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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二中党务公开制度汇编(修订稿)中共七宝二中支部委员会2011年11月22日目录1、例行公开制度……………………………………………P22、依申请公开制度…………………………………………P43、决策公开制度……………………………………………P64、信息反馈制度……………………………………………P75、监督检查制度……………………………………………P86、考核评价制度……………………………………………P107、责任追究制度……………………………………………P118、台账管理制度……………………………………………P139、七宝二中党务公开工作流程……………………………P1410、七宝二中支委层面党务公开审批流程(例行公开)…P15一、例行公开制度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党支部应当按照本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根据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党务公开。二、党务公开目录应分层分类制定。校党支部的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校党支部可以结合本校工作特点,先制定目录,再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后实施。党务公开目录应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及责任部门等。三、党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上述内容作为一级目录,根据校党支部实际情况,再细化为二级或三级目录。四、党务公开目录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党务公开目录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校党支部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后实施。五、党务公开工作方式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公开方式有:(一)会议公开:校党支部通过工作报告、专题会议、党员代表议事会等各种党内外会议,及时将已确定公开的内容向党内外干部、群众进行公开;(二)专栏公开:校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设立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对有关内容进行公开,或通过校园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三)文件公开:校党支部可以通过各类文件、简报、通报等方式,对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四)媒体公开:校党支部可以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对有关内容进行公开。六、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局域网、设限平台、党员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应设置在校园聚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醒目位置。七、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具体公开时限以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为准。(一)长期公开:具有固定内容的文件规定、组织设置、工作程序等,适于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应当及时更新;(二)定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三)逐段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四)即时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应随时公开,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进行再次公开。八、党务公开的内容,经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或指定责任人审签后,由专人负责,根据确定的范围、方式和时限实施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制度为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学校内党员、群众对学校党支部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党支部党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以学校支部所辖正式党员为主,党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遵照组织原则,向学校党支部提出申请公开党内有关事项。学校教职工也可就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党内事项向党支部提出申请。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如属于党务公开目录中公开的事项,应当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申请事项不在党务公开目录的,报经校党支部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公开。三、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申请人向校党支部提出党务公开申请,可以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因特殊原因口头申请的,应当场做好记录;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四、校党支部党务依申请公开原则上采取一事一申请的方式,同一项内容填报一份申请,多份申请可以同时填报。五、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申请人向校党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中共七宝二中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申请表》,报经校党支部审批研究。校党支部收到党务公开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情况复杂或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作出答复的,报请上级党务审批同意后,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六、准予公开的答复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和公开方式。延长答复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的,应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七、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八、依申请公开的党务资料已移交档案室的,申请人凭公开答复书依据相关规定向档案室申请公开。九、党务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的材料应及时归档。三、决策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校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党支部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应当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后,要及时将决策内容向征求意见、参与决策以及与决策内容相关的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并适时公开决策执行情况。二、重大事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学校全局性、政策性的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事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等。三、决策公开要与上级党组织的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校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党员代表议事会,党员、支委委员询问、质询制度等相衔接。四、决策公开应贯彻“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扩大民主,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将党务公开工作贯彻于党内重大事项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四、信息反馈制度为畅通党务公开信息渠道,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党支部应通过选聘监督员、公布监督咨询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展网上互动等形式,受理党员和群众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校党支部应落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对重要的意见建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三、校党支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办理,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的,要集体讨论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并落实整改。对因各种原因未予采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校党支部要做好意见建议办理采纳情况的反馈,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目录中进行公开。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处理反馈情况,要做好台账登记。五、校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上下联动机制。校党支部对下属党小组在党务公开中提出的问题和难点,应积极回应、协同解决。五、监督检查制度为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有督查责任。二、监督检查包括定期自查和重点检查。校党支部应对照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就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自查,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专项检查结合进行。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校领导及班子成员是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是否具体到位;党务公开目录的制定是否科学;公开制度是否严谨完备;公开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方式是否灵活多样,便捷有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符合要求;公开的范围是否恰当合规;公开的时限是否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迅速及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有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便于查询等。四、校党支部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一)中共正式党员;(二)不担任领导职务;(三)非本级党组织委员。五、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为每任两年,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任。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继续担任监督员行为的,应按规定及时调整。六、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学习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掌握党务公开工作相关流程;(二)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及时收集和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四)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积极支持监督员开展工作。六、考核评价制度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党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促使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由校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评价的结果列入校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可以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实效性进行评议,准确掌握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认真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标准是: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形式是否灵活多样、程序是否严谨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准确、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责任是否具体到位、制度是否完整配套、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八个方面。四、党务公开工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等次由上级党组织讨论并综合评定。七、责任追究制度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实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有过必纠原则、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原则、追究责任和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原则。二、校党支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务公开有关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由校党支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学校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责任追究的实施。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指出,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一)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不力的;(二)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释或说明的;(四)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决且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五)对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五、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警诫处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组织在作出追究决定前,应当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认真听取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根据情节与后果,准确区分责任,再作出相应处理。六、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
本文标题:七宝二中党务公开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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