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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各市(地)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党委政法委:《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党内法规,对于推进全省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政法工作深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是全省政法机关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贯彻实施的意见。一、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有效载体,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全省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提供了有效载体。各级政法机关都要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全省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省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好《廉政准则》能够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政治纪律保障,进而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位置,抓出实效。必须明确,各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三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各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相关工作,经常过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抓好贯彻实施;各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一定要身体力行,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努力做学习宣传的表率、贯彻实施的表率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并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工作中《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找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问题,抓好贯彻实施。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贯穿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之中,立足于政法机关职能和职责,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之中,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整治、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要求,依法依纪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贯穿于公正廉洁执法全过程,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廉洁,特别是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执法岗位和重要执法环节,要逐岗位逐环节建立硬性制度,从严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二、以开展执法大培训为重要形式,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执法大培训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抓手。各级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开展执法大培训的有利契机,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开展执法大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执法大培训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以此为带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省政法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区)政法机关科级党员负责人都能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自觉性。要在开展执法大培训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明确要求,从今年开始,在继续做好县市区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轮训的基础上,把基层科所队庭室负责同志集中到省级政法机关进行轮训,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省直政法部门在组织开展执法大培训中,都要把《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定出具体计划,规定具体课时,明确学习标准,使参加培训的领导同志都能熟知熟记《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在具体课时安排上,总的要求是不得少于培训总课时的10%,且必须保证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开展执法大培训的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尽知。要把《廉政准则》作为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内必须安排两次以上集中学习,首先使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成员学深学透。要组织政法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做好政法机关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浓烈氛围。要注重做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工作。要重视培养和树立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先进典型工作,总结表彰一些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大力宣传他们廉政勤政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坚持以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通报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促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三、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为核心,努力构筑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制度防线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与司法权执法权行使相关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政法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行使职权。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同规范政法机关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规范司法权执法权行使为核心,以增强制度执行力为保证,促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针对司法权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具体要求,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意见》(黑办发[2009]30号)和省直政法部门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司法执法工作实际,本着科学、管用、务实、高效的原则,着重查找司法执法环节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岗位,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省直政法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市地政法部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制定工作,构筑具有政法机关特色、体现《廉政准则》要求的权力运行体系。在此基础上,要采取硬性措施和办法,狠抓制度的执行工作,确保每一项与司法权执法权行使相关的制度规定都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各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执行各项制度,依靠制度履行“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促进《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四、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契机,从源头上预防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与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紧密结合,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省直政法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2010年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工作,构筑起权力配置更加科学、监督措施更加有力,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防止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要在容易发生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司法环节健全和完善监督措施。根据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我省政法机关实际,今年重点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违反规定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工作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措施等;进一步完善上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关系和执行工作关系;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做到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五、以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为主要抓手,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工作是监督司法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必要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与政法机关执法活动、内部管理、贯彻落实《六条禁令》等情况结合起来,一同列为政法机关开展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而采取各种形式,对政法机关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督促各级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模范。今年,省委政法委将组织开展多项督查活动,着力解决包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在内的政法机关司法执法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将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地)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部门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活动,认真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和效果,要努力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行为规范处于经常、有效的监督之下。在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由上级机关不定期组织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督查工作,克服少数单位日常监督乏力问题。二是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与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把督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督查中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员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六、以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六条禁令》为重点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实施《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执法活动六条禁令》(以下简称《六条禁令》)是规范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法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内容。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六条禁令》同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反《六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的案件。要认真受理对政法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六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的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违反《六条禁令》和《廉政准则》的案件,不得压案不查或拖延不办。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质量,防止和避免出现办案失职和失误。各级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特别是要组织协调好查办违反《六条禁令》和《廉政准则》行为的大要案,并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通过查办案件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七、以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为牵动,着重解决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内在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黑政法〔2009〕3号),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政法机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水平。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持说真话,讲实情,反对说假话、空话,虚报浮夸。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敢于正视、善于解决工作中突出矛盾和实际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切实纠正政法机关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特权思想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或当事人利益问题,伤害群众感情问题,内部管理不严、纪律作风散漫问题,违背职业操守问题,政法机关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
本文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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