精准扶贫攻坚要按“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要求,聚焦三个着力点,打好三场攻坚战。(一)着力加快增收步伐,打好产业扶贫攻坚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按照突出产业扶贫、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创业,实施精准支持产业扶贫。1.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用好存量投入,充分发挥省级已有每年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58个县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扩大增量投入,省财政对25个贫困县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并新增安排资金支持58个县以外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2.创新贫困村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58个县设立“产业扶贫信贷通”,支持贫困村建立“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新模式。3.加强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在教育部门普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对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高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减轻扶贫对象经济负担。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4.整合涉农资金倾斜支持产业扶贫。统筹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发展、土地整理等方面政策资金,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重点支持25个贫困县和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完善产业、生产和经营“三个体系”,辐射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发。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重点支持贫困户,加强贫困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扶贫,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富民产业,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推进贫困村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电商扶贫新途径。加强金融扶贫,完善信用扶贫体系,加快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丰富金融扶贫服务产品,优先保证贫困地区支农再贷款需求。(二)着力提高救助水平,打好保障扶贫攻坚战。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3.强化教育救助。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4.推进慈善和社会救助。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5.完善临时救助。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三)着力改善生活条件,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协调推进,统筹贫困地区一体化发展,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实施精准改善条件扶贫。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全面准确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规划。整合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等政策,落实相关配套投入,大力帮助扶贫对象彻底摆脱恶劣生产生活环境。对列入整体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庄,原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安排,可调整安排至移民搬迁安置点。深入打造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别化扶持、组合式帮扶、综合配套的有效模式,不断提升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水平。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根据现有一些贫困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重新识别确定一批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全面优化村容村貌。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2017年基本解决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居问题,为2020年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住房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村庄建设发展规划。2016年率先完成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18年完成全省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15年底基本解决贫困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周转指标主要用于贫困县扶贫攻坚,优先保障贫困县符合申报条件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允许贫困村周转出来的结余指标在县内流转并适当提高流转价格,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产生的土地增值净收益,主要用于贫困村被征地拆迁农民的补偿安置及项目区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落实贫困县资源开发有偿政策。5.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普及义务教育,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本文标题: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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