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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05920211法律博客:sm秋水长天居士姓名:刘建军笔名:秋水长天居士邮箱:1172600493@qq.com说明:原创,首发《辩护人》,为谁而辩?基于义愤地抗争,也许慷慨激昂,热血沸腾;而基于义务地抗争,方能坚忍一心,有始有终。因而,我们需要的不是激情,不是热闹,而是责任,而是坚持。我记得一位智者说过,专制独裁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赤裸裸地剥夺了你的“自由”,而在于它处心积虑地豁免了你的“责任”与“义务”。在我看来,剥夺自由已是可怕,而更可怕的则在于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的自由被剥夺”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于是,我们就可能会快乐的做起了被逐渐“职业化的奴隶”(就像太监那样)。而且,我们或许生活得并不痛苦,很可能我们还会像“猪”那样的快乐。也许,今天的我们已经没有勇气去观看这样的一场波澜壮阔地“辩护”。过于真实的东西,总是显得有一些残酷,让人不忍直视,更不堪回首。但是,被包装的生活终究是碎片一地,无法粘合,也无法震撼人心,而真实的东西才具有永恒的震撼人心的魅力。异国他乡的一部电影却让我们久久难忘,让我们看到,在冷酷残忍的现实社会里,正是因为《辩护人》的角色的存在,才让我们稍显安慰。我们似乎可以长舒一口气,因为还有一群人忠诚于正义的事业。顾炎武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想,同样,“民权兴亡,匹夫有责”。“为权利而斗争”应该是每一个现实的“人”理所当然的义务和不可豁免的责任。一个社会的好与坏与身处社会之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可割舍的关系。“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人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可怕。只有每一个人担负起“义务”与“责任”,每一个人才可能拥有更安全与更美好的生活。“辩护人”,应该是每一个人,为了每一个人。今天,我们也在为宋佑硕的欢悦而欢悦,为宋佑硕的坚持而坚持,为宋佑硕的纠结而纠结······我们都能看得到,“辩护”是一件无与伦比的艰难的事情。对于一个专制独裁的社会来说,一个无辜的人身陷囹圄,只要“莫须有”一条理由就够了,其他的事情就都交给“刑讯逼供”就可以解决。他们必须制造一种恐惧,让所有的人在他们面前都变成“告密者”,让所有的人在他们的面前都变成“说谎者”,让他们承受良心的谴责而最终产生自己有罪的幻觉。这就是它们的可怕之处,让一个无罪的人认识到自己的有罪的,这是对人性最严重的扭曲与伤害。也是对一个社会秩序与体系最致命的破坏和最无耻地改造。《辩护人》无疑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一个社会的可怕,当然,让我们庆幸的是还有一群这样的“辩护人”挺身而出,奋起抗争。因而,只要正义不灭,生活之树就是常青的。《辩护人》将“辩护人”定为为律师的形象。而在我看来,“辩护人”应该是包括律师在内的每一个人。在正义被严峻考验的时候,专业与知识地表现往往是虚弱的,而唯有勇气与智慧才可能释放出强大的能量。在“民权”遭到最严重的威胁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与“民权”共存亡的魄力。事实上,纵观我们的百年历史,从孙中山先生的“唤起民众”到到毛泽东主席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就是一部争取“民权”的历史吗?当然,《辩护人》的意义还在于让我们更加现实的看到我们的现实。这种眼光是冷峻的,这种反思是冷酷的。如果我们将眼光投回到我们所生活的这一片现实的土地。我想我们也不必掩饰什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呼格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昭雪,我们也看到了,枉法裁判的法官、色厉内荏的检察官、丧心病狂的警官、人间地狱的黑监狱、无耻残忍的逼供者······这些人可以通力合作将一个无辜的人打入地狱,甚至于剥夺生命。而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却发现找不到一个承担责任的人。我们不敢去看,我们不忍去看,这样的罪孽何等的深重!我们的社会总是“热点”轮番滚动,在我看来,“人”才是永恒的“热点”,他们的生存与生活应该是这个社会最朴素的“热点”。我想说的是:我们可能也有宋佑硕,但是我们却没有卢武铉。就像人们戏说的那样:“他们有改变国家的电影,我们有改变电影的国家”。我们是否也可以这样冷峻地直面人性,直面历史,直面社会?现实世界里的悲剧总是让人无助,让人痛苦,那一种无助与痛苦滋味恐怕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而大多数人只能通过这些文学或电影作品体会悲剧里的“无可奈何”。异国他乡的一部电影,又一次勾起了我们的心中无法掩饰的伤痛。就像《素媛》,就像《熔炉》,只有一个敢于直面历史的民族才可以拍出这样的富有历史的厚重感和沉重的现实感的作品。其实,他们宣告了一个永远也不会逝去的时代的苦难和暴虐,因为,他们依然在发生或者将要发生。这是一种多么现实的警惕!
本文标题:《辩护人》,为谁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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